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

明報社評: 利民德政,金管局緣何不為?




強積金管理費高昂、回報率低,養肥了一班基金經理和受託人,打工仔的血汗錢被蠶食得退休養老夢碎。強積金現之可惡,已經成為整體深層次矛盾的組成部分,不少人獻計獻策,希望恢復強積金的養老功能,不過,掌管超過2.5萬億港元外匯基金資產的金管局總裁陳德霖,日前在立法會回應議員建議金管局參與強積金事務時,卻以「與金管局法定職能不一致」為由拒絕。陳德霖此番表態,使人失望。金管局是其中一個最有能力扭轉強積金現狀的機構,政府應主動責成金管局參與,帶動強積金的管理費下調,使數以百萬計打工仔退休時,能夠享受歷年辛勤供款的成果。

具專業能力享高薪  金管局不應推卸責任

過去,有建議積金局擔任公共委託人,推出一些與指數掛鹇的強積金ETF產品,招攬客戶,然後打包讓其他委託人投標,藉此降低管理費,不過,此議隨覑前任積金局主席范鴻齡隱退,已經「人去政息」,再無人提起。近日,有議員提出金管局擔任強積金公共委託人,推出低收費、與外匯基金回報掛鹇的強積金產品,給打工仔更多選擇,目的也是應對管理費過高的問題。就此,陳德霖一口拒絕,顯得沒有商量餘地。他的取態和藉口,都值得討論。

首先,金管局薪酬超高,人所共知,據金管局2011年年報顯示,2012年人事費用(主要是薪酬)預算高達9.35億元;而在2011年,單就12名助理總裁,每一名固定薪酬(328萬元)、浮動薪酬(70萬元)、其他福利(37萬元),總計高達436萬元,已經遠超美國聯儲局主席伯南克的19.97萬美元(約155萬港元),至於其他3名副總裁及總裁薪酬之高,更是嚇人了。這些打工皇帝,正常情下毋須為退休生活擔憂。

金管局成員薪酬豐厚,市民不會以「眼紅症」看待,但是同樣克勤克儉的打工仔,卻因為強積金制度出現嚴重偏差而無法養老;以金管局人員的專業能力,可以在這方面做一些貢獻,陳德霖回應議員建議時,若說會按政府的要求和指示做,而非關上後門,以法定權限推卸,則公泷感受會好一點。陳德霖一口回絕,有點不近人情,他應該拋開少做少錯的思維,為社會作更大貢獻。

陳德霖說「若金管局擔任強積金公共委託人,將與其法定職能不一致」的說法,未免過於輕率。因為金管局的法定職能,本來就並非一成不變,主要視乎政府要它做什麼,金管局就有那方面的職能。

金管局之成立,並無一條金管局條例為據,而是財政司長按《外匯基金條例》的授權,委任金融管理專員(即是金管局總裁),成立金管局。所以,金管局總裁由財政司長直接領導,協助財政司長執行外匯基金條例授予的職能,以及執行其他條例及財政司長所指定的職能。另外,金管局總裁的權力,還有其他條例賦予和規限,分別是《銀行業條例》、《存款保障計劃條例》、《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及其他有關條例明文規定。

因此,單就權責而言,若財政司長指示金管局總裁參與強積金事務,則金管局的職能就多了一項,屆時或許要修訂積金局條例或制訂相關條例,讓積金局和金管局據之執行而已。

金管局替政府理財賺錢  為何不能為市民打理強積金?

事實上,金管局在網頁和年報所列出4項職能,即是維持貨幣穩定、促進金融體系的穩定和健全、協助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及管理外匯基金,不過,現在金管局所做的事,起碼有一項在職能未列出來,就是替政府管理財政儲備和管理政府基金和法定組織存款。據2011年金管局年報羅列,財政儲備有6635億元,政府基金和法定組織存款有1262億元,當年,金管局按固定息率6厘,支付財政儲備的利息為369億元,支付政府基金和法定組織存款利息56億元。據介紹,2010年,金管局支付這兩筆錢的息率更高,達6.3厘。

金管局的架構和職能是有彈性的,若政府認為有需要而又符合香港利益,交付金管局執行,它就多了職能。然則,金管局替政府理財賺錢,為何不能參與強積金事務,協助市民?議員建議金管局推出的強積金產品,實際上就是類同財政儲備等息率的回報,因此,看不出為何與金管局法定職能不一致,若陳德霖堅持這個說法,要有更具說服力解釋。

金管局受命於政府,基於強積金現不得人心,政府應該要求金管局參與強積金事務,以收帶動改造強積金之效。設若金管局的強積金產品收費低廉,其他委託人為保住業務,自然要降低管理費,出現真正競爭而使打工仔受惠的局面。強積金原本是社會退休保障其中一條支柱,由於制度出了問題,原意大打折扣,人口老化所突顯長者退休生活保障問題,若不及早籌謀,日後更難處理;打工仔在強積金多一分收益,日後社會負擔就少一分。金管局參與強積金事務,不但幫助市民,實際上也是減輕政府就人口老化的承擔,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