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5日星期日

林鄭放生茂波包庇屋署不敢查梁宅

【大話特首】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上周五「開誠布公」,承認貝璐道大宅四號屋早存在200呎僭建地下密室,更於去年參選特首前「毀屍滅迹」密封密室。政府雖有既定程序 處理僭建個案,但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卻放軟手腳,特首自爆新僭建至今已三日,當局仍未派人入屋重查僭建,與當日唐英年被爆僭建的迅速執法行動形成對比。立會 議員湯家驊轟當局選擇性執法,破壞本港法治精神,促陳茂波履行職責。
記者:鄭啟源 陳雪玲 

梁振英上周五在聲明中,自爆大宅尚有三處從未公佈的僭建,包括四號屋地下的200呎密室。不過事隔三日,屋宇署 仍不敢對梁振英新公開的僭建採取任何執法行動。梁振英昨早出席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慈善跑活動,全程龜縮拒絕交代有關疑問。屋宇署昨回應本報查詢時只重複前 一日答案,會跟進及研究相關資料。


■梁振英昨出席活動時,全程龜縮拒交代大宅僭建問題。謝榮耀攝

曾優先處理唐宮僭建

房 產研究中心研究員、理工大學客席講師姚松炎指,在特首選戰期間,唐英年的九龍塘約道大宅被踢爆僭建,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明,屋宇署如收到舉報或傳媒 查詢僭建問題,而僭建物業主涉及社會知名人士,署方有既定程序優先處理,「今次咁多日都未執法,有乜原因唔跟程序做?」

姚指《建築物條例》賦權身兼建築事務監督的屋宇署署長執法,署長有責任盡快決定是否要進入梁宅,重新調查僭建情況,「冇理由監督都唔做決定,係咪公眾唔夠關注就可以唔理住?」他指現時梁振英雖用磚牆密封僭建密室,但工程事前未獲屋宇署許可,也涉違規。


■林鄭月娥

■陳茂波

■梁振英承認其大宅四號屋早存在200呎僭建地下室(箭嘴示),各界促屋宇署秉公處理。 馬泉崇攝

今年2月唐英年被踢爆僭建,屋宇署即迅速到「唐宮」巡查。到6月,梁振英當選後也被揭發寓所有多個僭建物,但當時林鄭月娥的態度明顯軟化,而屋宇署入屋後也 只找出六處僭建物,並未發現新曝光的地下密室。如今署方再採取「拖字訣」處理梁振英個案,更令人質疑厚此薄彼,執法不公。

前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劉秀成表也質疑署方雙重標準,「即係同唐英年嗰個(僭建)一樣啫,只係你呢個細啲……唔理係特首定邊個,都應該一視同仁。」他指梁振英大宅存在多項僭建,屋宇署有必要到大宅巡查,了解建築物會否存在安全問題,不應厚梁薄唐。
議員狠批選擇性執法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批評,陳茂波上任時口口聲聲會對僭建問題嚴格執法,但對特首僭建特別「手軟」,出現任意執法、選擇性執法問題,破壞法治精神,促陳茂波盡快執行應有責任。

坊間盛傳屋宇署前線人員在今年6月兩次巡查梁振英大宅時,有人曾經發現隱藏於四號屋地下密室的空心牆「有古怪」,但向上級滙報後被指示不用跟進,令事件不了了之。
有 熟悉屋宇署運作的官場人士認為,梁振英的地下密室照理可瞞天過海,他卻選擇在上周五交代已曝光僭建時,一併自我引爆,為梁班子拋出新炸彈,相信關鍵是屋宇 署就其大宅的僭建報告內,很可能提及了前線人員對該幅空心牆的懷疑,「紙包唔住火,難保份報告有日會曝光。」不排除梁振英權衡輕重後,索性主動自爆另一個 僭建地下密室。

有測量業人士估計,屋宇署前線人員當日進入梁家大宅後,發現該幅簇新的空心牆時已起疑心,但由於他們沒有權力即時拆牆驗證,只能將所見向上級如實滙報及寫進報告內。




房屋署長物業僭建  11高官捲風波 聣志高﹕沒住過不懂分辨

【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僭建風波尚未平息之際,本報偵查發現,洋人高官之首、房屋署長聣志高與妻子聯名持有的西貢洋房,在天井僭建了玻璃頂蓋及僭建加闊了簷篷,令他成為第11名捲入僭建風波的高官。

