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7日星期日

金針集 : 「敵我矛盾」論陷羅生門




一訪激起千重浪!

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接受《陽光時務週刊》專訪,披露行政長官梁振英在處理僭建、傳媒和公職安排等問題,其中更提到梁振英如何看待泛民主派。

劉夢熊聲稱,去年521日到CY家中出席私人晚宴,席間還有五對夫婦,包括張德熙、李君豪、周伯展、吳歷山和他自己。劉夢熊指自己向CY進言,認為大和解不應只是梁營、唐營之間,還應包括泛民。但梁振英回應指唐梁之間是「人民內部矛盾」,但與泛民卻是「敵我矛盾」云云。

必 須指出,這些都是劉夢熊單方面的說法,未經證實。而有出席宴會的東泰集團主席李君豪,以及西醫吳歷山,昨天更分別發表聲明,異口同聲指劉夢熊的說法與事實 不符。聲明中,李君豪指自己是晚宴座上客之一,十分確定梁振英當晚無說過「敵我矛盾」論,只是指唐梁兩營應放下矛盾。吳歷山則指當晚談的是唐梁支持者的關 係,並引述當晚梁振英指大家都是自己人。

同樣必須指出,李君豪是知名「梁粉」,曾於去年9月參選立法會金融服務界,但大熱倒灶,不敵詹培忠接班人張華峰。不過,他失去議席後卻依然獲梁振英委任加入剛成立的金融發展局。吳歷山則是愛國刊物《鏡報》的策劃總監,同是和梁振英交往甚密。

這宗「敵我矛盾」羅生門,除非有人提出錄音或聲帶證明,否則真相難以大白。但誰是誰非,總應有個說法,始終這是特區最高領導對不同意見或聲音的政治取態問題,如他真的對擁有六成民意授權的泛民主派採取「敵我矛盾」態度,恐怕難逃與民為敵的批評。

「人 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源自毛澤東在1957年所發表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文章詳述「人民」和「敵人」兩大概念,「在現階段, 在建設社會主義的時期,一切贊成、擁護和參加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階級、階層和社會集團,都屬於人民的範圍;一切反抗社會主義革命和敵視、破壞社會主義建設 的社會勢力和社會集團,都是人民的敵人。」

相對「人民內部矛盾」,毛澤東建構「敵我矛盾」理論的時間更早。早在1926年,他在《中國社會 各階級的分析》一文中,已提出:「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革命的首要問題。」他指,中國過去革命鬥爭成效甚少,基本原因就是因為不能 團結真正的朋友,攻擊真正的敵人,故此提出要分辨「真正的敵友」。

經歷長征、抗日、國共第二次合作後,毛澤東的「敵我」思想更明確,例如 1948年,他在《將革命進行到底》中就強調,「敵人是不會自行消滅的」。一年後的七大二中全會上,他作的報告指,「在拿槍的敵人被消滅以後,不拿槍的敵 人依然存在,他們必然地要和我們作拚死的鬥爭,我們決不可以輕視這些敵人」。由此可見,在革命時期,敵我鬥爭中,中共對敵人是絕不姑息,打擊到底的。

熟 悉內地政治的時事評論員程翔解釋,敵我矛盾中鬥爭,不一定是肉體上,亦可以是政治打壓。事實上在1950年,毛澤東已指出解決矛盾的方法,在於「專政」, 而對「敵人」的專政,「就是在必要時期內,不讓他們參與政治活動,強迫他們服從人民政府的法律,強迫他們從事勞動並在勞動中改造他們成為新人。」程翔慨 嘆,他早預言CY上台後香港會出現意識形態大陸化情況,現時不幸言中。

這位「老愛國」又指,其實隨着改革開放,中共放棄階級鬥爭後,公開場合已很少用「敵我矛盾」說法,除非遇上有外國背景的衝突,否則對國家內部,鮮有使用這個詞。雖然公開場合鮮見,但程翔就指黨內或私下討論,依然會出現「敵我矛盾」說法,「始終這是中共思維基礎模式」。

和 梁振英一同參加特首選舉的何俊仁認為,共產黨作為奪權政黨,實行專政,對有組織的反對勢力必然採取敵視。他承認和特區政府存在矛盾,但認為不是中共的二元 對立,重申泛民角色是在野監察政府,爭取民主、改革。對於CY說法,他直言「這個人口不對心,心想一套說一套,早已無期望」。

