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

盧峯: 「朝請示、晚滙報」的特首!




梁振英說,他要替香港辦「內交」和「外交」,所以在開徵買家印花稅(BSD)前「通知」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他強調,這樣做不是向王光亞請示,但沒有回應有關做法是否破壞一國兩制及邀請中央介入香港事務。我們不知道王光亞「踢爆」消息前有沒有先跟梁振英打個招呼,只知道梁振英是在矮化香港,是在破壞一國兩制,是在閹割香港的高度自治。至於他的解釋更是荒謬無理的托詞。

先不管梁振英的所謂「內交」、「外交」是甚麼意思,有甚麼分別,但香港的境外聯繫非常廣泛,遍佈全世界。在中國內地固然有幾個辦事處,在日本、美國、英國、歐盟、台灣等主要貿易夥伴也有經貿辦事處。梁振英真的要辦甚麼「內交」、「外交」的話,他沒有理由單單通知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先生,他還應該親身或透過各地經貿辦在事前通報各國政府,以示公平及尊重。現在梁振英只在事前向王光亞通水,對其他經貿夥伴及重要投資者不屑一顧。這根本不是在辦甚麼「內交」、「外交」,而是在實踐「朝請示、晚滙報」的共黨官僚惡習。

粗劣的謊言固然令人厭惡,更令人不齒及震驚的是梁振英隨意破壞一國兩制,隨便出賣香港的高度自治。不管是中英聯合聲明或《基本法》都列明香港擁有高度自治,除國防、外交事務外不受中央政府各部門干涉,也不受各地方政府左右。打擊炒樓,抑制樓市泡沫完全是香港內部事務,不涉及國防、外交問題,特區政府有絕對的決定權及自主權。在這樣的情況下,梁振英及特區政府有甚麼理由和需要事先向港澳辦通報有關措施呢?若果連這樣的稅務、經濟政策也要事先通報,香港還有甚麼自主權呢?

從政制架構來看,國務院港澳辦不過是特區政府跟內地各部委的中介人,不過是香港跟中央政府的橋樑,並非香港的「老闆」或太上皇,根本無權對香港內部事務指指點點。偏偏梁振英卻主動向港澳辦主任作請示,讓王光亞可以過問甚至否決特區政府的政策措施。這不是在肆意踐踏一國兩制又是甚麼呢?

更可怕的是,梁振英此舉對內地、對香港都有長遠的壞影響。對內地官員而言,香港市場是一塊「大肥肉」,涉及重大的經濟利益。若果可以提早知道特區政府的決策或敏感消息,他們便可以及早作部署,包括在股票市場興風作浪,謀取暴利。換言之,梁振英的做法變相在加劇內地官場的貪腐情況,製造更多貪官污吏,製造更多不公平的競爭。而對香港來說,梁振英連自治範圍內的政策措施都要向港澳辦請示滙報,政府官員以至高級公務員在制訂政策措施時便會自自然然向北望,先找內地官員包括廣東省政府官員摸底。久而久之,特區政府將會變成內地政府的附庸,對內地官員的意見言聽計從,甚至因此而漠視、犧牲港人利益;而內地官員則會隨時對港官發號施令,要求他們配合內地的需要及政策。

梁振英在當選後第一時間到中聯辦謝票及拜見領導已令市民譁然,已令人深深感到他把中聯辦看得比市民更重。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自甘當傀儡,把香港的高度自治拱手相讓,主動邀請內地官員干涉香港事務。像這種出賣香港利益的人實在不配當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