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星期五

紀曉風: 金針集 : 藝評獎兩大風眼──三人關係與五萬獎金




一篇獲五萬元獎金的藝術評論,惹起近日文化界以至整體社會不少討論。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同意,不論是那篇藝評,還是被評論的《低俗喜劇》,十個人可以 有十一種意見,正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負責頒獎的,畢竟是法定機構,獎金畢竟是來自納稅人的公帑,那就不只是藝術水平或藝術品味的問題,而是反映出, 現時由公帑資助的藝術評審機制,有很大改善空間。

首先,事件很有「文化界西九門事件」味道,玄機盡在「申報」之中。選出這項「ADC藝評 獎」的評審團共五人,包括藝發局藝評組主席林沛理、嶺南大學比較文學講座教授、已故的著名作家梁秉鈞(筆名也斯)、《亞洲週刊》總編輯邱立本、皇冠出版社 總經理麥成輝、理工大學中文及雙語學系前助理教授黃子程,還有「快樂書房」主編潘麗瓊。

冠軍藝評由來自北京的「本地媒體工作者」賈選凝手筆。賈選凝有多次投稿邱立本主編的《亞洲週刊》的記錄,無獨有偶,林沛理也經常投稿《亞洲週刊》。不計三人對近年港人身份危機的看法有不少異曲同工之處, 單計關係,恐怕已難以撇清。問題是,究竟身為評審的林沛理和邱立本,有否「就其所知」(to the best of my knowledge)申報自己認識的親屬、友人或員工,有參加藝評比賽?反過來說,本身肯定認識邱立本和林沛理的賈選凝,又有否向藝發局申報,自己認識評 審組其中兩名委員?

藝發局藝術教育組主席蔡芷筠日前在網絡撰文《關於藝發局和藝評獎的幾點補充》,她明確指出,藝發局的利益申報機制非常嚴 格,委員不論開會或做評選都須申報利益,而在局方具體會議和運作時,「不時也因為有評審發現自己有利益衝突而要退出評審」。然而,由於是次評選是「不記 名」,結果毋須利益申報。不過,必須明白這類藝評並非新聞寫作,其風格、行文,以至用字,都很容易流露「個人風格」,要辨認,難度未必高。更何況,若三人 早已認識,相信不少人都會懷疑事先「打招呼」(例如透露題材或標題)的可能性。

另一可議之處,是衡量獎金的「理性」,以至文章獲獎的準則。 是次藝評獎的獎金達五萬元,本來並非什麼天文數字,金額最多可以買一部「落地」約七至八年的二手日本車,但放諸文學界,獎金絕對可觀。已有23年歷史的香 港中文文學雙年獎,獲獎的書籍作者最高獎金也只有三萬元;又例如報章專欄一字一元已屬不錯,但「ADC藝評獎」的參賽文章以3500字為限,用獎金五萬元 折算,等於一字值14.3元,令人想起全盛時期的張五常。

正如同文紀曉風日前曾訪問國際藝評人協會香港分會會員歐嘉麗,她指藝評是「需要以 新的思考方法和書寫角度去剖析作品,從美學範疇、作品主題、內容和手法等不同層面挖掘,並引起聯想,帶領讀者更深入了解作品,呈現創作者隱藏於作品表象下 的深刻思考。」所以可見,藝評不是純粹批判或批評,既要有新角度,又要有不同的切入點。

也有參加藝評獎的本地作家鄧正健在網絡撰文,表明自 己不是針對賈選凝,但質疑評審是把「批判凌駕藝術」:「……賈文的不濟,恰恰是在於『觀點強烈,棱角分明,具顛覆性和批判精神』,它作為一篇鼓動社會矛 盾,挑起政治鬥爭的戰鬥文章,或許尚有一點看頭,而賈選凝和選她的評審卻偏偏把文章視為一篇藝評,還高舉為藝評獎之冠,這才是對藝評和藝評工作者的最大侮 辱。」藝術雖然主觀,但作為公開比賽,作為公帑支持的獎項,以至作為有理有節的評審,也許走不出「公平、公正、公開」的客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