聣志高向本報解釋,此洋房一直出租,他們未住過,他也不懂分辨記者質疑的搭建物是否僭建物;不過,有律師指出,聣志高以「不知情和不懂分辨僭建物為由」抗辯,在法理上是說不通的,因為夫婦二人所簽的買樓合約,訂明由他們負上全部責任。

聣志高夫婦持有的洋房,是清水灣道松濤苑D2洋房,面積約2200平方呎,是於20097月以1570萬元購入。本報偵查發現並經測量師確認的,最少有兩項僭建物,包括在天井上加建一個面積65方呎的頂蓋,以及屋前一幅石屎簷篷僭建了加闊一倍至3呎闊的玻璃簷篷。

料上手留下 稱依法跟進

本報記者上周四在政府總部等候,身任運輸及房屋局常秘及房屋署長的聣志高剛開完會議,甫出大堂,看見記者展示其僭建照片時,他初時表示購入洋房後一直出租,沒有入住過,並不知道有沒有僭建物,故相信僭建物是舊業主留下。當記者一再追問,他即說,「我不懂分辨(記者展示的搭建物)是合法或是非法的(I don't even know if it is legal or illegal)」,隨即上車離開。

聣志高翌日以書面回覆本報,指物業將作退休後居所,當年買入物業是由律師處理,曾檢查物業以作估值,結果是沒有問題,銀行亦樂於批出按揭貸款。他強調必定會注視事件,並按照法律作必要的跟進。

測量師證天井蓋玻璃篷違例

身為房屋署長的聣志高,聲言無法判斷記者展示的搭建物是否僭建,而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說,天井加建頂蓋,無疑令露天的天井變成有蓋的活動空間,此一改動牽涉地價計算,且未曾向屋宇署入則,有干犯《建築物條例》和《城市規劃條例》之嫌,至於僭建加闊玻璃簷篷至3呎闊,則涉嫌干犯《建築物條例》。另一建築測量師龔瑞麟基本上同意何鉅業的看法,並認同上述兩處均為僭建物。

記者翻查地政總署的高空圖片,發現今年5月期間,聣志高的好些鄰居同樣在天井位置僭建頂蓋,也有不少洋房沒有僭建。記者上周到聣志高的洋房拍門,應門的傭工說,入住洋房者並非聣氏夫婦。本報曾致電租客,接聽的女士以英語證實聣氏夫婦並非居於此處。

律師﹕「不知情」法理說不通

聣志高雖強調自己對僭建物不知情,但大律師陸偉雄說,買賣合約訂明聣氏夫婦以「按現狀」("as is" basis)買入洋房(見另稿),因此二人須負上所有責任,且合約顯示他們曾親自「睇樓」,律師也多重驗證過合約,單憑一句「不知情」,在法理上是說不通的。

也有議員質疑,高官僭建風波擾攘年半,聣志高理應察覺僭建問題必須關注;而且政府正督促新界原居民申報丁屋僭建物,身為D8級首長級高官未能以身作則,令捲入僭建風波的高官人數增至第11名(見表),故聣志高的解釋於法於情上也不充分,反而令人質疑高官是否有恪守法紀的決心。


房屋署長聣志高上周四離開政府總部時表示,涉嫌的僭建物並非他建的,他於翌日書面補充稱,會按照法律作必要跟進。(余俊亮攝)



樓約列明「按現狀」購入 須承擔上手僭建

【明報專訊】房屋署長聣志高以不懂分辨僭建物為由試圖開脫,然而本報翻查聣志高2009年購買洋房的合約,上面列明聣志高夫婦確認曾親自睇樓,並以「按現狀」("as is" basis)購入洋房,令他在法律上不可能把僭建責任推給前業主。

聣志高夫婦親自簽名的買賣合約顯示,當中附有The said premises will be sold on an "as is" basis等英文條款,意指新業主聣氏夫婦是「按現狀」購入,也即他們要承擔僭建責任。

律師譚日明表示,除了「按現狀」的買樓合約,當然有別的合約,例如有些合約會訂明「前業主確認無收到清拆令,以及據業主所知並無僭建物」,一旦出事,新業主便可追究前業主;買家若如聣志高夫婦以「按現狀」條款購入,便不可能要求前業主承擔僭建的法律責任。

