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9日星期二

紀曉風: 曾偉雄指聲波炮非武器 生產商簡介證一哥說謊




「小朋友唔好講大話,唔係警察叔叔會拉你!」但原來,全港警察叔叔之首,竟在眾目睽睽之下說謊。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昨天到立法會交代去年度本港治安情況。議員黃毓民質詢,警方使用的聲波炮,與早前有市民向警員吹口哨而被裁定襲警罪成比較,對市民的危害更大,更是「襲擊」一種。

曾 偉雄昧於事實的表示:「聲波炮呢,是民間錯誤理解,佢並不是武器,是一個擴音系統。」去年10月,老紀率先披露,警方早已購入聲波炮,三個月下來,警方一 直重彈此調,辯稱這項由美國製造的LRADLong Range Acoustic Device ,「遠程聲響裝置」),只是作擴音「溝通」之用。如今變本加厲,由最高負責人公然在莊嚴的立法會發表失實兼誤導言論,令人加倍懷疑,警方添置聲波炮,恐怕真的有鎮壓遊行人士的隱蔽議程。

為正視聽,老紀再舉三大理由,證明聲波炮不單是各國採用的防暴武器。另外,雖然老紀兩個多月前已提出要求,希望警方可公開示範LRAD,但至今猶如石沉大海。所以老紀再次公開呼籲警方,向傳媒及公眾示範使用聲波炮,以釋公眾疑慮。

首 先,「聲波炮」一詞,並非老紀發明。事實是,去年先後有波蘭、烏克蘭合辦的歐洲國家盃,以及倫敦奧運,不約而同採用了LRAD作為防範武器,而根據中國新 聞社去年68日報道:「波蘭警方還隆重推出了一件制敵新武器──恐怖聲波炮。這是一種發射聲波的裝置,能發出接近噴氣式飛機般的噪音,甚至可以致人永久性耳聾。」報道還指,此「武器」一經推出就引發歐洲媒體譁然,英國《太陽報》指,「這樣的『武器』正在引發恐慌,而一旦使用,一些在臨近區域的無辜人群, 也可能受到波及和傷害。」可見,聲波炮影響個人安全,以至是武力使用一種,是國際上公認。

其次,必須指出,生產歐洲盃和奧運防暴聲波炮的公 司,也是香港警方引用裝置的同一公司,兩類產品也是同一系列。警方兩周前曾讓立法會議員觀察聲波炮使用方法,老紀根據香港電台轉載議員何秀蘭拍攝的相片,發現警方向議員展示的是LRAD 100X的手提聲波炮。老紀上網覓得裝置的簡介,當中有提及人群控制方法。

簡介指出,LRAD系統可以在 嘈吵環境下傳達警告和指令,還可製造分隔警方和群眾,支援在不確定環境下一切可行解釋辦法。這已是相當奇異,如果只是一個擴音器、「大聲公」,為何能分隔群眾和警方?2010年反高鐵運動時,青年衝擊警方防線,防線後的警員也有使用大聲公、擴音器,為何他們沒有即時被分隔?魔鬼果然藏在細節,為表公允,老紀原文照錄:「In hostile situation, unlike tear gas, teasers, rubber bullets, pepper spray and other non-lethal and lethal responses, LRAD can be modulated in response to a subject's action.」)(在敵對環境下,和催淚氣、棍棒、橡膠子彈、胡椒噴劑及其他具傷害性或非傷害性的還擊不同,LRAD可以控制一個個體的行動,以作反 擊。)簡介指,當LRAD在近距離時,群眾的聽覺即時受到侵擾,他們便會手掩耳以減低「聲壓水平」25分貝,這就可使群眾雙手只顧掩耳,無閒向軍警拋擲物 品。由此可見,聲波炮確有其傷害性,這點製造商從不否認,甚至各國執法機關也不否認,惟獨香港例外。

LRAD 100X的手提聲波炮的有效距離為700米,最高釋出分貝為137分貝,相等於飛機引擎聲響。假如反高鐵示威今天再發生,警方在舊立法會大樓外部署使用這個手提聲波炮,則受影響範圍,可遠至金鐘統一中心;或我們重回去年6月中國家主席胡錦濤訪港,示威者被水馬包圍在中環廣場前,如果警方在會展對開使用 LRAD 100X,則只在60米外的示威者聽覺必受損無疑。但要留意的是,警方配備的不只是手提LRAD,還有安裝在新型防暴裝甲車上。安裝在車上的LRAD威力 及距離,又必會更厲害。

第三,聲波炮就和警槍一樣,平時可是「善良之槍」,繫於警察腰間,即使市民行過近距離看到也不會感到受威脅。但槍始終是槍,警察拔出使用時,槍依然是殺人武器。又正如現時已被港警用到惡名昭著的胡椒噴劑,本身也只是防狼噴霧,當人們以為它殺傷力有限,但如果被執法當局 濫用,後果還是相當嚴重。

曾偉雄在立法會上解釋,LRAD在「嚴重保安事故、嚴重災難和在反恐行動中使用」,可以用在反恐行動上器材,究竟會是什麼器材?這點已可見LRAD的實際用途,加上曾偉雄再補充,「如果示威唔係演變成嚴重保安事故、嚴重災難呢,我相信肯定是不會用。」什麼是嚴重保安事故,警方從沒認真向市民界定,變相無解釋LRAD具體會在什麼環境使用。

最後,如LRAD確如曾偉雄所言只是「擴音系統」,實應不單開放予議員,更應對傳媒、市民公閧展示,清楚示範其用法。在每年職業博覽,警隊連機場特警隊使用的衝鋒槍也可讓市民試拿,何不公開在中環或維園等地,如黃毓民 所言讓議員、傳媒及市民「開耳界」,感受「擴音系統」的能耐?老紀自去年12月初已致函警務處警察公共關係科,要求參觀LRAD操作,據知其他本港中文報章媒體也有一同申請,數周後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黃國偉回覆,指會考慮讓傳媒參觀,但至今音訊全無。

如今警隊之首在立法機關上否認LRAD裝置是武器,指只是「擴音系統」,那老紀不介意警方安排全港傳媒考證,以證明究竟是老紀言過其實,或曾偉雄公然在議事堂上陳述失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