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6日星期六

要求向白韞六「打招呼」否則引爆政治炸彈



密函曝光 劉夢熊兇CY阻廉署調查

【本報訊】踢爆大話特首梁振英與前全國政協劉夢熊政治交易黑幕的密函,昨終極曝光,當中除披露梁振英曾向劉夢熊兩次強調「不會過橋抽板」外,更透露劉夢熊曾要求梁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請廉署人員「慎之又慎」,否則將「引爆政治炸彈」。立法會議員認為劉夢熊舉措有刑事恐嚇和勒索之嫌,力促正在休假的梁振英盡快返港交代事件。
記者:林俊謙 呂浩然

本報昨日取得一封兩頁信件,上款為梁振英特首,下款為人在旅途灑淚時的劉夢熊,於今年19日發出。其中信件第二頁,與本報上月30日,拍到劉夢熊向中華發展前主席郭應泉展示的信件內容一樣。本報昨日曾致電劉夢熊,擬查詢信件是否他給梁振英「求救」信件的副本,但劉未有回應,特首辦則表示不作評論。

梁表明「不過橋抽板」

這封疑似踢爆劉夢熊和梁振英秘密政治交易黑幕的密函,提到劉夢熊對上月8日被廉署邀請助查感到「不可思議」,質疑梁振英因為他過去曾批評政府對港獨遊行和國民教育處理失當而「恩將仇報,痛下殺機」,促請梁振英應該「緊急停止」對他的「無理迫害」,又要求梁振英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請白韞六的手下「慎之又慎」,否則將會「引爆政治炸彈」。

信件又透露,梁振英去年721日曾兩次聯絡劉夢熊,強調「不會過橋抽板」,內容與劉上月接受週刊訪問時,指梁振英曾兩次向他表明不會過橋抽板,並承諾讓他加入行會,以及推薦他出任政協常委的說法不謀而合。

涉恐嚇妨礙司法公正

本身為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議員湯家驊認為,劉夢熊的舉措有刑事恐嚇和勒索之嫌,要求梁振英向白韞六「打招呼」更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他認為假如梁振英應劉夢熊所求,同樣屬嚴重罪行,打擊香港廉潔核心價值。湯家驊呼籲正在休假的梁振英盡快交代事件,「作為特區之首,有啲咁樣嘅指控佢一定要出嚟交代清楚,令到香港人安心」。

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則指,任何人也不應該試圖透過特首去干預廉署的調查,若此信屬實,劉夢熊顯然想透過特首向廉署施壓,由於劉、梁在競選時關係緊密,令人質疑梁振英有否為支持者脫險,而干預廉署調查。

下周三將在立法會大會,建議以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劉夢熊爆料事件的工黨議員何秀蘭認為,信件反映梁振英與劉夢熊存在不為人知的政治交易,認為保皇派無理由再反對用特權法調查事件真相,「否則就係包庇貪腐枉法行為」。

廉署早前接獲梁振英、劉夢熊涉賄選的舉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本月8日表示,把一宗涉及梁振英和劉夢熊的案件,授權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考慮是否提出檢控。



或引爆特首更大醜聞

【本報訊】前全國政協劉夢熊上月發給梁振英的疑似密函,在梁振英明日結束休假返港前突然全面曝光,不少政圈中人也覺事不尋常。政圈一直盛傳劉夢熊因中央出手,近日轉趨低調,甚少再開控評論梁振英選舉黑幕事件,輿論亦將焦點轉移到梁振英去信《信報》聲言控告誹謗一事。有泛民主派議員認為,密函突然曝光,牽連梁振英被指「涉黑」的事件隨時引爆更大醜聞。

有助泛民引用特權法

內地人大政協兩會將在下月初召開,加上劉夢熊事件將部份中央高層和知名人士,如前總理李鵬之子、山西省省長李小鵬「拉落水」,有親北京政界人士稱,相信北京政府極不想劉夢熊事件再被炒熱,劉夢熊信件昨突然全面曝光事不尋常。該人士相信,信件反映劉夢熊爆料一事或較想像中更複雜,尤其事件主角梁振英,過去一直拒絕證實曾否收過劉夢熊有關信件。

有泛民議員認為,密函在下周三立法會討論是否使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劉夢熊事件前曝光,將是支持調查的有力證據,卻令建制派被迫再度陷於死撐梁振英的局面。