議員批聣志高:不懂僭建難信服

【明報專訊】僭建雖非重罪,但涉及干犯《建築物條例》,畢竟可判刑入獄。然而,高官屢被揭發僭建,問題始終不止,連同是次的房屋署長聣志高,捲入僭建風波的D8級或以上高官,累增至11人,故有議員質疑,是否有高官心存僥倖,試圖「偷雞」。更令人憂慮的是,政府正督促新界原居民檢視僭建物,並自願申報,但一眾高官卻未能以身作則、嚴守法紀。

惹只許州官放火質疑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認為,公眾近年十分關注僭建問題,同受僭建風波困擾的特首梁振英和前特首曾蔭權,均多次呼籲問責高官檢視物業,當然,嚴格來說,房屋署長聣志高並非問責官員,但畢竟是近16多萬公務員中的少數高官,若連他們都不恪守法紀,豈非「只許州官放火」,此舉必然不符合公眾期望。

難以身作則督促原居民拆僭建

王質疑,聣志高洋房附近便有大量新界丁屋,而政府正督促新界原居民自願申報僭建物,故聣志高的僭建洋房,鮮明地突顯出高官「罔顧法紀、我行我素」的負面觀感。

僭建涉及觸犯《建築物條例》,可罰款40萬元,以及最高判入獄2年,故干犯僭建,並非等同干犯輕微罪行,如亂拋垃圾等,只會罰款不會判刑。

立法會議員胡志偉表示,聣志高日常主要處理公營房屋問題,當中肯定會涉足大廈維修,故聣志高無可能不知道大廈公契有不能改動外觀的規定,並認為他對僭建物的認知,應較一般市民高。

另外,胡分析聣志高洋房的僭建物,認為不需很多的知識,便可認定是入伙後才加裝。胡續稱,若聣志高確是不懂分辨僭建物,便會質疑他是否有足夠能力出任房屋署長。

本報翻查聣志高夫婦購入洋房的合約,發現合約列明「買家(聣志高夫婦)確認已察看物業,物業以『按現狀』('as is' basis)出售」。有律師表示,根據此條文,聣就不能將僭建責任推給舊業主。
 
話你知﹕唯一外籍常秘 梁政府洋官之首

【明報專訊】高官僭建風波糾纏逾年,惟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長聣志高,仍未有足夠警惕,成為捲入僭建風波的最新一員。聣志高是目前唯一一名外籍常任秘書長,可謂梁振英政府的洋官之首。常秘一職為政府決策局要員,也是公務員體系中最高的級別。

聣志高來自英國,1981年加入港府政務主任職系,先後於前民政科、前保安科、地政總署、前公務員事務科、旅遊事務署等任職,2006年遠赴歐洲,出任首長級第六級(D6)的香港駐布魯塞爾歐洲共同體特派代表。聣志高於2008年「回歸」香港,升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兩年後調任運房局,至今仍是唯一一名D8級的外籍常秘。



中電魔術手 年掠港人9億

【本報訊】中電每年從有份投資的大亞灣核電廠輸入100億度電,同時將本地剩餘機組產生的30億度電賣予內地。綠色和平指中電一買一賣後,每年透過股東分 紅和拆賬最少賺2億元;而剩餘機組賣電賺錢後,中電仍可從該機組收取9.99%准許回報,港人賣電看似獲利,實際受三重剝削。環團粗略估計中電貴買平賣, 港人去年因此多付7億元電費。 買電拆賬賺錢,和外銷電力的「浪費」,中電每年「掠」去港人約9億元。

記者:潘柏林
中電發電機組長期維持三、四成剩餘電力,但每年仍按合約從大亞灣購買100億度核電,總價逾51億元,中電同時 向外銷售30億度電,總裁藍凌志聲稱賣電後港人可獲八成利潤作為電費補貼,中電只分餘下兩成。但綠色和平分析年報,發現電力一買一賣後,中電利潤動輒達2 億至3億元。

按去年賣電利潤3.75億元計算,中電可獲兩成約0.75億元。中電亦佔大亞灣四分一股權,可分享賣核電利潤,去年中電向大亞灣買入可以自家生產的30億 度電力,按環團估計大亞灣每度電利潤0.17元推算,中電可從中賺取1.27億元。一買一賣間便賺了二億元,09年更賺3億元。城大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 心副研究總監余遠騁質疑:「你又有股份,又賣番畀自己,有雙重計算。」


