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5日星期二

陶傑: 滿座衣冠




香港的大法官律師開年會,香港終審庭首席大法官,穿上黑色法官長袍,發表講話,嚴正指出:香港司法獨立,法官判案,不理會政治。

其他法官,也全副黑袍,銀假髮,很悲壯的陣容,有誓師的味道。司法獨立,在一個文明社會,像太陽從東邊升起來,今天的美國聯邦法院,昨天的殖民地香港最高的樞密院,都不必勞煩大法官全體站出來,講一個關於母親的性別──也就是廣東人說的「阿媽係女人」的顯淺道理,但在今天的香港,有此需要了,為什麼滿座衣冠,人人心裏明白,所以氣氛肅穆。

香港的大法官、大律師,披黑袍戴假髮的擺一個陣出來,不管他們說什麼,這套服飾,先令中國十分的厭惡。

假髮和黑袍,十八世紀末開始在英國的法庭着戴起來。一八七三年,正式成為法律,叫Judicature Act,規定黑袍必須用絲造,頭上的假髮長短、衣袖的花飾,二百年來,時有法例修正,第一次世界大戰前,英國的刑事上訴庭,法官可以穿黑或深紅袍,上議院首席大法官的那件,都配有金邊。

英國大法官的衣飾,不但象徵法律神聖,衣飾是一套符號,刻意將大法官裝扮成上帝的形象。因為耶教文明講末日審判,所以人間的法官,須要仿效上帝,令人對法治有敬畏之心。

這套符號,看在中國政府的眼裏,怎會不厭惡而憎恨?因為符號代表的意識:法律至高無上,人人平等,法治獨立,法官有超然的人格,全都是「無產階級專政」的天敵。天敵,是不講理性的,就像貓頭鷹見到田鼠,就會湧起無緣故的憎恨,非要把田鼠消滅吃掉不可。

所以,大法官的講話,中國句句不中聽,中國要「三權合作」,法官都要做政治工具,但大法官還要用那麼純正的皇室英語來刺激中國,這就很嚴重了,不信,一兩年內,必有變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