特首 梁粉 被諷「打龍通」

【本報訊】保衛香港自由聯盟昨日在旺角舉行「小人當道,全民不合作」集會,呼籲市民參與交少10元稅的第一波「不合作運動」,以示對梁振英「小人」治港下,官商勾結更形猖獗,地產霸權益發凌厲,民主政制遙遙無期的不滿。聯盟又以日前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為本港求得的下籤比喻,梁振英及梁班子內所有「小人」都應「赤腳返回廬」。

集會期間,聯盟代表更上演街頭劇,戴上梁振英、民建聯「元秋」蔣麗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及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面具的人打麻雀,諷刺梁粉之間不時「打龍通」。






僭建曾修例 告唐添難度  增檢控門檻 「明知故犯」方算違法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7號大宅涉嫌僭建地牢,屋宇署決定檢控相關人士及「業主代理人」,但擁有大宅實質權益的唐英年則未有被起訴。法律界人士指出,現行法例要求執法機構須證明業主「明知故犯」地僭建才算犯法,因此檢控門檻甚高。但本報發現,《建築物條例》內有關「明知」的條文,是政府於2008年修訂時新加,上一版本的法例沒有要證明「明知故犯」這門檻,反映在08年法例版本下,要檢控一直聲稱僭建工程全交太太主理、無直接參與僭建的唐英年,難度會更高。

陳茂波仍拒披露被控者身分

唐英年夫婦透過發言人稱已收到屋宇署信件,並交律師處理,由於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因此不會進一步評論。發展局長陳茂波昨稱,屋宇署已就唐英年大宅僭建事件向相關人士發出傳票。他說,由於屋宇署已發出聲明交代,他沒有補充;對於被檢控的代理人身分,陳茂波亦不作回應。

今次屋宇署對唐宅相關人士提出起訴,並包括「業主代理人」,卻未有起訴業主,所引用其中一條條文是《建築物條例》第401AA)。該條文稱,任何人「明知而違反」規定,即未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便進行建築工程,即屬違法。

不過,本報翻查立法會文件,發現該「明知而違反」條款,是政府於2008年、亦即唐英年在任政務司長期間修訂。當年發展局主要是修訂建築物條例,以引入小型工程監管及豁免審批圖則制度,但政府卻一併為第40條有關犯罪門檻的條文,引入新的「明知而違反」的字眼,進一步縮窄檢控範圍。

大律師:業主難稱不知情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2008年修例前,僭建案件的參與者,無論是「明知」或「罔顧」而僭建皆屬犯法,前者是有意圖犯罪,後者可能未必知道有關行為違法,但也會被檢控,因此門檻較低;修例後則只限制有「明知」意圖的人會被檢控,檢控門檻有所增加。

但他說,今次唐宅僭建案中,由於涉及大型地牢僭建工程,一般而言負責業主難以稱不知情,故修例與否,相關人士都是「明知故犯」。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則稱,業主唐英年在建屋時若全權授權給代理人,即使他事後有享用僭建設施,亦不代表他有違法,「他可辯稱自己不知道專業人士提交的圖則是錯的」。

湯家驊:倘代理人簽署監督 業主毋須負責

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當年修例規定,列明「明知」而違反,未有向建築事務監督申請工程才屬違法,估計是由於政府希望澄清法律明確性,雖然令檢控門檻稍有增加,以免令沒有犯罪意圖的人牽涉在刑事案內,變成苛刻執法,矯枉過正。

他認為,唐宅案另一關鍵在於有「業主代理人」代替業主處理事件。他解釋,即使案中涉及兩名「實益業主」,包括唐英年和郭妤淺,而唐英年則表示自己知道「挖深了」,但由於「業主」可授權「代理人」處理事件,若所有文件簽署和工程監督都是由「代理人」負責,即使有多名業主「幕後參與」,在法律上亦毋須承擔責任。

 

修例稱簡化程序 議員未廣泛討論

【明報專訊】政府於2008年修訂《建築物條例》,原意旨在簡化當年規定,引進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例如簡單分級、登記和監管,令部分工程日後毋須事先「入則」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及同意。

原意免小型工程事先入則

不過,當時修例卻同時修訂了《條例》「罪行」部分的第40條(1AA),即今次檢控唐宅所引用的其中一條條例,將原先「任何人違反第 141) 條」規定,即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即屬犯罪,改為「任何人『明知而違反』第 141) 條,即屬犯罪,而如屬建築工程(小型工程除外) 或街道工程的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40萬元及監禁2年」。