■綠色和平昨晚在海港城掛上抗議標語,反對中電明益商場,剝削小市民。馬泉崇攝

■大亞灣核電廠向香港銷售核電,身為股東的中電從中獲分紅。

■中電過去十年平均外銷32億度電往內地,港人卻要承擔產電帶來的空氣污染。 資料圖片

實質或付更多電費

中電一直聲稱剩餘機組有助電力供應穩定,而 賣電令港人賺3億,電費減一仙。不過,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指,港人實質可能付更多電費。按照《利潤管制協議》,已興建的剩餘機組不論產電自用、外 銷或空置,港人每年仍要付出9.9%的准許回報,港人賣電實際受中電三重剝削。他說:「中電呢種做法可謂要喺香港人荷包賺盡一分一毫,自己唔願意承擔任何 風險同成本。」

他認為港人可以將外銷電力自用,不需每年買15億元核電。由於港人已支付發電機組成本,外銷轉自用除了少賺3億元分紅,最大開支是實報實銷的燃料賬,30億度電所需約3.8億元,扣上兩項開支後,粗略估計每年可節省約7億元。
三重剝削長達15年
大 亞灣核電廠從94年起向本港供電後,發電機組逐漸過剩,96年高峯期更高達五成。中電總裁藍凌志本月初指中電過去15年均有賣電。換言之,港人受三重剝削 長達15年。翻查過去十年中電年報,每年平均向內地賣電32億度,向大亞灣買入約100億度電力。換言之,十年間中電最少賺佣金和分紅20億元以上;而港 人「虧損」可能逾70億元。


古偉牧斥中電賣電賺錢是「語言偽術」,合理化四成剩餘機組存在,「佢隱藏香港人蝕更多嘅錢,刻意隱瞞佢從中賺更多利潤」。他指賣電獲分三億元雖然用作減少基本電費,但近年中電資產膨脹,三億元無法彌補基本電費加幅。

李柱銘轟左派圖彰顯中央權力

【本報訊】中央不斷透過左派張牙舞爪,近日還劍指監督政府的立法會,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上周撰文,稱要把中央對立法會的「監督權」落實好,全國人大常委范 徐麗泰分析,未來中央或會破天荒地退回立法會通過的法例。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李柱銘批評,近日左派的言論是想警告港人:「唔好搞搞震,中央係好大權!」
張曉明上周在《文匯報》撰文,表明要完善對立法會制訂法律的報備審查制度,首次表明「把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特別行政區立法的監督權落實好」。范徐麗泰在無綫《講清講楚》稱,中央官員或者覺得以往監督立法會通過的法例過於寬鬆,日後做法或會收緊。

「我(做立法會主席)任內,從來未試過有一條立法會通過嘅法律,人大常委會退回,但立法會立嘅法律,喺香港法院卻裁決違反《基本法》,所以睇嚟人大常委會 對呢方面比較寬鬆,係咪以後會睇得緊啲,或者係話定畀你聽先,根本係有呢個安排,所以將來做(人大常委會退回法例)嘅時候,大家唔好驚訝。」范徐麗泰說。

有份草擬《基本法》的李柱銘指,人大常委會退回法例是有限制,也是他當年極力爭取的條款,以免中央動輒退回法例。《基本法》規定,退回法例只是局限於「中央管理的事務及中港關係的條款」。

李柱銘稱,近日梁愛詩炮轟法官、陳佐洱和魯平批評港獨,均是想彰顯中央權力,為23條立法鋪路:「中央係想提醒香港人:『中央係有好大控制權㗎!中央家唔係所有權都用,但因為你哋香港人搞搞震,搞港獨、所以中央要收緊。』」


■李柱銘(右二)批評左派近期的言論,是為23條立法鋪路。

梁家傑:中央須自我約束

張 曉明的文章強調「兩制」從屬「一國」,公民黨梁家傑在城市論壇上稱,一國兩制在歷史上無先例可循,中央、人大必須自我約束才有可能成功,但張曉明的撰文、 梁愛詩的言論,均令港人擔心「一國」蠶食「兩制」。青年民建聯主席周浩鼎則認為,是港人過份解讀中央心意,認為張的撰文乃善意提點,一國兩制當中有一國存 在,就如「阿媽叫仔執房」一樣普通,不應過份猜測:「如果要猜測,可以有一萬個理由……香港永遠唔信任中央、趷起條尾就覺得係侵犯香港人,咁樣唔可行。」

