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4日星期日

邵力競:官、商、民的分裂 vs 融合


 
香港各界對所有議題各執一詞,結果自然莫衷一是。人們愈來愈相信的,是「互不相信」;唯一能達成的共識,是「沒有共識」。最近我有幸參與社會企業「好單位」主辦的跨界講座,討論政府、企業和公民社會三者之間的互動,得到很多啟迪。

在 目前分化對立的氣氛下,官、商、民三大界別能否進行建設性對話,是繼續分裂還是融合,是既重要又急切的課題。這不單是香港的問題,金融海嘯後,即使在歐美 歷史悠久的民主政體,民間社會對大企業批判日深,而政府對社會問題卻回應乏力。麥肯錫管理顧問公司的Dominic Barton便於2011年的《哈佛商業評論》中,從企業管治談到資本主義的長遠可持續性。

地產商變社會黑五類

香港作為一個不能獨善於全球資本主義的經濟體,更面臨雙重危機:一方面,我們缺乏西方國家久經磨合、為社會普遍認受的憲政傳統;另一方面,又要面對與內地經濟、文化融合帶來的挑戰。

要 求三方對話、跨界思維,本身便假設了政府、企業和公民社會三者是分裂的;不幸這恰恰是目前流行的主觀認識。根據這種認識,企業純粹為利潤而存在,想方設計 去避開規管,公民社會則是激進主義的溫床,政府是一頭與民眾脫節的惡魔、獨立於社會以外的黑箱;三者之間,只有政府與企業存在某種「勾結」關係,其餘都是 各自為政。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這種認識觀的因素複雜,只是這種認識觀一天不改,目前社會互不信任的氣氛,便只會變本加厲。

這種認識觀的最大缺陷是,它忽視了個人的多重身份;資本主義喜歡以人的經濟功能來界定人的存在,比如說你是會計師、建築工人、公務員等等。

「公眾利益」漸漸消失

不 過,人在世上的身份是多重的,政府裏面當公務員的人,難道不也是公民體的一員?他不可能沒有自己的親朋戚友,不可能跟大社會完全割裂,不可能不感受到社會 的氣氛。過去董建華時代,年輕公務員乘的士上班不敢說去政府總部,而說自己要去聖約翰教堂,就反映了他們身為社會一員的掙扎。

企業管理層又何嘗不是?日前一個商界人士感慨地說:曾蔭權執政七年,成功讓地產商給打成社會的黑五類,也反映了這種無奈。如果我們接受自己是公民共同體的成員,那我們有沒有共同利益?有沒有共同價值觀?有沒有共同義務、權利與責任?

先說企業。現代自由經濟學派過度側重人與人之間的競爭關係,而忽視了彼此間的互相依存關係;然而沒有後者,社會便沒有存在的必要,人類也毋須過群體生活,更不可能有政治生活與政府了。

即 使古典經濟學鼻祖亞當.史密斯也不如此認為。Barton在論文中引述史密斯的話:「人類社會的所有成員都需要彼此的幫助,因此同時也暴露於互相傷害之 中」。此話一針見血,道出當中的辯證關係。企業追逐利潤不是壞事,利潤只是有效利用資源生產的結果,但如果是「不計社會成本無限追求短期利潤最大化」,便 有點不一樣了。可惜香港商界、尤其大企業予人的印象往往如此,而Barton的論述,正正是對企業短期行為的反思。

至於政府,她的本來目的 應是「公眾利益」,可是我發現這詞彙近年已經很少出現於政策論述。古羅馬時代的公共建設都刻有SPQR的字樣,意為「元老院及羅馬人民」,拉丁語有pro bono publico,意思是「為公益」,今天英語仍然使用。也許因為意識本身政權的脆弱認受性,所以殖民地政府更強調「公眾利益」,努力製造一種「善治」的形 象。

政策研究經費太少

當然,「公眾利益」從來不易界定。單是長期短期利益便夠麻煩,更別說集體與個別利益的矛 盾了。也許,這個詞彙的消失,正好反映了整合社會利益的難度。本來政黨出於選舉的需要,在尋求執政的過程中,會起到整合各種社會利益的作用。可是在香港的 奇怪政制下,政黨壯大自己的方法恰恰相反,是要讓各種利益之間的矛盾尖銳化。一者,反對黨根本沒有成為執政黨的機會;二者,比例代表制擴大了小黨派的生存 空間,而小黨派為生存往往刻意放大個別團體聲音,加強彼此差異,而非促進妥協。

政府無法建立「公眾利益」的論述,結果與公民社會之間便發展 出一種吊詭的狀況:政府仍然掌握法定和憲政賦予的正式權力,但卻日漸失去管治所需的「道德權力」;從反二十三條到反國民教育,從反填海到反高鐵,從反雙非 到反自由行,公民社會的力量所以成功,不單單因為其激進性較能吸引媒體注意,也是因為他們成功佔據了道德高地。

如果要對這十年來公民社會做一過度簡化的描述,其共通點就是弱者的充權(empowerment)過程——這個權就是「道德權力」。而香港諸事不成,乃因為掌握道德權力的人既無法律權力亦乏經濟資源;掌握法律權力與經濟資源的人,卻日漸失去道德權力。
要改變這種狀況,首先要在認識層面明白社會乃是一個比政府與商界更廣大的外延,概念上後兩者不可能獨立於前者而存在。

政 府與其糾纏於與個別政黨的利益交換,委任個別人士入閣,倒不如直接走入社會,因為一切政治支持最終必須有堅實的社會基礎,可惜目前政府對社會基本是忌憚多 於接觸。早前去教院辦的關於政府管治信任度的講座,我看到美國和德國領事館都有派人前來旁聽,反而香港政府好像沒有代表(除了早已退休的官員),這不是很 奇怪嗎?如果政府連民間在議論什麼都不知道,又怎能打贏輿論戰?

至於商界,可以做的很多。據說金融海嘯後,美國商界特別金融界不少人自覺與 其出來給人妖魔化,不如關起門來賺錢。這種態度恐怕只會進一步加深各方隔膜,讓企業失去發揮影響社會發展方向的機會。建設性合作與對話 (Constructive engagement)還是需要的。即使不公開支持政團,也可以鼓勵一下社會對公共事務的討論,尤其是對公共事務研究的資助。

據我考究,政 府中央政策組的年度預算幾年前只是八千萬左右(公開數字),勉強能買十個太古城的中型單位。隨便找幾個大機構的CSR和公關部門的支出加起來,都要勝過; 其他經費緊絀的民間智庫,更不用說。七百萬人的國際大都會每人只花十元研究長期政策,我們的議政水平,可知一二。其他如座談會、高峰會,甚至社會議題徵文 比賽等等,都不是要等到普選才可以做。篇幅有限,有機會再談。

作者為中文大學公共政策碩士課程兼任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