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

明報社評: 若讓程序醬缸掩飾腐敗 廉署公信力將一沉不起




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超支酬酢與送禮,愈揭愈多,據《明報》記者偵查所得,湯顯明的不當情事,並非僅他一人而已,還涉及其他人,而且情況顯示事態被引導往「按規定、按程序辦事」的方向操作,意圖製造無人犯錯、無人需要負責的結論。據已知情顯示,湯顯明的意志得以實現,乃得到廉署內部有人配合的結果,政府和現任專員白韞六應該看到這一點,要真正大公無私、正本清源地處理問題。只有這樣,廉署才可以走出危機,重拾市民的信心和信任。

大量曲奇餅月餅  送內地接待人員

據記者排查資料,得知日前廉署公布湯顯明任內送禮價值22萬元,只是他送出禮物總值的其中一小部分,實際數額是22萬元的數倍,包括一筆購買曲奇餅、月餅等的費用4.8萬元。據知,湯顯明出訪前,多要求下屬購備曲奇餅等,其中30多次購買金額超過500元,外訪時將之送給接待人員。除了曲奇餅和月餅,其他數以十萬元計公帑買了什麼禮物,仍未知道。前日,白韞六會晤傳媒答覆查詢時,曾經表示就禮物部分,廉署已全部披露,所以,相信他也不知道這筆數以十萬元計的禮物開支。

這筆「被隱藏」的禮物開支,帶來兩個問題。

首先,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財務委員會,要求廉署列出湯顯明任內以公帑支付的禮物清單,另一議員何秀蘭則要求廉署提供湯顯明以公帑支付價值超過500元的禮物資料。郭榮鏗和何秀蘭的要求,單就30多筆曲奇餅和月餅款額,應該符合提供範圍,但是廉署並未提供。廉署報細數,是否符合履行對立法會問責的責任,值得研究。因為若政府部門向立法會失實陳述,相關政府人員可能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能否論罪,視乎是否故意說謊及失實情況是否嚴重而定。

據知,這筆「被隱藏」的禮物開支,廉署有人認為購買曲奇餅與月餅的金額,並非禮物開支,不計入要公布的「送禮開支」。究竟是誰決定什麼才算禮物、怎樣才算送禮和送禮開支,十分重要,因為關乎是否有人刻意隱瞞。廉署答覆查詢時表示絕對沒有故意隱瞞,只是「廉署人員在檢視有關資料時,理解送贈禮物並不包括食品,因此未有把餅食包括在內」。送食品不等於送禮?相信與一般人的認知有落差,設若廉署的說法成立,則送鮑魚、血燕、人參、冬蟲夏草等貴價「食品」、藥品,也可以不算送禮了。這樣的話,送禮價值上限還有什麼意義,行賄受賄豈非就此可以合理化、合法化?

送曲奇餅、月餅是否送禮,應該放在湯顯明整個外訪行程來檢視。事實上,這些「食品」是湯顯明在行程中,要送出禮物的一部分,只是他給領導官員送貴價禮物,向接待人員則送曲奇餅和月餅而已。現在廉署的說法不僅混淆視聽,更有挑戰文明社會價值準則之嫌。

另一個問題是,這筆「被隱藏」的開支,除了購買曲奇餅和月餅等4.8萬元之外,其他數以十萬元計開支,還涉及什麼禮物或「項目」,是待解之謎。而最值得關注者,是被劃入「非禮物」項目的食品,在廉署內部由哪一個部門的經費支付?由誰來確認簽署報銷?總之,這筆巨款開支的報銷,是湯顯明或什麼人的主意,若搞清楚了,整體事態也可以較為明朗。

廉潔香港處於轉捩點  白韞六要有足夠警覺

湯顯明外訪送曲奇餅和月餅等開支,未顯示在廉署的送禮清單上,事態實際反映湯顯明的不當行為,在廉署內部得到具體配合,這些人箇中擔當了什麼角色、起了什麼作用,值得查究。所以,湯顯明的不當行為,個人因素是主要的,不過,也涉及廉署內部財務安排和組織結構的一面,要從這樣的認知才可以找出事件真相,也才可以對症下藥,重建廉署的形象。

白韞六雖然表示以大公無私的原則處理此事,但是他現在就認定「同事按規定辦事,沒有不誠實」的結論,可能下得太早了。因為單就「食品」並非禮物等詭辯,不能算是誠實交代。事實上,就審計署揭露的兩宗超支飲宴,廉署以「分開拆單」和「納入項目宣傳費用開支」來化解,這兩個做法,白韞六已經明令匡正,他定性為有灰色地帶所致。其實,湯顯明任專員之前,廉署是否有過類似做法,才是關鍵,若過去並無其事,則今次的做法則是巧立名目,而決定和參與這樣做的人,實際上起碼是腐敗的幫兇。

我們指出這一點,目的在提醒白韞六專員,要看清楚事態真相,切勿參與掩飾、包庇的操作,因為「廉政門」反映廉署禮崩樂壞的情況十分嚴重,腐敗力量會竭盡所能,鑽程序、規定的空子以求自保。若這些人的詭計得逞,則腐敗因子就會內置在廉署的體質,侵蝕其肌體,廉署原來的精神面貌不可能恢復舊觀。這是香港廉政、廉潔處於轉捩點的關鍵時刻,期望白韞六提高警覺,不要淹死在廉署的醬缸裏,要竭盡所能,為守護香港的廉潔核心價值開創一番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