多個電影業組織擬表態促發牌

【本報訊】城市電訊員工昨在銅鑼灣街頭,兩小時已收集到4,600名市民簽名,促當局增批免費電視牌照;除了演員,幕後也跑到台前,有資深配音員聲演配了 近20年的《多啦A夢》角色小夫(舊稱「牙擦仔」或「阿福」):「CY、蘇錦樑,你仲想拖到幾時先?我想觀眾快啲聽到我哋把聲呀!」電影工作者總會多個屬 會擬行動撐發牌。

「香港電視台唔重視幕後㗎」。配音員黃鳳英曾任職亞視及無綫,演活小夫等角色,卻演不到自己,「明星紅咗就可以搵到錢話晒事,但幕後冇人會理你」。

電視台不肯培育新人

默默耕耘23年,她昨首次「拋頭露面」,偕40多名城電同事走上街頭,拿起大聲公以「卡通聲」呼籲市民簽名促增電視牌照。「一台獨大,做幕後唔滿意但可以去邊?」她說幕後不像演員可到內地等發展,而城電去年向她招手,即使「妾身未明」,她也毅然跳槽。

「喺電視圈,跳槽等於跳海」。城電職工會籌委會召集人楊志豪稱,當局曾公開諮詢增發電視牌,通訊局前身廣管局也贊成,部份從業員轉職到申請發牌機構,但當局突然拖延發牌,令人大失預算。

導演阿君批評,電視台越來越食老本,不肯培育新人;本以為新電視台能重拾昔日富創意的時代,「點知政府突然唔肯發牌,太無恥。」藝人石修、關寶慧等也來撐場,其中艾威質疑演藝人協會遲遲未見行動:「導演會已有人發起支持,演藝人協會應支持呢個行業,但到家仍冇行動。」

據悉電影工作者總會屬下多個專業屬會擬採取行動,包括導演會、動作特技演員公會、編劇家協會、製作行政人員協會、電影美術學會、專業電影攝影師學會和燈光協會等。


■一眾城電藝人昨獲市民簽名支持發免費電視牌。謝榮耀攝

沙膽雄手記:怎能服眾

唐英年九龍塘大宅有二千呎僭建地下皇宮,梁振英山頂大宅亦有二百呎僭建地下室,但唐英年因此選不上特首,梁振英卻選上了。唐處理地下室醜聞左瞞右瞞,當然 是致命傷,梁振英亦不是一樣謊話連篇嗎?《蘋果》記者六月下旬收到堅料向候任特首辦查詢,竟然得到口頭答覆話冇,原來梁竟然自行用磚牆把它封起來,掩耳盜 鈴,當冇件事。

二百呎地下室笑二千呎地下皇宮,竟還選上特首,沙膽虹綜合原因有兩個。第一,唐英年的二千呎地下皇宮有個天窗,此君粗心大意,明知自己選特首都不去把它封 住,以致被傳媒偷拍到,而對手梁振英則心思縝密,早就急急腳將地下室用磚牆封了,外面看神不知鬼不覺,連睇都睇唔到,遑論偷拍!第二,屋宇署大細超,入唐 宅巡查僭建時,入埋地下皇宮,將實際面積和盤托出,但入梁宅後則查唔到,就連《蘋果》講埋畀屋宇署聽,梁宅有地下室,屋宇署都話搵唔到。有屋宇署內的人爆 料,他們巡查時發現其中一幅牆壁簇新,而且敲下去似空心,向上級滙報後得到指示毋須跟進,顯示或有人蓄意包庇梁振英地下密室。

普羅大眾亦越來越明白,為甚麼梁振英一直堅持要等到何俊仁的選舉呈請官司全部完晒才交代僭建,原來他真的有隱瞞密室。現在雖然米已成炊當了特首,但民眾眼 睛是雪亮的,一個這樣的特首又怎能服眾呢?還有,梁振英私下砌磚牆封住地下室,亦屬僭建;屋宇署巡查梁大宅僭建,擺明失職兼放生,兩者都有待徹查和追究。