有關改動原意是豁免「小型工程」需要入則,故罪行上亦獲相應豁免,但政府卻同時在修例時加入「細節」,為日後設下較高檢控門檻,不但要達至「違反」,更要是「明知而違反」,因疏忽而違反或因無知而違反將不足以檢控。但這項重要的「細節」改動,未有在立法會上被議員廣泛討論。

 

拒公開「業主代理人」身分 屋署被轟不公

【明報專訊】本報連日來向屋宇署多次查詢約道唐宅僭建案的進度及被檢控人士名單,但署方拒絕透露被告人具體名字或姓氏、年齡、性別等基本資料,做法與警隊或廉署等執法機構明顯有別。昨日,無铫電視、有線電視及香港電台等媒體均引述不具名消息,指被控的「業主代理人」就是唐太郭妤淺,屋宇署對此拒絕證實或否認。記者協會及新聞行政人員協會批評屋宇署拒公開檢控名單,做法不妥,對被檢控人士不公平。

做法與警隊廉署明顯有別

記協主席麥燕庭稱,既然屋宇署已發出傳票,被檢控人士的身分便不是秘密。現時該署以「業主代理人」代替被檢控人士的名字,做法不妥。她認為署方接獲傳媒查詢時,理應公開被控者身分。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主席趙應春認為,屋宇署今次選擇不交代檢控名單的做法奇異,他對此表示不認同。他說,即使廉署或警方檢控知名人士時,亦會交代控告什麼人,屋宇署絕對有理由交代為何今次未能公開檢控名單。他稱,現時部分被告人身分已可從公開資料揭發,但部分的身分仍未能判斷,批評署方做法不公。

新聞組織:屋署須交代

本報記者於本月13日向屋宇署查詢有關唐宅的檢控進展,署方延至14日下午才回覆,交代署方早於29日向「業主的代理人」及認可人士、結構工程師和承建商等發出檢控傳票。基於署方回覆時未有列出涉事人士身分,令「業主代理人」身分成謎,記者隨後再兩次致電屋宇署相關官員作口頭跟進查詢。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唐英年及其妻郭妤淺在2010年前均是約道7號屋的實益業主,兩人通過一家海外公司持有大宅業權,故記者向署方官員查問,被檢控人士是否包括唐氏夫婦,該官員稱不能直接回應被檢控人士「是」或「不是」包括唐英年或郭妤淺,但「提示」今次檢控的是「業主代理人」,明顯有別於檢控「業主」,否則署方不會指明是「代理人」。記者據此回覆再問,若現時二人是業主,是否表示他們不會同時是「代理人」,因而應不在檢控之列,對方回應說「如果是就可這樣理解」,而詳細名單要在聆訊前一天由裁判法院公布。本報記者前日就該官員的回覆判斷,唐太暫時未被屋宇署檢控。

昨日多家電子傳媒引述消息稱,由於約道大宅名義業主是公司,唐太郭妤淺是以業主代理人身分被票控,本報向屋宇署再查詢,但署方拒絕證實或否定這報道。

學者:免揣測應公開名單

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由於事件涉及公眾利益,屋宇署亦已完成調查,署方應仿效一般檢控盡快公開名單,「如果說代理人是唐太,但也可以說是唐英年,因他當時亦是業主。為避免揣測,屋宇署應公開透明交代名單」。

先後染SARS豬流感 護士仍心繫前線

【明報專訊】SARS一役,逾兩成感染者是每日堅守陣地、默默照顧病人的醫護人員,李慧虹(Joey)正是其中一名受感染的醫護英雄。好不容易熬過SARS,轉當文職護士的她,2009年又染上俗稱豬流感的H1N1流感。但她仍心繫前線工作,渴望終能重返急症室。

2003326日,政府決定把瑪嘉烈醫院列為指定SARS醫院,專門接收衛生署轉介的患者,那時當白衣天使已10載的Joey接到上司來電,便匆匆由急症室趕到深切治療部(ICU)支援,「料不到後來會這麼大件事,沒多想便答應了」。那時候,瑪嘉烈醫院正處理約100SARS個案。