金針集 : 梁振英忽發奇想 副司長忽然變樣

禍,果然不會單行。

在《施政報告》被批評為水分偏重、詐味偏濃的怨聲之中,前「頭號梁粉」兼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即引爆一個深水炸彈,令公眾的焦點瞬間轉移之餘,也令論者關注到,二者可能存在一個頗為有趣的內在關係,那就是梁振英百煉成精的語言偽術。

話說在《陽光時務週刊》的劉夢熊專訪出版前的不足24小時,梁振英出席由多個本港和在港外商商會合辦的Joint Business Community Luncheon(商界聯合午餐會),席間有意無意談到上任前觸礁的五司十四局方案中備受爭議的部分──增設副司長。

他在答問環節時回答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RICS)香港分會主席關健(Kenneth Kwan)的提問時稱,以往已提出應有一名職級等同副司長的官員去統籌覓地、規劃、建築和基建相關的部門,且不是最近的事。

梁振英當時還稱,「……但我感到如果我們真的那樣做,我們在立法會將要再次面對……類似……拉布。」(英文原文:... but I have a  sense that if we actually do that we would have to, sort of, face  filibustering again in LegCo.)企圖要立法會拉布負上拖着政府建屋覓地後腿的罪名。

連日來聲言以房屋、土地 為主打,甚至是唯一主打(他在施政報告立法會答問會上回答何秀蘭提問時聲稱「真的是沒有足夠的精力、時間去深入研究〔反同性歧視立法問題〕」)的梁振英, 還再度藉關健的提問,試圖強化自己非常重視房屋問題的形象,指房屋問題「……重要的不只大家須肩並肩,而且比這更重要的是,我們要統一願景及有一致的優先 次序。」(...it is important not just for us to work shoulder to shoulder,  but before that it is important for us to align our vision and to have a  common set of priorities.

他還在回答中提到,「在我的日程中,差不多每天都至少有一次會議,關於土地開發、 規劃或房屋建設……還有商業樓宇的建設。」(In my diary, nearly every day there is at least a  meeting about land production, planning or housing production -  production of commercial premises as well.

可是,翻查政府當局及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今年 5月至6月間先後就五司十四局提交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人事編制委員會和財務委員會的文件,副政務司司長專責的,其實是協助政務司司長統籌人力資源政策 (包括教育、人力規劃及發展、福利規劃及退休保障)及文化政策的制定和推行,督導教育局、勞工及福利局和文化局;而副財政司司長則專責協助財政司司長落實 與內地當局簽訂的經濟合作協議,按照國家五年規劃綱要所載,統籌有關的政策制定和推行,支持工商及產業,包括航運、民航、物流及旅遊業進一步發展,以及科 技及通訊業發展,督導工商及產業局和科技及通訊局。

文件並提到,「財政司司長會按照候任行政長官的競選政綱,審視公共財政及財政儲備的管理,並監督長遠的房屋、規劃、土地及運輸政策的制定工作。他將直接督導三個政策局,即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房屋規劃及地政局與運輸及工務局。」

顯然,按照梁振英當時提交立法會的改組和撥款申請,並無包括由任何一名副司長統籌土地、房屋、規劃的政策範籌,更明文提到這些都是財政司司長的職責範圍。現在,卻反過來將五司十四局觸礁,與沒有副司長去統籌這些工作帶上必然關係,試問這樣公道嗎?

當然,梁振英大可再施展語言偽術稱,當日在午餐會上只是引述他人更早前的建議,與自己的五司十四局方案無關。之不過,若翻閱政府新聞處發布的致辭及答問環節 逐字記錄,相信任何有理智的常人(any reasonable  person)都會得出梁振英非常着緊土地、房屋和規劃,以至表現得贊同須由副司長職級的官員統籌上述工作的結論(尤其是「或者……或者有需要成立中央統 籌機構」[there may be, there may be the need to actually have a centralised  agency]這一句)。

梁劉鬩牆或者狼熊互噬,容或有人會視之為一場鬧劇,但梁振英如此歪曲當日設立副司長的原意,卻關乎施政的可信度(甚至是最基本的施政的可預測性),絕不能等閒視之,以至任其如世紀病毒般,以幾何級數極速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