西環集中營: 高靜芝關永圻「冇料到」 - 季陶

邵善波掌中策組四個月左右、未能為特首出謀獻策化解政治危機,反而為梁添煩添亂,再增政治火頭。近日有傳媒揭邵 善波在中策組搞「大清洗」,將劉兆佳年代聘用的研究員解僱,為中策組「梁粉化」鋪路。不過有知情人士指出,邵找來「梁粉」友好高靜芝、關永圻做全職顧問, 不少曾與他們交手的人,直指兩人「冇料到」,再找「梁粉」入中策組,形同以公帑謀私利。

梁特恐難扭轉劣勢

有 政界及學界中人對季陶說,他們以往與高靜芝、關永圻等人有接觸,發現兩人對政府政策研究、民情輿論分析一竅不通;除了兩人是邵友好及「梁粉」,真的沒有何 理由找他們做全職顧問。另一政界中人更對季陶說,早前在某個場合,遇上高靜芝,原本想與她談談政府施政,但他發現高「唔熟書」、對不少政策不甚了解之餘, 卻只顧吹噓他為梁物色人才的「特殊身份」,事後連一些梁振英支持者也搖頭嘆息,認為找這樣低水平的人做顧問,梁恐怕難以扭轉施政劣勢。

更令挺梁人士擔心的是,邵善波對外界批評他擴權、用人不當、只用「梁粉」友好的批評不以為然,大有與立法會再開戰之勢,由於立會相關委員會必再查中策組, 而中策組加開全職顧問撥款申請,又要再上財委會,若再由邵善波出席會議接受議員質詢,以邵的個性必定與泛民互轟,再令梁班子及政府形象受損。

絲絲世語︰對香港人的最大侮辱 - 李怡

梁振英聲明及簡單回應,拒不交代選前已知密室僭建和聲稱為他勘察過的專業人士姓名,對傳媒和立法會迴避龜縮,這 些發展讓市民已不須再議論他是否無誠信,是否大話精,因為這都已成為大多數市民的共識了。現在的問題是:市民要不要接受他已是特首的「既成事實」,覺得他 不管是甚麼精我們都無可奈何,只能讓他做下去。

幾位政府高官和梁粉行會議員,也勸諭市民不要再糾纏,讓事情了結,給梁振英機會掌權做事。

如果事情就這樣了結,那是對香港社會和香港人的最大侮辱。我們當然不想事情永無休止地纏鬥下去,但在特首公然宣示他的厚顏無恥而我們還啞忍的話,那麼國際社會和大陸社會還看得起我們香港人嗎?

給梁幫腔的人士,你們知道你們正在糟蹋香港嗎?

《紐時》揭溫撐平保內幕

美國《紐約時報》繼上月踢爆中國總理溫家寶家族坐擁27億美元(209億港元)財富,震撼中外後,再度出擊,報道主要涉及溫家族所持巨額股份的平安保險 (簡稱平保),如何在溫家寶掌政時代由危機中重生,並迅速坐大、上市的內幕。報道又披露溫夫人張蓓莉、兒子溫雲松與平保的密切關係。中共官方和溫的家人 等,昨未回應報道。 

《紐時》指,平保1988年在深圳創辦時,正值中國改革金融保險體系之時,並一度獲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和高盛入股。但20世紀90年代末,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中國金融業岌岌可危,平保也陷困境,1999年公司高管承認或臨破產,中國保監會 計劃對它分拆改組。



創辦人去信溫求助

生死攸關之際,平保創辦人馬明哲在高層展開公關工作。時任總理是朱鎔基,但分管金融業正好是副總理溫家寶。1999年9月29日,馬給溫寫信呻苦,稱「壽險受損,財保和信託利潤微薄」,要求政府打救。而平安兩高層向《紐時》證實該信的內容。