醫院首天共接收了93個患者,接收的個案不斷增加,至45日合共已達596人,治理全港三成SARS患者。

自畢業後已在瑪嘉烈當急症室護士的Joey,最初10年已見過不少風浪,但當她踏進ICU,頓覺無助,病人中還有臨盆在即的孕婦,「ICU立立亂,病房全是插覑喉的SARS病人,正常一格有4個病人,當時擠了6個,我們也不可能一對一照顧」。

鑑於瑪嘉烈屬診治SARS重地,醫護人員獲分發大批防護衣和口罩,幾乎每次進出病房便換上一套,惟新病人太多,把多個病房劃入ICU亦不勝負荷,「根本應付不到,整個ICU也垮掉」。

高燒不退隔離 「覺得自己很污糟」

47日,瑪嘉烈有12名醫護染SARS入院,為連日來最多,最終先後62名醫護染病,其中25名來自ICU。剛與SARS搏鬥一周,Joey亦是這天確診,由護士成為院友。醫院崩潰,政府於4日後宣布該院停收新症。

住院隔離期間,她只能靠電話與家人聯繫,「過兩天便是6歲大兒子生日,我很想念家人,旁邊的師奶還有講有笑,我唯有躲起來哭」。住院期間,Joey病情反覆,高燒不退,「吃了500幾粒藥也不退燒,醫生要我打高劑量類固醇針,明知可能有副作用,哀求醫生後還是要打」。

立遺囑 與鄰床同事互相扶持

躺在病塌,醫護人員都與Joey保持距離,幾乎沒有身體接觸,「倒杯水也要自己先用手推車,把杯推向門口,令我也覺得成身菌,自己很污糟」。

在最難熬的日子,她曾寫下遺囑,還要同事簽字見證,還幸一群早在急症室相識的健康服務助理成為其守護天使,每天噓寒問暖。這段期間與她互相扶持的,還有鄰床同染SARS的急症室同事。

住院個半月後,Joey展開漫長的康復歲月,因服用類固醇致骨退化、纖維肺與創傷後遺症,3年後好不容易重投工作,與同事轉當老人外展護士,詎料2009年一次到醫院開會,又染上豬流感,可謂晴天霹靂,此時其同事竟然又同病相憐,同染豬流感,幸好兩人住院數天便告痊癒。

盼回急症室作戰 「那裏是我家」

經歷兩場大仗,Joey自言初時對醫院和工作也有陰影,惟10年過去,她仍心繫前線工作,渴望重返急症室,與昔日戰友並肩作戰,「始終感覺那裏是我的家」。醫管局SARS報告指出,前衛生署長陳馮富珍建議瑪嘉烈醫院指定接收SARS病人,但瑪嘉烈的人手及資源不足,兩周內告急,報告直指有關決定「是一個錯誤」。

瑪嘉烈醫院護士李慧虹10年前在ICU因照顧SARS患者而染疫,其後又不幸感染豬流感,走過兩段康復之路,她自言始終視急症室為家,渴望終能重返前線工作。(葉思雅攝)


80「死士」赴淘大 勸居民留家

【明報專訊】2003331日清晨6時,衛生署長頒布淘大花園E座的隔離令,原來在隔離令生效前1小時,民政事務總署及警務處合共80多名「死士」前赴E座,逐家拍門勸喻居民留在家中,不要離開,李麗娟也是其中之一。

330日星期日6時多我返到家中,林煥光打電話來問﹕『Shirley,今晚是否有空?董生有些事求你和你同事協助,要入淘大。』」李麗娟憶述,當時衛生署人手不足,要民政署找40人與警方一同拍門,制止E座居民離開淘大。

單傳子念母 一度欲退出

只花了兩小時,便有40多名民政署聯絡主任挺身而出。凌晨3時多,李麗娟向這些死士解釋要入疫區,當時有一名「肥仔」舉手說,自己為家中一脈單傳,母親80歲,「得我一粒仔,有什麼事唔知點算,可否不做?」李即時說可以,但肥仔最終決定與大家共同進退,令她很感動。

凌晨5時,80多名死士在牛頭角警署集合,僅戴上浴帽及口罩,便到E座逐家拍門,又買早餐給居民吃,然而最後仍有一些居民不聽勸告,自行離開。其後10天,李麗娟形容是「十日危情」,因為SARS的潛伏期約10天,幸好10日後,這40多名民政署死士都沒有人感染SARS

