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

李平: 釋法顯示三權合作開始加速




律政司請求終審法院就外傭居港權案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竟聲稱,這不是政府要求人大釋法,而是司法體系要求人大常委會解釋。一番謬論,不只讓人見識了行政長官梁振英語言偽術的發揚光大,更讓人擔心北京正加速落實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合作」的主張。

港府決定促請終審法院尋求人大釋法,顯然不是律政司一家之言,而是一與梁振英有關,二與北京有關。梁振英拒為僭建事件承擔政治、法律責任,不停地以大話冚大話,被市民譏為「行騙長官」,此時港府拋出釋法方案,無論是問題的嚴重性,還是其中涉及梁振英視為政績的雙非嬰問題,都有轉移輿論焦點之意。

如果終審法院承受不住港府的壓力而尋求全國人大釋法,推翻自己在2001年莊豐源案的判決,那麼,這場襲擊香港法治的暴風雨,不只不能助梁振英度過誠信危機,還可能要賠上終審法院的誠信。港府中央政策組前首席顧問劉兆佳曾指出,只有行政長官「在社會上有廣泛支持基礎和民望崇高的情況下」,行政主導才有實現的可能。而北京為維護香港的行政主導,不是讓港人行使選舉權,選出符民意、有威望的特首,而是責令立法、司法去迎合背離民意的特首,自然得不償失。

只不過,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合作」是當年主管港澳事務的習近平訪問香港時公開提出的主張,隨着他接任中共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隨着港府管治威望陷入低谷,北京落實三權合作的決心越顯得逼切。習近平履新後首次到地方視察,就到了毗鄰香港的廣東,他11日剛離開廣東,港府12日就提出釋法,未免過於巧合。

本港法律界多位有識之士警告,律政司計劃藉當年籌委會報告改寫居留權定義將創下惡例,不只影響終審法院的權威、地位,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還讓北京可隨意解釋《基本法》中有關港人權利、自由的條文,衝擊香港的人權。袁國強辯稱,終審法院早前亦就剛果案請求人大釋法,律師會及法律界均沒有認為破壞法治。這又是混淆視聽的語言偽術。剛果案涉及外交問題,屬《基本法》規定的中央權力範圍,而居留權屬於特區內部事務、自治範圍,不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介入,兩者豈能混淆?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包致金臨退休時警告,法治暴風雨的陰霾正以前所未見的兇猛之勢來襲,他同時寄語傳媒、學者和法律界,要更堅定地捍衞法治。不幸的是,他退休不足三個月,香港法治的暴風雨越颳越猛。所幸的是,法律界、輿論捍衞香港法治的聲浪,未因雙非嬰問題而急功近利地被淹沒。

如果說,追究梁振英僭建責任,不能讓屋宇署中有良知的公務員孤軍作戰,同樣,要抗擊釋法暴風雨,也不能讓終審法院的法官孤軍作戰。民意的支持,始終是香港有良知的公務員、法官捍衞公務員中立制度、司法獨立制度的後盾;民意的反對,是避免北京一意孤行推行三權合作的唯一途徑。加入元旦大遊行的行列,發出追究行騙長官責任、捍衞香港法治的吶喊,就是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就是維護香港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