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

孔捷生: 習近平能做的和不能做的




習近平登基不去拜祭革命聖地,薄熙來曾大力弘揚的「紅色經典」和「紅色記憶」,好像束之高閣了。胡錦濤履新時去西柏坡上井岡山,不走「邪路」卻走「老路」。殊不知胡錦濤只是泰州鹽商之子,毫無革命履歷和血統,只怕不做足「紅騷」,難以承襲大統。而習近平自己就是紅色經典,當初沒有劉志丹、習仲勛的陝北紅區,就憑中央紅軍那幾千殘兵敗卒,已是窮途末路,故而有「陝北救中央」之說。毛澤東對此說極為敏感,一九五六年劉志丹的弟媳李建彤寫了一部小說《劉志丹》,毛大怒,李建彤即被打入大牢。這正是《毛語錄》「利用小說反黨是一大發明」的由來。


同是紅色貴冑,習近平比薄熙來的祖蔭好得多,在雲譎波詭的黨內鬥爭中,習仲勛未害過人,薄一波卻劣迹斑斑。假使薄熙來篡位得逞,他斷不會去深圳拜祭鄧小平,而只會把他的龍興之地重慶樹為新革命聖地。

習近平去拜謁鄧銅像和植樹,海內外便有諸多解讀,多稱讚習釋放堅持和深化改革的信號。這種問卜式預測,十年前胡溫上位時也甚囂塵上,好像「新政」將大行於天下。加上中國特色的馬屁文化,幾成強力催吐劑。可曾記得胡錦濤十七大上「不折騰」聖諭一出,居然有官媒盛讚「話語新風勁吹」,對如此語言無味、面孔木訥、性格沉悶的庸人,還能找到拍馬屁的落點!

習近平至少沒有胡錦濤那麼黨化和刻板,談吐有人間煙火味,要捧習比捧胡的技術難度要低些。習太太彭麗媛不像溫家寶的太太張培莉那樣畸戀珠寶和財富,更不像谷開來那般下毒殺人。可以預見,對習近平的吹拍之風將大盛於官媒。其實習剛被立儲時已經有人拍上了,一位名畫家告訴我,某官攜重禮登門,請他畫一幅習仲勛像,再由此官獻給習近平。卻被畫家斷然拒絕,說:習仲勛活着時都沒給他畫像,現在為給他兒子獻媚而畫老子,我做不出來!

習近平真做了實事,應予以讚揚,目下他還未造成甚麼,馬屁家們先歇一歇吧。習許諾要反貪和從嚴治黨,拿下當代魏忠賢令計劃算是首功,然而就這一樁也未見分曉。習近平屬沒沾六四血污的一輩,指望他為六四正名,恐怕要等到江李等老太爺歸西才可議。

鄧小平掌江山時給所有地主富農摘帽,頗有改元氣魄,只緣其時此舉已無甚阻力;他給右派「改正」,卻留一條尾巴,因為當年反右就是他主持的。目下習近平給五七年右派全部平反,亦已無甚阻力。此事再不做,老右派已越見凋零,莫非他們都熬成一把骨灰,仍等不到昭雪的一天?

習近平真做了甚麼,歷史都會記住。他甚麼都沒做,也會載入史冊,就像胡錦濤這恥辱的十年。
 

丁望:又說亡黨亡國 廉政有賴法治

中共十八大以來,「頂層」要人為反腐敗頻發聲。胡錦濤說:「不遏制貪腐,有亡黨亡國之險。」新任總書記習近平和中紀委書記王岐山也說重話;王氏謂:「黨的作風關乎人心向背,關乎黨的生死存亡。」

英國廣播公司(BBC)就「亡黨亡國」之說,以電話訪問本人和香港科大教授丁學良。本人的回答是:胡氏的講話沒有新意,早在幾十年前陳雲就說過類似的話。

貪取人民幣 包七奶八奶

建立廉政體制、推動肅貪,有賴於法治,而不是重複一些口號,表達「高度重視」之意。對於肅貪反腐的思索,本欄的關鍵詞是:法治、制度、實幹、魄力。建立有效的公務員財產和利益申報制,是制度建構不可或缺的部分。

「生死存亡」或「亡國亡黨」之說,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就傳揚。1980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中紀委的陳雲說:「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