2003年3月31日,淘大花園E座隔離令生效前,李麗娟和80多名「死士」走進去逐家拍門,勸居民別離開大廈。(資料圖片)
 
「媽打」李麗娟:遺屬不貪資助有骨氣

【明報專訊】70多名兒童10年前因SARS疫症而失去了父或母,甚至父母俱亡,成為孤兒。綽號「媽打」的李麗娟等高官成立了護幼教育基金,許下照顧這些兒童20年的承諾。當年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曾抱在懷中的嬰孩郭翔星,現已是聰明開朗的小學生,有遺孤志願成為醫生護士,甚至成為小提琴家。小孩茁壯成長的背後,這些家庭都體現「香港精神」,有骨氣及不貪心。

居於淘大E座的九巴站長郭善雄,其太太當年因SARS去世,遺下6歲的女兒名慧及剛出生的兒子翔星。總理溫家寶6月底訪港時,在政府安排下探訪這家庭,手抱翔星,名慧則表演彈琴。

安排溫總探訪 見真實一面

所以選中郭善雄,原來是有一天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李麗娟到匯豐想買股票,見到銀行職員在哭,一問之下才知銀行有同事因SARS去世,而這職員正是郭善雄的太太。當時有人問李麗娟讓敢言的郭善雄見溫家寶會否有問題,李麗娟說「你要信我,我知道郭善雄為人」,又強調應讓溫總理見到真實的一面,而不是找個聽話的人。

那時翔星才3個月大,政府人員擔心他在溫總懷裏會不斷哭叫,時任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聞言答一句「交給我」,便一手抱起翔星,讓BB靠在肥肚腩上,另一手則握住翔星小腳板,翔星果然很快便呼呼入睡,沒打擾溫總說話。

探訪完畢,溫家寶臨行時對李麗娟說﹕「你要好好照顧這家庭。」就是這一句話,李麗娟與梁乃光醫生一直跟進名慧和翔星的情。「翔星差不多10歲,有好多朋友,他見親我都攬攬惜惜。名慧好生性,她仍有彈琴,最鍾意打籃球,已經54之上,高過我。我們約了3月尾預祝翔星生日。」翔星與李麗娟感情很要好,昨早也有打電話給她拜年。

設護幼基金 承諾照顧20

當年設立護幼教育基金,並非一筆過資助,而是20年的照顧承諾,這些錢用來資助這些兒童補習、學樂器、參加課外活動,以至到外國升學。最令李麗娟感動的,是這些家庭都有骨氣,絕不自私,很有「香港精神」,「他們不會介意對方拿多少錢,個個只說我需要什麼,你批得幾多就幾多。有個別提過想派錢,但很多家庭都說不好,寧願有需要時才照顧他們」。

護士劉永佳因SARS殉職,他的太太令李麗娟印象最深刻﹕「開頭幾年,劉永佳太太不肯拿那筆錢,她說自己有手有腳,有更多家庭比她更需要那筆錢,我和高永文(時任醫管局專業及公共事務總監)親自到她家中游說,說可以給她兒子更多(發展)機會,她才答應受助。」

撮合兩失配偶家庭

李麗娟等人義務為這些家庭出錢出力,甚至連「紅娘」都做了,「我們搞一些活動給這些家庭,結果把兩個家庭撮合了,那個父親失去了太太,那個母親失去了丈夫,男的兒子有輕微智障,而女的有兩個女兒,對他兒子好得不得了,結果這對男女便走在一起,很感動」。

護幼教育基金於2003年共籌得8300萬元(見另稿),受惠基金的兒童年齡由當年初生至未滿18歲,共75名兒童,來自45個家庭。自2003年至20131月,基金向各受惠兒童的家庭合共發放了約6400萬元,平均每名兒童受惠金額約為85萬元。計及投資收入,截至20131月,基金結餘約為3800萬元。

本報嘗試尋找受SARS影響的兒童及康復者接受訪問,但不巧遇上英國出現新冠狀病毒(俗稱新SARS)確診個案,李麗娟表示這些家屬擔心被人得知曾是SARS病患者或病患者兒女,引來歧視,不願上鏡,最後只能透過「媽打」了解他們的情。(尹錦恩攝)
 
林鄭一封電郵 政府內籌3000

【明報專訊】SARS帶來無法磨滅的傷痕,對遺孤的善後工作則體現人性光輝。當年4名女高官發起護幼教育基金,時任社會福利署長林鄭月娥一封內部募捐電郵,在政府內部即已籌得3000萬元,最終籌得款項是8300萬元,遠超過目標的1000萬元。