2000年1月,在馬明哲在幕後支持下,摩根士丹利和高盛聯名向溫家寶上書,反對分拆平安,指此舉「違反中國鼓勵和保護外國投資的政策」,「不利於中國改革開放」,並警告若受損要追究。最後,中國政府決定支持平保渡過難關。
報 道又披露,早在1999年平保高管已接觸溫家寶親屬。曾任騰訊公司總裁馬化騰助手的原平保員工胡坤(Hu Kun)憶稱,1999年溫夫人張蓓莉曾與馬化騰會面,內容不得而知,但會後馬「非常激動」,顯示曾吵架。胡透露,馬曾向平保追索52,000股股份。騰 訊北京公司辦公室負責人李春燕(Li Chunyan)向《紐時》證實,1999年6月17日,馬確與張一起晚餐。

幾乎同時,由張蓓莉的親屬控制的鑽石公司戴夢得進駐平保在北京辦公大樓內辦公;剛創業的溫家寶兒子溫雲松,也贏得平保利潤豐厚的技術合同。2002年底, 平保不但渡過危機,且前景更明亮。同年10月它獲得滙豐銀行6億美元(46.8億港元)入股。一年後,證監會批准平保到香港上市。
溫「以死表清白」

報道又重提溫家寶親友持有的天津泰鴻公司從2002年開始,大肆買入平保股份,並詳列公司主要股東持股情況,名單包括溫的弟媳馮治西、妻弟張劍鵾 和張劍鳴、兒子溫雲松的岳母陳恒美、妻子同事段衞紅和王壯利等。報道又指溫母親楊秀蘭在2005至2007年持有平安價值1.2億美元的股份,「親家」楊 泉美則持有1.13億美元股份。泰鴻所持平安保險,至2007年已升值至37億美元。

本月20日,溫家寶在其任內最後一次出訪、於曼谷會見華僑華人代表時,曾激情地引用古詩《離騷》詩句「伏清白以死直兮,固前聖之所厚」明志,並親自解說稱,「為了自己的清白,即使死也要死得誠實和正直」;有輿論認為,《紐時》的跟進報道,將給溫和中共當局再度難堪。

《紐約時報》

十八大新官上任  文革大屠殺禁書解封

中央十八大新官上任,內地有文革紀實書籍獲解禁。名為《血的神話:1967年湖南道縣大屠殺紀實》的禁書,在內地被禁26年,近日被發現可以在內地互聯網自由下載,讓禁書重見天日。
道縣逾9000人遭殺害

報告文學作家、原《芙蓉》雜志編輯譚合成,早在1986年寫《血的神話:1967年湖南道縣大屠殺紀實》初稿,他花了近二十年的時間對文革期間發 生在湖南道縣的大屠殺進行調查,寫成一本50多萬字作品。近日有內地網友驚訝發現,該書可以圖文並茂在百度、搜狐、新浪博客等內地網站連載文章。

書中內容講述1967年的7到9月間,道縣發生集體殺害「四類分子」(地主份子、富農份子、反革命份子和壞份子)及譚合成子女的遭遇,有九千多無辜者死於 非命,其慘烈程度,令人毛骨竦然。道縣殺人事件迅速波及全區其他10個縣,亦震驚全國。被殺的九千多人中,幾乎無一人在當時有過任何形式的反革命活動,幾 乎無一人有過反抗,甚至很少有人敢於辯白,說自己無罪,問一聲「我到底犯了甚麼法」就是最大的罪過。

據悉,由於譚合成同時具備官方記錄和民間採訪者的雙重身份,他有機會接觸到大量和罕見的官方資料,他幾乎採訪了所有與大屠殺有關聯的重要人物。經他搜集的資料多達數百萬字,僅有關案例就有近400個。


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

傳記者被捕 音訊全無

貴州省畢節市五名流浪兒童因為避寒,在一個垃圾桶內焗死事件餘波未了。率先報道事件的《畢節日報》前記者李元龍,傳上周三(21日)被安全部門帶走拘留,亦傳他與妻子正身處海南。但至今外界無法與他取得聯絡。
網友諷刺:李元龍被旅遊了

曾在《畢節日報》當八年記者的李元龍,最後與外界通訊是上周三,當時他一度表示正在「旅遊」,支支吾吾地說不方便說話,甚至只聽不說,當被問及他 是否在有關部門時,他只說「是的」,之後便與外界失去聯絡。現年52歲的李,2005年前因為報道當地太多負面新聞,一度被判入獄兩年。而在傳被帶走前一 日,即上周二(20日)他在微博上稱家裏有點事,正與妻子在海口處理,可能要耽擱幾天,此後他音訊全無。