九十年代,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喬石說,不解決好「黨風問題」,有亡黨亡國的危險;十七屆四中全會(20099月)通過關於「黨的建設」的「決定」,聲稱「把反腐倡廉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對於官場貪腐危及執政黨的「威信」,權力金字塔頂層不只早有憂患意識,也出台一批「頂層設計」的、「針對性」的文件。胡錦濤在總書記任內頒布的文件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防腐體系實施綱要〉,〈建立健全懲治和防腐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

自八十年代以來,這一類的紅頭文件和法律、法規,可謂「汗牛充棟」,反腐肅貪的實效卻甚微;九十年代後期以來,官員貪污受賄更猖獗,地方官和政法官尤甚。

八十年代,貪污幾十萬是「老虎」,如今,「老虎」的胃口是數千萬乃至幾億元;北京《法制日報》的調查報告稱,2010年結案的國企貪官,人均貪污三千四百萬。

八十年代,還沒有「包二奶」的流行語,當官養情婦得偷偷摸摸;這幾年,包七奶八奶甚至三十六奶也「平常」,有的還張揚「攀比」,看誰更「色膽包天」。

八十年代,不少村官是到處沾小便宜的「表叔」;這幾年,圈地斂財上百萬乃至千萬「只等閒」,出席「全國村官大會」競開寶馬或奔馳(平治),炫富又擺派頭。

「透 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日前公布2012年的全球「清廉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s index),中國大陸的排名下降五位,在全球174個國家、地區中排位80(香港、台灣分別排1437),比非洲利比亞(75)的排位還低,遠低於原 東歐共產國家愛沙尼亞(32)、匈牙利(46)等,甚至低於古巴(58)。

新清廉指數 排第八十位

推行真正的政治體制改革,是制約權力和反腐肅貪應走之路。政改的第一內涵,是實行包含司法獨立的法治;在法治的基礎上,建立文明社會的秩序文化。

執政黨主導制訂和公布了一批法律,並不等於有法治,法律必須限制公權、保障基本人權,建立良法善治的機制;所謂善治,是以人為本,包含司法相對的獨立、司法程序能承載社會公平和正義(包括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社會成員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有可持續發展的空間。

奧 地利法學家凱爾森(Hans Kelsen, 1881-1973)的《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General Theory of Law and State)(哈佛版),重墨於秩序約束,稱法律包含「強制秩序」(coercive order)。就當代社會的法治而言,法律的強制性,是對實施地區的所有居民,沒有人有法外特權,這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要素。沒有平等的法律約束, 就有公權泛濫、政令不順之險,恰如《管子.外言.法法》云:「不法法則事毋常,法不法則令不行」。

在「一黨領導」體制之下,法律的執行與否視「政治需要」而定,權勢階層實際享有特權,故有「衙內」開車撞人被截停而高喊「我爸是李剛(河北公安官)」的事。權比法大,長官意志大於「法意」,社會未走向真正的法治之道。

沒有真正的法治,廉政制便難以建立。

財產申報制 防權力尋租

反腐肅貪的第二個「依靠」,是良好的制度。包含公務員財產申報制和利益迴避制,各級人大對公共財政預算的有效監督權、重大工程項目的審議權。這一套制度的功能,在於減少或消除特權,建立民眾參與的權力監察機制,防範公共財政流失和官員以公權貪污、謀取非法利益。

在政治文明史中,有效的財產申報制促成廉政,是建立政治文明的動力。財產申報制,是廉政制度的「樑架」。

1988年,喬石和文革後首任監察部長尉健行,主導草擬〈國家行政人員報告財產和收入的規定草案〉,因「六四」後的「左潮」而難產。1994年,人大立法規劃中有〈財產收入申報法〉,但財產申報制一直「空白」。公務員只申報工資收入,無法防範權力尋租。

在十八大的分組會上,溫家寶總理說:「把反腐敗放在重要位置,……要加強制度建設」;十八大前,他多次倡議建立申報制,但官場的回應冷淡。

申報制之難產,主因之一是無「政治局共識」。據北京政界的消息,共識之無法建立,是受一些退位權要和既得利益者(特別是地方官)的阻撓。

沒有財產申報和利益迴避的制度,何來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