數十社工醫生伴孤雛成長

更難能可貴的是,善後工作不止金錢援助那麼簡單,數十名社工義務跟進各個孤雛情,定期見面及輔導,梁乃光醫生亦動員了多名醫生夫婦幫手跟進,李麗娟說﹕「因為媽媽去世了,細路女不懂得用衛生巾,好在有醫生教;有父親喪失伴侶而苦惱,也有社工輔導。」

全賴這些社工醫生無私奉獻,10年來對這些家庭不離不棄,至今沒有一個孤雛因家人傷亡而再生悲劇。林鄭月娥更定下目標,除了一早已拿綜援的家庭,不許任何一個家庭因SARS而被迫拿綜援,至今這目標仍能落實。

目標:不會因SARS拿綜援

當日發起善舉成立基金的4名女高官被譽為「四大美人」,分別是時任社會福利署長林鄭月娥、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李麗娟、教育統籌局常任秘書長羅范椒芬及衛生署長陳馮富珍。原來林鄭月娥才是基金的最早發起人,李麗娟記得在4月底收到林鄭月娥的電話,林鄭在電話說﹕「Shirley可否幫手做件事,我們發覺有幾十個家庭沒有了父或母,或父母雙亡,我想幫那些細路,可否幫我籌款?」李麗娟一口答應。

李麗娟在51日到淘大與8E座孤雛家庭在麥當勞餐廳見面,講解基金詳情,但未入正題前,大家已忍不住大哭一場,才稍為紓解鬱結傷痛。

基金獲得踴躍支持,林鄭月娥在政府內部發出一封募捐電郵,即籌得3000萬元,時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馬時亨更率先捐出數十萬元。也有市民把自己的數萬元積蓄都捐出來,卻低調不公開名字。




掛軍牌名車出遊涉公器私用  網民聯手拍攝「罪證」 每日數百舉報

【明報專訊】農曆年期間有內地網友發起「隨手拍(攝)軍牌豪車」的行動,影下多個在假期出行屬於各個軍區、武警部門車輛的車牌,其中不乏路華(Land Rover)、寶馬(BMW)等名車,甚至包括售價高達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瑪莎拉蒂」(Maserati)。有網民對此表示憤怒,也有人挖苦道:「我們的將軍們這是趕着去收復釣魚島嗎?」

新春前夕,中央大張旗鼓提倡整治鋪張浪費,但公車私用仍然猖獗,引起眾怒。中國社科院教授于建嶸在新浪微博發起「隨手拍豪華軍車」活動,並親自鑑定諸多名車市價,引起熱烈迴響。他在微博表示,自己每天在網上都收到幾百個豪華軍車舉報,「中央真的要下決心清理這些假軍車了。它們敗壞了軍隊的聲譽,為特權和腐敗打開了方便大門。」在網民拍下的「軍牌豪車」中,包括瑪莎拉蒂總裁(quattroporte) 、奧迪Q7 、寶馬X6 和路華越野車。其中,瑪莎拉蒂總裁在內地售價近280萬元,照片顯示,該車車牌以「京V」開頭,似屬於中央軍委。

網民嘲「趕着收復釣島」

軍牌豪車隨即引起熱議,許多人認為,在黃金周長假期間,這些車肯定不是去辦公務,而是辦私事。網友「老兔子531」評論說:「軍隊的腐敗不是一般的人可以想像。」網民「小賤妹就是你」也說:「軍牌的瑪莎拉蒂……用得着嗎?」多名網民諷刺道:「我們的將軍們這是趕着去收復釣魚島嗎?」網友「夏夜星光輝」說:「 不想開豪車過年的將軍不是好將軍!」

5車被揭掛同一車牌

網民的監督也揭出部分假軍牌車。廣東一名網友5日上傳一張武警車牌的賓利(Bentley Motors)私家車,指出這款車市值600萬以上。3小時後,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官方微博「南粵消防在線」宣稱,相中的車牌是假牌,原牌照屬於河源市公安消防支隊公務用車,2011年購買,還稱感謝網民監督。也有網友整理出5輛掛着同一屬於廣州軍區車牌的名車,指其中必有假車牌。


路華/成都軍區

保時捷/武警


瑪莎拉蒂/中央軍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