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日星期日

陳雲:愛台灣的兩個理由




喜歡一個地方,有時候是因為仰慕,有時候是因為經歷。有兩件事情是令我愛台灣的。

第一件,是2001年,與朋友遊台灣,坐公車上阿里山,到了山門,有國家公園的管理員上車,說要收入場費。我當時與朋友談得氣盛,被管理員打斷話題,有點氣憤,便對他說:「這裡是自然財產,人人都有權欣賞,先進國家都規定國民人人有進入自然的權利,public access to nature,你不懂得嗎?不應該收入場費的。」他若有所悟,回頭走了,沒有收入場費。

下了公車,在門口看了告示,才知道坐車進山是要收入場費的,剛才盛氣凌人,自己覺得真不好意思。那位阿里山的管理員,是用道義來看守公園的,不是用法律來看守。這就是中華文化了。以前在荷蘭也聽朋友講過,遇到警察開一般的罰單,可以跟他們講道理,道理講得過去,他們不會開罰單的。警察可以自己依照禮法來酌情決定。荷蘭最近也將僻遠馬路的行人過路線取消了,由行人與汽車司機自律決定。阿里山後面有森林博物館,有些日本林學家的紀念室,過了溪,山村有的家戶門口擺賣些新鮮山葵和菌菇,寫了字條和價目。山葵好像青色的小胡蘿蔔,我不知道山葵是甚麼,拿在手上看。婆子就說這就是wasabi,拿來一根在石板上磨,放在我鼻前,給我嗅一下,我哎呀一聲叫了出來,她不住地笑,像頑童一樣。

第二件事,是在遊覽阿里山的前一日,在九份的山頭閒蕩,去了廢礦場參觀,不覺去了隔鄰的金瓜石,山腰有一座很大的關帝廟,叫勸濟堂,然而快五點半了,廟門要關,我們在廟前徘徊。看廟的婆子也許有法眼,知道我是道門中人,連忙請我們進去,招呼我們用茶,用我聽不懂的閩南話介紹她看守的廟和建廟的經歷,裡裡外外走了一遍,還說三清殿有誦經,喜歡就坐下,隨喜參與,不必理會關門的時間。
婆子從未向我勸捐,我也沒捐錢。她總是拉著我的手,在樓梯上跑,也不顧我已累了,大聲講閩南話,我早用國語說過,我不大聽得懂閩南話,她也不理,嘰嘰咕咕說下去。我想起童年的同學,邀我去他們村子玩,總是興致勃勃,村裡村外滿山跑。金瓜石這婆子和阿里山的婆子一樣,返老還童了。

走到村口坐公車回瑞芳,路過民宿,有很多日式的,拉趟門的,我看得很有興趣。一家的主人竟然開門給我看,我說是路過的,往山下坐公車去,他說沒關係,進去看一下吧。我點頭微笑,說民宿有客人,不便打擾,婉拒了。彼此都守禮。
亂七八糟的地方,有其雅潔之處,香港很整潔很講規矩,台灣看起來亂糟糟,裡面卻別有洞天。打開心扉,就懂得批評自己,欣賞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