對於李元龍無故失蹤,網民紛紛透過微博留言,要求貴州省公安廳出面說明,同時讓內地媒體報道事件,有人甚至認為當局已經將李刑事拘留,紛紛呼籲律師給予法 律支援。這次兒童在垃圾桶焗死事件,是李率先把事件曝光,引發內地民眾極大關注,網民不斷留言呼籲民政部、最高檢察院徹查這宗慘案,也呼籲剛上任的中共第 五代領導人注意。

網友諷刺:李可能「被旅遊了」,除質疑當地公安處理事件的手法,網民和《人民日報》亦紛紛要求公安局解釋,但當局未回應。


西班牙分裂危機恐升溫  加泰羅尼亞議會選舉 變相獨立公投

【明報專訊】西班牙分裂危機升溫,加泰羅尼亞昨舉行自治議會選舉,被視為變相獨立公投。民調顯示當地獨派陣營可望贏得選舉,很可能於兩年內舉行正式公投,決定是否脫離西班牙邁向獨立。自治區主席馬斯形容這次是加泰羅尼亞歷來最重要的選舉,但中央政府聲言將援引國家憲法力阻獨立公投。

債務危機引爆獨立情緒

加泰羅尼亞為西班牙最富有的自治區,佔全國經濟收入兩成,有長期的爭取獨立歷史。自西班牙債務危機爆發,加泰羅尼亞經濟亦受波及陷衰退,惹來當地民眾不滿,認為是受中央政府拖累,獨立訴求再度高漲,早前有150萬人上街要求獨立。

今次自治議會選舉為加泰羅尼亞獨立運動大壯聲勢,從售賣這項運動的象徵「星旗」(Estelada)的商店近期其門如市可見一斑,有製旗商販直言:「我們過去兩周賣出的『星旗』,比之前8年的總和還要多,真是驚人!」一名在巴塞羅那工作的港人向本報記者形容,當地選舉氣氛熾熱,民眾都很積極響應。他笑言﹕「也許是失業者眾,大家遊手好閒吧!」他直言,當地民眾普遍都很想獨立,但也明白一旦獨立會引來經濟上的動盪,包括被迫短暫脫離歐元區和歐盟,必須重新申請加入(詳見另稿)。「一些獨派人士也知道這個問題,但都主張先獨立再算。」

當地港人:獨派倡獨立後救經濟

自治區主席馬斯(Artur Mas)承諾,若其右翼「匯合及聯盟黨」(CiU)在議會選舉告捷,將於兩年內推行「自決」公投。但西班牙政府表明封殺任何「自決公投」議案,首相拉霍伊狠批馬斯只求「製造分裂、惹起紛爭」,強調加泰羅尼亞留在西班牙的好處遠多於分裂獨立。根據西班牙憲法,若沒有中央政府允許,地方政府被禁舉行任何形式的公投,但馬斯已表明不會理會。

加泰羅尼亞自治議會換屆一般是四年一度,對上一次在2010年,本來下屆要到2014年才舉行。但馬斯9月與拉霍伊攤牌,爭取加泰羅尼亞財政預算獨立失敗後,隨即宣布提前大選。最新民調顯示,支持加泰羅尼亞從西班牙獨立的左翼和右翼政黨將獲得2/3票數。56歲的馬斯預期可順利連任自治區主席,CiU亦勢將保持自治議會最大黨地位,只是未必能一黨獨取過半議席(68席或以上)。該黨目前擁有62席。

兩年內公投 中央聲言封殺

加泰羅尼亞自治區目前有440億歐元債務,相當於該區GDP的五分之一,佔西班牙地方債約三成,早前才向中央政府申請50億歐元緊急援助應急。馬斯指摘中央政府對自治區的財政資助,遠少於從該區徵取上繳的稅款,聲言兩者差距高達每年160億歐元,但中央政府專家則質疑金額被誇大。首相拉霍伊領導的人民黨,則批評自治區政府管治無方,才是加泰羅尼亞陷入債務危機的主因。由於加泰羅尼亞在西班牙經濟佔重要比例,一旦獨立,西班牙經濟勢將雪上加霜。

(法新社/路透社/紐約時報/明報記者)


今次自治議會選舉氣氛熱烈,一名101歲的女長者(左)與其兒子(右)也到票站投票。(歐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