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林天悟 : 害人的「地溝油」報道




上月26日看罷無綫電視播出的《新聞透視》之〈地溝油?〉,頓時感到陣陣震撼,繼而陷入深深的反思。那種震撼來自看到傳媒人一旦濫用權力,筆桿就會害人,那刻不禁想起龍應台在《當權力在手》寫道:「我是一個有筆的人。筆,是一種權力,它可以針砭時事,裁判是非,它可以混淆誘引,定奪毀譽」。

一直對龍應台這篇文章念念不忘,皆因初次閱讀時是刊於200371日的《蘋果日報》底版,當天下午就有五十萬人上街,為了反二十三條、爭取民主和捍衞言論自由,香港變天了!那是港人民權覺醒的起點,也是市民最信賴傳媒的時刻。

記者是有筆的人,那支筆被喻為社會的第四權,雖說排名在行政、立法和司法權之後,但其監察力和影響力,隨時能推翻前三種權力。正是因為有權,責任就會更重,正如龍應台所說:「誰有權力,誰就要負責任;誰的權力愈大,誰就要負愈大的責任。」

震撼「報道」 港人恐慌

《蘋果》讀者數以百萬計,掌握極大輿論權,從外界看來,頭版報道必然經過嚴謹的驗證才會刊登,其中「地溝油」的偵查報道於去年1213日以兩大版刊出,對社會帶來極大震撼,亦令市民掀起質疑食肆用地溝油的恐慌。

不過,事隔個多月,從其他傳媒的跟進報道及政府的調查情況看來,《蘋果》頭版大字標題「香港也有地溝油」,看來根本不符事實,永興油廠有的只是「油溝油」,反而把致癌物苯並(a)芘(下稱BaP)溝淡了。《蘋果》的報道為香港帶來「地溝油」這個名詞,威力着實太強勁了,結果令永興油廠結業,還慘被拖欠百萬元貨款而瀕臨破產,給點名報道的十三間食肆慘淡經營,部分恐難以維持下去。

其中香港仔權發飯店被收回店名,大股東林舜對《新聞透視》的記者說:「(《蘋果日報》)不負責任,亂報道,與事實不符,話係地溝油。好冤枉,如果有事心甘命抵,(現時)無可奈何,等於執笠一樣。」

在大眾的認知裏,所謂「地溝油」就是坑渠油,駭人的描述是內地人在食肆坑渠中撈走餿水,加入腐壞或劣質臭肉提煉出油分,再賣回食肆供食客享用,單是生產過程已令人萬分嘔心,吃下更是禍害無窮。目前沒有檢測方法可以斷定什麼是地溝油,但透過檢測動物脂肪酸的變化,大致可斷定油品有否經多次翻炸,可以作為判斷地溝油其中一個指標。

不公之處 比比皆是

BaP在現今受污染的環境中無處不在,食物在高溫處理時,如烘焗、燒烤和煙熏中產生的有害物質,其中動物脂肪經過燒烤,比油品更易出現含量較高的BaP,事實上雖難以禁絕,但微量食用不會致命。在歐盟標準中,食油BaP上限是每公斤2微克,熏製肉類是5微克;中國的標準則是食油上限10微克,熏制肉類5微克。因此《新聞透視》說一碟燒鴨飯所含的BaP,比一湯匙的金帝油還要多,吃下風險不高,不能單憑該物質斷定是否地溝油。

無可否認,永興油廠的衞生環境着實令人擔憂,外界亦無法得知溝油的成分和來源,但並不能這樣就斷定那些油是「混雜大量來歷不明的地溝油」(《蘋果》頭版用語);食環署進行化驗後,證實永興發售的花生油BaP含量是歐盟標準3倍,但無超出國家規定上限,反而是供應商北大荒供應的花生油才是有害物質的源頭。無綫稍後邀請專家再作化驗,亦指永興的油沒有動物脂肪酸,相信是溝了不同植物油,而非地溝油。

重新視審《蘋果》的系列報道,就會發現更多不公道之處。據稱《蘋果》記者向永興購入一桶花生油和一桶菜油,前者約三百元,後者則是二百元,報道只寫出花生油的有害物超出歐盟標準,但沒有公布菜油的化驗結果。

煙台油坊 指屬青島

來得冤枉的是,被點名食肆的食油經政府化驗後,BaP的份量全部遠低於歐盟標準,即食用無問題。食肆購入油的來貨價約二百元,似乎是較便宜的菜油或豆油,而非含超歐盟標準的花生油。如此看來,《蘋果》沒公布的菜油化驗結果,會不會亦如食肆的用油一樣,BaP遠低於歐盟標準呢?為何記者不先查證食肆取用哪種油,反而斷定對方使用有問題的油呢?

從食環署化驗結果可以推斷,記者手上的報告大概是一種油的數據沒問題,但另一種油的BaP超過歐盟標準,但《蘋果》採訪人員沒有進一步調查其他油廠的做法,亦沒有再化驗食肆的食油,就連包裝食油毋須領取食物製造牌照也裝作不知道,就以「無牌」字眼、配上極恐怖的「地溝油」用語變成頭條新聞,再加上匿名的「知情人士」爆料,指摘油廠「為搶生意不擇手段」,以「賤價」賣油給貪平食肆……,所有字眼都在刺激人心。

以讀者角度看,「地溝油」跟中港矛盾情緒結合,那種根深蒂固的嘔心感產生爆炸性效果,《蘋果》的報道大大地成功了,但粗疏的內容為小商戶帶來毀滅性災難,變成不公義的傳媒欺凌事件。

進一步檢視《蘋果》報道內容,就會發現更多涉嫌欺瞞讀者之處,其中食物安全中心於1220日已公布,有問題的金帝花生油來自新天地企業(香港)有限公司,《蘋果》翌日也指該集團的登記地址是位於山東青島市。不過,一星期後(1227日),該報刊出新一輯直擊報道,記者竟然去了山東煙台市拍攝一些農家小型山寨炸油坊,環境污糟惡劣,但同樣無法顯示它們在提煉地溝油,而報道仍然堅持該市「地溝油泛濫成災」,以增加可讀性。

地理上,煙台與山東相距大約170公里,而入口本港的金帝花生油並非產自農家油坊,而是青島的百年老店「長生集團」,設有大型廠房,食安中心指內地質檢當局經調查後,沒證據顯示事件涉及地溝油。

在內地食品危機來看,大集團不一定是安全指標,但記者把「煙台的山寨油廠」指稱為「青島的大油廠」去蒙混過關,當真相揭開後,不免予人欺騙讀者的感覺,而且很多人仍深信不疑。來到今天,無論是否事實也好,報道已令港人相信香港也有地溝油,那種恐慌揮之不去,深層根源卻是建基於不是事實之全部的報道材料。一篇報道帶出的虛假和遺禍,值得新聞系學生仔細研究。

傳媒有權 卻欺弱小

記得初入行時聽到前輩說,傳媒的筆桿是要向上問責,而不應向弱勢抽刀,因為那些權有勢人士,有能力發放消息,亦有財力向傳媒追究責任;但小市民和商戶受到欺凌,卻往往有冤無路訴,傳媒就應助他們發聲。

龍應台那篇文章還有幾句值得同行細讀:「相較於廣大的平民百姓,政務官、事務官、民意代表、媒體記者、知識分子都是掌有權力的人。細究之下,每一種權力都很可怕,它可以興邦,可以覆邦,影響這一代人的此刻,下一代人的未來。掌權的人對自己手中所握有的權力──權力的性質、權力的界限、權力的責任──是否深思過呢?」

傳媒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