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3日星期四

明報社評: 唐梁僭建個人榮辱事小 依法辦事一視同仁事大




久違了的唐英年接受傳媒訪問,談及唐宅和特首梁振英寓所僭建時,言下之意指屋宇署查唐宅僭建,曠日持久,而且有雙重標準之嫌;這些說法,涉及屋宇署處理僭建是否依法辦事和一視同仁。昨晚,屋宇署答覆查詢時,交代了刑事調查唐宅僭建的情;不過,屋宇署應該全面披露調查唐宅和梁宅的進度、交代後續處理程序和事項,讓公泷判別屋宇署是否有偏私和毋枉毋縱地依法辦事,因為前任政務司長或現任特首的個人榮辱,都遠遠不及執法部門依法辦事一視同仁那麼重要。

屋宇署證實刑事調查  唐英年暗示雙重標準

唐英年被揭發在九龍塘約道的大宅有僭建地下室,起初他蓄意隱瞞,以一個謊言掩蓋另一個謊言,在傳媒披露更多資料之後,他才承認寓所有僭建。唐英年與特首大位擦身而過,大熱倒灶,與他應對僭建誠信破產,暴露個人能力與處理危機能力低劣等,有直接關係。現在,梁宅證實有僭建,梁振英的誠信也備受質疑,特別是當日在電視辯論中,當時梁振英心知家中有僭建,卻藉唐宅僭建對唐英年發動攻勢;就此,唐英年即使有特首大位被梁振英騙走的想法,完全正常,他與傳媒談及此事時,言談間流露的不忿,也完全可以理解。

不過,即使唐英年本人或其支持者都認為梁振英贏得特首大位,並不光采,卻不等於唐宅僭建和唐英年的誠信問題,可以得到平反,因為唐宅僭建的性質仍未搞清楚,他就僭建所說謊言,是否止於過去講過的,還待驗證。唐英年對傳媒談及屋宇署查唐宅僭建,基本上有兩點,一是調查時間長,二是引述專業人士的說法,暗示有雙重標準。

去年2月中,《明報》揭發唐宅僭建,屋宇署展開調查迄今已經接近11個月。若僭建簡單,根據圖則可以一目了然,11個月就是太久;若僭建複雜,需要檢視鋼筋和混凝土結構等,甚至取樣化驗等,則需時會較長。唐英年作為當事人顯得不耐煩,可以理解,不過,公泷也想盡早知道真相,屋宇署昨晚交代了刑事調查唐宅僭建的情,相信可以釋除一些不必要猜疑。

至於具體調查情,唐英年對屋宇署的做法,以「五花八門」來形容,透露包括「拆了全部裝修,用很多科學方法,鑽很深的洞,甚至露出鋼筋」,他更語帶諷刺地說「多謝政府用公帑幫我還原」。唐英年以還原來描述屋宇署的調查,是否準確,因為沒有資料,無法判別,不過,初步看來,屋宇署動用那麼多方法來調查,或許反映唐宅僭建很不一樣。

從傳媒報道過的唐宅地下室,有兩個特點,一個是面積大,超過2000方呎;另一個是有許多舻象顯示,地下室可能並非在大屋建成後才加建,而是與大屋同時規劃建造,如此,則唐宅僭建並非一般違反《建築物條例》那麼簡單,而是涉及與獲批准圖則是否相符,關乎是否違反地積比甚或串謀詐騙等更嚴重罪行的問題。屋宇署證實刑事調查唐宅僭建,過去傳媒對唐宅僭建的一些報道,獲得證實。

唐英年對屋宇署的大動作,提出質疑,是他的權利,另外,唐英年表示今日會書面向屋宇署申請,要求以磚牆封閉唐宅僭建的地下室,看看會否獲准。梁振英曾經表示以磚牆封閉梁宅的僭建地下室,就認為僭建不存在,唐英年顯然想仿效梁振英,考驗屋宇署如何處理。屋宇署對於梁宅的封牆,要鑿洞檢視,怎樣還原僭建則要另行研議決定,所以,不知道唐英年怎樣理解梁振英封閉地下室的合法性,不過,無論如何,唐英年確實應該申請封閉地下室,看屋宇署如何處理。

唐英年引述有朋友對他說,政府在處理他和梁振英的僭建時,似乎不是一視同仁,並以經常到外地為由,表示要了解一下才能評論,為雙重標準的指控留下空間。即使唐英年未明言,但是他認為有雙重標準之意,甚為明顯,特別是他昨日上午拋出這個說法,結合屋宇署證實刑事調查,事態會否營造了唐英年被秋後算帳的效果,值得注意。無論如何,屋宇署負責執行取締僭建工作,唐英年這個暗示,實際上矛頭直指屋宇署,鑑於指控性質嚴重,屋宇署應該開誠布公交代實情,以維護執法機關和捍衛公務員隊伍的公信力。

應公布調查進度  遏流言繼續擴散

既然唐英年對屋宇署調查唐宅僭建,有那麼多意見,而其意涵對屋宇署甚為不利,昨晚屋宇署證實刑事調查唐宅僭建,回應了一些質疑,但是就雙重標準的指控,仍然未能化解。較適當做法,是屋宇署完整公布梁宅僭建和唐宅僭建的調查進度,並交代後續跟進處理程序和事項,讓涉事各方和公泷知道全部事態,從而判斷屋宇署的處理是否有偏私。事實勝於雄辯,屋宇署如果依法辦事一視同仁,便應讓事實說話,拿出證據,這樣才可以遏止不盡不實的流言損害政府和公務員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