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日星期二

盧峯: 除了哀痛,還有一大串問號




當璀璨的煙花在維港上空綻放時,兩岸數十萬市民禁不住歡呼讚嘆,拍手叫好。同一時間在漆黑的南丫島海域,百多名市民還在跟惡浪寒風搏鬥,還在為自己及家人親友的存活奮鬥;海面上充斥的是哭聲、呼救聲、慘叫聲。而被撞沉的「南丫四號」船艙內則是一片寂靜,只有混亂與無助。最終,至少有三十八人被惡浪吞噬,還有四人仍在醫院搶救中,未脫離危險期。僥倖生還的其他人身體雖然沒有大礙,但災劫的震盪及痛失親友的苦痛肯定已在他們的心靈烙上難以磨滅的傷痕,久久不能平復。

我們對這場近年最嚴重海難感到無比震驚及悲痛,對不幸遇難的市民表示沉痛哀悼,對痛失親朋好友的市民致以誠摯的慰問,並希望傷者能早日痊癒。特首梁振英昨天宣佈星期四為全港哀悼日,政府機關將下半旗致哀,中午十二時則有默哀儀式。我們認為,今次海難不但傷亡慘重,更震動整個社會;讓市民透過默哀及悼念活動表達對死難者的哀思,展示對家屬及倖存者的慰問、關懷是合理的做法。

我們還要對參與搜救工作的消防員、警員、救護員、飛行服務隊成員表示感謝。若果沒有他們全力在漆黑一片的海面全力搶救,來回搜索,只怕遇難者將會更多。至於特區政府要求廣東省方面派船協助可說是正常及合理的做法,畢竟今次海難涉及大量人命傷亡,現場環境又不穩定,能有多一點幫助,有多一點備用資源都是好事。其實,在重大自然或人為災難面前,任何社會都需要其他人的援手,○八年汶川大地震後的中國,去年三一一大地震後的日本都打開大門接受其他國家的協助,香港面對重大事故時同樣該歡迎其他國家及地區提供協助。

除了繼續搜救失蹤者,盡力支援死難者家屬及傷者外,現時最逼切、最重要的工作是盡快按確當程序調查導致今次嚴重海難的原因,並預防同類慘劇再發生。事實上十月一日晚上天氣狀況不差,海面風浪不算太大,視野尚算清楚。在不算惡劣的天氣及海面狀況下居然發生兩艘客輪嚴重碰撞及沉船慘劇,當中是否涉及人為因素,是否涉及疏忽或判斷失誤,是否有人罔顧船隻航行安全都是死傷者家屬心中的疑問,也是市民心中的一個大問號。此外,撞船事故發生後受創較輕的一艘船很快駛離現場,沒有協助援救沉船乘客是否合理同樣是很多人心中的疑問。

另一方面,今次海難造成如此重大的傷亡實在令人懷疑現時載客渡輪的救生設備、應變措施及安全規定是否足夠,是否有進一步加強的必要。就以乘客數目為例,事發二十多小時後,不管是警方或船公司仍未能弄清楚究竟被撞沉的船上有多少乘客,也未能確定是否有人仍然失蹤。至於救生衣、救生設備放在何處,如何使用,只怕船長、船員在開船前沒有向乘客通報,而乘客也未必在意。這些涉及海上交通安全的問題是否要糾正,是否需要加強規管,同樣深受公眾關注。

南丫島海難帶來的震盪及傷痛是巨大及難以磨滅的。我們希望警方的刑事調查能盡快進行,更期待獨立調查委員會能盡快開展工作。只有這樣才能為死傷者討回公道,讓家屬釋懷;才能找出事故的真正原因,消除公眾的疑慮,防止慘劇再次發生。

 

信報社評:撞船海難慘劇 首要拯救善後

一艘載有港燈公司員工前往中環觀賞煙花的客船「南丫四號」,在南丫島對開海面遭一艘港九小輪「海泰號」撞沉,已知造成三十八人死亡,逾百人受傷,事 故慘劇令人傷心,聞者難過。面對死傷者家人遭逢巨變的無比悲痛,目前各方首要的工作是,做好一切拯救和善後安排,給予死傷者家屬慰藉與支持;至於調查肇 因,追究刑責,避免類似慘劇再發生,政府責無旁貸,繼後須盡快向死傷者家屬和公眾作出交代。

這宗本港近年罕見也最嚴重的海上事故,釀成多人 傷亡,為充滿中秋節日氣氛和十一國慶煙花匯演的璀璨色彩抹上一層濃濃傷感。政府昨天決定把本周四定為全港哀悼日,並在十八區適當地點設弔唁冊,讓市民弔 唁,向不幸遇難者致哀。然而,在當前階段,政府各相關部門必須各司其職,向死傷者家屬提供直接的各種支援,協助他們度過此時最艱難的一刻。

從傷者憶述慘劇發生的經過看,事故顯然並非「不可抗力」意外。與自然現象等不可準確預見的災禍不同,今次搭載港燈員工的客船,擬到維港觀賞國慶煙花匯演,但在途中,於南丫島對開海面不幸遭一艘港九小輪攔腰撞沉。

事發顯然也相當突然,「南丫四號」上很多乘客來不及穿上救生衣,客船便迅即下沉。究竟事故為何驟然生變,各人無法逃生?撞船事故發生後,港九小輪「海泰號」 迅即離開現塲,為何也沒有按照國際一般慣例,顧及被撞船隻的損害情況,施以能力所及的救援?連串問題已然引起公眾高度關注。

事實上,今次撞 船事故,不僅傷亡慘重,事關數十寶貴人命,且明顯觸及公共安全問題,牽涉公眾利益,由是激發社會群體關注討論,為慘痛傷亡而嘆息,發乎人心,勢所必然。目 前,特區政府已決定成立一個特別調查委員會,對事故進行全面調查。很明顯,只有找出事故真相,才能吸取痛苦教訓,避免類似慘劇發生。

據警方 昨天披露的初步調查資料,事發海上航道位置並非特別繁忙,船隻也非超載,且有理由懷疑,船上操作人員未履行確保乘客安全的責任,並已拘捕了兩艘船共七名工 作人員,涉嫌觸犯在海上危害他人罪。可以看到,操控相關船隻的負責人,顯然涉嫌沒有採取合理的措施和反應,去有效避免今次撞船事故發生。這種帶有人為性的 嚴重失責或疏忽,往往是悲劇的肇因,造成無可挽回的遺憾。

如今政府相關部門有必要追究今次撞船事故的刑事責任,此舉不僅是為死傷者討回公道,使失責與疏忽的人受到應得的制裁;更重要的是,通過法律問責,再次喚起肩負維持公眾安全職責的行為人,必須履行應盡的責任,重視人類寶貴生命;與此同時,也喚起社會對公共安全的應有警惕性。

一九九三年元旦,中環蘭桂坊遊人群眾互相踐踏,造成二十人死逾六十人受傷慘劇。不幸事故發生後,維持公共秩序的執法機關最終改善了公眾場所的「人群管控」措施。如今這宗香港近年最大的海上安全慘劇,我們也必須找出肇事真相,認真吸取教訓。

由於遇難者名單因種種原委目前未能詳細公布,但相信仍有下落不明的失蹤者,政府相關部門應不懈盡力搜索及搶救傷者。很明顯,在突發事故的危機處理過程中,政 府的政治能力和管治潛能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激發與釋放。如今面對這宗令人哀痛的「海難」,政府當務之急是,盡一切努力繼續救人,同時做好善後安排,給予遇 難者家屬安慰與支持,此舉無疑也是對政府危機處理能力的一次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