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4日星期六

陳維維:罪在國民?



「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尚未正式上馬,政府先摔一跤。這種時勢,寫篇文章向政府落井下石的容易,要為政府政策辯護難免冒險。

我算是留意事態發展的,報章載文讀的不算少,也看過政府的相關指引,區區指引要對孩子進行洗腦是言過其實。反對派義憤填膺氣勢如虹,近日文攻鋪天蓋地,除幾份親中報章外,聲音幾近一面倒。上周日讀過黃國鉅先生的文章後心有戚戚。黃力斥國民教育科,也提到民族認同。在學時稍涉有關課題,而覺黃的論點未免偏執。

黃說民族認同是雙利刃,左為粉飾醜惡右為挑動仇恨。對民族認同作如是理解是無視學界對有關課題長期的研究和大量的研究結果。黃認為「國民教育科」必須否定,甚或凡帶有感性認識的,以「National」名義而施教的任何課程同樣必須拒絕。

民族國家(Nation-state)至今仍然是最普遍的國家形式,即是說國家以民族的名義組成。學校教育作為社化工具,從來都帶有同化的社會功能,或明或暗都有鼓勵守法效忠的信息。以民族為基礎的國家制訂相關的教育政策是普遍現象,不一定立心不良,要商榷名字到底是「公民教育」抑或「國民教育」,意義其實不大。當關注的,還是課程內容本身。

周二見報刊載學者投文,提出一種看法,引譯如下﹕「國民教育課程的真正問題,並不是我們應否推行,這是既有之論,也不是課程是否偏袒,而是偏袒的程度有多大。國民教育本質上就是偏袒的。」(見七月三十一日南華早報「Lesson in Biasby Rachel Tsang)「國民教育」既然難免偏袒,是否就不值得提倡?民族認同是否一文不值?英國學者David Miller提過一種觀點,借現代的例子說明﹕假如奧巴馬在來屆美國總統選舉敗於共和黨候選人,民主黨人為什麼要信任共和黨,在交出權力之後,共和黨不會對其施加迫害?

信任來自同一民族

據研究,信任來自一種感知的相似性,無庸多言,指的是民族,即享有共同語言、共同歷史和共同文化背景的群體。美國政黨輪流執政,每次新總統上台,要面對差不多半數美國人口的否定,但美國沒有出現撕裂。民主是一種工具,它處理的是政權合法性的技術問題。所有國家都面對效忠問題,新政權並不能單靠合法性來贏取效忠。David Miller的論點是﹕當權者還須將合法性建立在民族的基礎上。民族認同可促進團結,保障政權穩定,孕育民胞物與的情感,這是一端;民族認同可誘發仇外情緒,極端的種族屠殺亦有所聞,這是另一端。講述「民族認同」的時候,該將圖像完整呈現讀者。

認同政權與認同民族不同指涉

黃文提及「國家認同並非什麼天經地義之事,一個人沒有義務認同國家……」,按前文後理,黃指的是個體對政權/政府的認同並不是天經地義,黃舉的例子是美籍公民對美國政府反感而選擇移民加國。段末提及「民族認同從來都是雙利刃,施之於心智未成熟的小孩身上,即使沒有荼毒兒童的意圖,也會有荼毒之效果。」我同意上述的認同並非理所當然。但對時政權的認同,和對民族的認同,是不同的指涉,屬於兩個範疇的認同,他們可能出現重疊,但後者比前者的含義寬廣得多。希臘古哲學被視為西方哲學的源頭,希臘人以其祖先其文化為傲,同時對希臘政府處理債務的表現不滿,支持撤換政府,希臘人很可能作上述的取態。對政權/民族的觀感並不是二而一的,黃在同一段落裏轉移這兩個用語,即使不是偷換概念,也是做法不嚴謹。文章裏中國、祖國、國民、國家、民族,愛國這些詞彙交相出現,我不敢說運用錯誤,但意指不十分明確。語意不清,討論則無法開展。民族、政權、政黨三者各有定義必須嚴格區分,不應蒙混。中華民族和中國共產黨也不應混而為一,同樣的標準亦應用作檢視有關的指引文件。

我沒有為政府護航的企圖,但說課程會造成洗腦則未免誇張。先不說整個課程在小一至中三全部教學課時中只佔百分之五,在資訊流通的當下根本不可能出現洗腦。但我對整件事情最大的不安,是民間與政府的矛盾變得極其尖銳,某些社運、政治團體是非要扳倒政府不可。討論中的,只是一份官辦向學校發出的課程指引,更多空間應留給教育專業人士去帶頭討論,要扯到特首統治合法性的問題,是有點離題萬丈。我也曾參與遊行,我也支持普選,但政治掛帥如此,我認為香港毋須走上這條道路。

我不是學者,只是愛讀書而已。但我對學者抱有期望,知識分子當為社會引進新知,將社會討論帶到有益的地方,告訴我們忽略了什麼。在熱沸沸的政治氣候,不一定要添油撥火,加入煽動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