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星期二

信報社評:劏房宜分門別類 取締按輕重緩急





近日,劏房乍成新聞熱門名詞。

一是由於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在周一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上表示,社會上有意見認為劏房有存在價值,重申當局不會全面取締,其言論惹來部分議員狠批,指為鐵石心腸及無良心。

二是因為有統計處員工向傳媒爆料,指一些統計員上門進行問卷調查時,由於劏房被分成一屋多戶,做一個單位的統計,卻等於工作量倍增,故每見劏房便掉頭而去,形成劏房的統計資料與實際情況大有落差。

梁振英發表其特首任上第一份施政報告在即,房屋問題備受關注程度不斷升溫之際,上述有關劏房的新聞,引發市民熱議,到底劏房應否及能否全面取締,實在是一個複雜卻迫切的社會課題。

劏 房之名,取自「劏」字分割之意,就是把一個單位分割成兩個或以上的獨立單位,一屋而供不少於兩戶居住,在香港地狹人多、住屋不足的客觀環境中應運而生。隨 着香港樓價日高、租金急漲,劏房在低收入階層的需求陡升,由此而衍生的安全隱患問題愈趨嚴重,屢為公眾詬病、居民擔憂。

一屋多戶,在香港由 來已久,過去有不少人家為增加收入,將部分房間分租,但由於浴廁廚房等設施共用,常有因「同住難」而生摩擦。今天的劏房,不少是每戶各有獨立設施,蝸居雖 然擠迫,生活尚較方便,問題是這種改裝往往未能符合消防、排污、用電等等法例規定,甚至影響樓宇結構安全,置居民於險境。

二○一○年一月, 紅磡馬頭圍道唐樓倒塌釀成四死二傷的慘劇,揭發有人將單位改為劏房出租,疑因改動工程中出錯而肇成彌天大禍。同年六月,土瓜灣一幢被稱為「劏房大廈」的八 層高唐樓火災,四人葬身火海;半年之後,花園街大火,更導致九死三十四傷。死傷慘重的原因,都與劏房林立、走火通道阻塞相關。連串慘痛教訓,令社會上要求 取締劏房的呼聲此起彼伏。

然而,全面取締劏房,在當前住屋短缺難題依然深重,輪候公屋的時間仍在延長的情況下,妥善安置或協助劏房居民另覓居所,絕非輕易。短期內一刀切地取締劏房,顯然不切實際。

況 且劏房也不是「一視同仁」的,少數的劏房設於中產階層屋苑,一些白領喜其位於交通便利之地,所在社區環境不俗,故擇居其中,而這些正屬邱誠武所說的「劏得 四正」之列。對於這種極小部分的「豪華劏房」,當不在討論解決劏房問題的範疇,邱副局長以特殊例子來作辯駁,難免成為眾矢之的了。

只是由此帶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就是對付劏房宜分門別類,按輕重緩急進行取締,既可盡快處理妨礙公眾安全的部分,也可使當局力所能及地分階段處置劏房住戶,令問題不致惡化,有效緩解。

換言之,對於違反大廈公契、不符法例要求,包括消防裝置、走火通道存在問題,改變樓宇用途(如工廈劏房),渠管排污、電線電錶胡亂接駁,導致樓宇結構和火警風險增加的劏房,必須優先、嚴格取締。

鑑於上述安全隱患,涉及政府多個部門,從巡視到執行法規,往往協調需時,效率低下,政府有必要考慮設置跨部門專責機構,「一條龍」處理劏房問題。

此 外,統計處的數據顯示,本港劏房住戶數目,竟由二○○六年至二○一一年間下降四成,與民間的認知背馳,其對劏房所掌握的情況,看來準確度成疑,當局有必要 作一次全面清查,了解目前本港劏房的真實概況,從而制訂加強監管合規格劏房、有序取締違規劏房之策,以及努力安置有需要的劏房居民,並坐言起行,切實清除 香港房屋問題的一大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