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4日星期日

盧斯達: 對佔領中環的幾點思考




佔領中環是為爭取真正民主,這個目標和理念是泛民各派都認同的,毋須多辯。但有兩個執行問題至關重要。第一:何種行動方式才能令中共讓步;第二:如何確保運動最後不會像一○年政改般妥協收場。這兩個問題搞不清楚,運動只是自我獻祭的儀式,而非撼動現實的運動。

第一個問題:既然運動主旨是佔領中環,背後思路就是用實際行動堵塞政經中心,將事情推到國際層面。但要做到這效果,佔領中環那一萬人就不能全部是李柱銘、戴耀廷般的「殉道者」。

如果一萬人都乖乖束手就擒,清場行動迅速完成,堵塞中環、威懾中共的目標就無法達成。一萬人當中,必須有老練的抗爭者。他們會抵抗、游擊、不合作、最大程度妨礙清場速度。要做到「反清場」,就要有這群人,非暴力不代表束手就擒。如果勞師動眾,大家出來了,卻跟警察好好「合作」,那我們最先為何要訴諸佔領這個手段?請記住,戰場在中環而不在法庭。政府拘捕眾人後,可以不告,尤其是一眾政治明星、泛民大佬。誰說政府必然告你?中共大概不會笨到搭台讓大狀表演、給他們機會感動香港人。

後現代就是媒體世界比真實世界更真實。香港主流親共媒體冷卻議題的能力,上一次五區公投我們已見過了。認為合作被捕,就可挨告、上庭陳情、感動全香港,是一廂情願。

佔領本質就是妨礙、不合作,而不是「博拉」的手段。單純為了被捕上庭,不一定要搞萬人佔領。但只要運動實際妨礙到政經秩序,傳媒就不得不報道,香港人也會被迫面對此議題。

第二個問題:雖然消息指任何普選方案都會先經那一萬人投票加權,但去到形格勢禁的時候,中共會不會提出一個讓步方案,然後又有團體或政黨呼籲群眾應該讓步、「攞得幾多得幾多」?到時群眾無論體力和心力都後有不繼,很容易就支持妥協。即使二○一七年、二○二○年繼續是假選舉,都拿着一些無關大局的枝節讓步,視作「階段性勝利」?想清楚了,真普選和假普選之間,沒有任何空間,真就真、假就假。無論有多「進步」,假普選就是假普選!因此綑綁式行動和投票都是必要的。

另外,李德成早前指「我們現在的環境還能再差嗎」,所以佔領失敗也沒甚麼。香港絕對還可以繼續退步。佔中失敗會否拖垮香港民主鬥爭,要看它以何種方式終結。如果諸位一心犧牲、視之為最後一擊,則必會如陳雲所料。正如六四的失敗,引致大量知識分子被關押、要流亡,民主力量出現世代大斷層。後進缺乏前人的經驗傳授和理論傳承,民主人士亦失去訊息和人際網絡,之後只能作零星戰鬥、孤軍作戰,不成氣候。


因此,勸諸君參與佔中,要有所成,但要記得保住有用之身,不要盲目犧牲。香港是你們的,更是下一代的。


盧斯達  無待堂博客
 

顧鴻飛: 參與佔領中環的四個理由

戴教授的「佔領中環」義舉,得到廣泛響應,現在需要的是說服更多香港人投入這個關乎自己切身利益的行動中去,筆者以為,參與佔領中環的行動,至少有四個理由:

一、這關乎我們的尊嚴。人生來就是平等的,有個人意志,「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也」,為甚麼不可奪志?因為個人的意志被無端剝奪,個人便失去生命的尊嚴。民主選舉的價值,就是讓每個人平等地擁有體現個人意志的自由,現在有人說,選舉是可以的,但你們要聽我的,我說選誰你們就選誰,我說誰人不可被選,那個人就不能選,這是對我們人格的羞辱,我們的意志被他人剝奪,我們的尊嚴也委棄於地。

二、香港到了一個拐點。這次雙普選,是《基本法》賦予香港人的政治權利,日後所有的選舉,基本的格局都會在這次定下來。這次我們得到真正的普選,來日要變成假的,那不容易;但如果這次我們得來的是假普選,那來日要想變成真普選,就難上加難了。香港這個「坎」,要嘛過去,要嘛過不去,沒有第三種可能。但香港還有退路嗎?再往後退,就退到大陸那頭去了。

三、維護我們的切身利益。普選之真假,不只是一場政治秀,那是關乎我們切身利益的大事,利弊禍福在此一舉。有真普選,才有清明的政治,才有公開、公平、公正的社會生活秩序,才有身家性命的保障。法治不會荒廢,自由仍舊充份,人人權利平等,政府受到監督,這一切都取決於我們有沒有真正的民主選舉。

四、關乎中國的未來。香港有沒有真普選,不只是香港的事,也是中國的事。香港的民主選舉,對大陸有相當大的示範作用。香港這一次能有一場完全平等、充份、名副其實的民主選舉,對大陸追求民主自由的同胞,是一種無形的鼓勵,至少讓他們看到未來政治改革的可能性。相反的,若香港人接受假普選的安排,那就使大陸同胞追求民主的一線希望也要破滅了。

如果你認為個人尊嚴不值幾個錢,共產黨從來都是這樣的,既然爭不到,只好接受;如果你認為香港遲早都要被中共拿去的,你螳臂擋車只是自找死路;如果你認為共產黨獨裁也沒甚麼不好,大陸同胞都有錢了,你不反對他,他也不會找你麻煩;如果你認為中國的民主關我們甚麼事,只要聽話,共產黨總不會搞衰香港。如果你把這些問題都想清楚了,你決定不參加佔領中環,那我就祝你好運。


想參加佔領中環的市民,還能想到更多理由,但其實只要一個理由已經夠了:做人沒有尊嚴,不如死掉算了!


顧鴻飛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