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4日星期六

胡又天:時光倒流——清末科舉考生論國民教育



香港建制派堅決推行擁護黨國的「國民教育」,正鬧得滿城風雨;有論者指出,「國民教育」一名始自十八世紀的普魯士王國,目的是在國族主義之下造就「軍國民」,而現代民主社會需要的應該是能夠反制威權的「公民教育」。事實上,從清末到民國,從國民黨到共產黨統治下,義務教育都是按「軍國民」的思維設計的;一百年來,唯有香港人得以不被此等教條洗腦,所以諸君在抵抗專制之餘,也不妨考究一下中國對「國民教育」的觀念演變,以及香港曾經相對的有過何等樣的清流。

四年前我寫過一篇談一九○四年最後一屆科舉的報告,當時清廷已廢了八股,改試策論,考題亦緊扣時務,答卷因而特能展現時人的思想。當時第二場「各國政治藝學策」五道題中的第一題,問的就是教育:

「學堂之設,其旨有三,所以陶鑄國魂,造就人才,振興實業。國民不能自立,必立學以教之,使皆有善良之德,忠愛之心,自養之技能,必需之知識。蓋東西各國所同,日本則尤注重尚武之精神,此陶鑄國民之教育也;講求政治、法律、理財、外交諸專門,以備任使,此造就人才之教育也。分設農、工、商、礦諸學,以期富國利民,此振興實業之教育也。三者孰為最急策?」

我查閱《清代硃卷集成》,讀到了十一份此題的答卷,其中十人都以「國民教育」為最重要,且皆稱道日本,希望中國也能有那樣尚武而守紀律的軍國民。

在這樣一面倒的「標準答案」中,只有一位王季烈,雖然也肯定國民教育的意義與價值,卻對它的成立條件有較深刻的辨析,其見也突出,其解也含蓄,值得特別一論。茲將其答卷抄錄如下:

「教育者,因政體之殊、國勢之別,而不能不異其趨向者也。政體善,則國勢強而收教育之效亦最為完備;政體不善,則國勢不強而收教育之效亦不能完備。

教育之效維何?曰:有國民,有人才,有實業。此三者,惟在政體已臻完善,國勢已臻強盛者能兼收其利益。而其注重者,當在國民。若政體猶待改良,國勢猶待振興,則未可遽言得國民,而所急者在求人才。若政體之腐敗不可改,國勢之衰弱不可振,則雖有人才,亦已無及;惟講求實業,或能使他日之為遺民者生計不致盡絕。此可證之東西各國之事而得其說也。

何謂「國民」

今日英、德、美、日諸邦,莫不以教育立國矣。而教育之要旨,尤在乎養成國民,是以國勢日臻強盛,人人有左右世界之雄心;民族主義之時代,一變而為帝國主義之時代。英以此以墟印度、據大洋洲;美以此勝西班牙、奪飛律賓;德以此占膠澳,日以此割台灣。嗚呼!自有國民教育,而奪取他邦之權利,增進本國之勢力,蓋非特長於外交之君相,絞盡腦汁、耗心血以圖之;凡通國之人民,莫不甘為國家而捐其性命、傾其財產,以圖國勢之鞏固、權力之擴張矣。

然則,興教育而不欲收其大效則已;欲收教育之大效,舍全國從事於國民教育,其奚由哉?雖然,欲從事於國民教育,當先知「國民」二字之解釋。

夫有一定之土地,而有自主之政權者,名之曰國。而其居斯土之人,可稱曰人民,未可遽稱曰國民。蓋國民者,與國家有關係者也。人民之知識發達,知己體為國家之一分子,有維持國家之責任;政治思想,無時或去於心,斯乃襲國民之稱而無愧矣。故阿利司台爾(按:今譯亞理斯多德)曰:國民者,政治上之動物也。而政治學家則謂:國民與憲法同時成立,無政權之人民,不得襲國民之名。

觀此數說,可知國民之由來,雖基於教育,而尤關乎政體。政體之紊亂不革,而施國民教育,則斷不足以收效,而反覺其多流弊。此又有列國之往事可以為鑒也。

日本之在今日收強兵之效,而能雄長於亞東,固當推國民教育之功矣。然當明治之初,憲法未立、國是未定,板垣退助設「立志社」於土佐,大為政府之敵;少年子弟,靡然從之。既而山口有前原一誠之亂,東京有長岡久茂之變,熊本有神風連之暴舉。蓋惟政治思想之發達,在下者求立議會而不可得,乃有此激烈之運動耳。

國民與亂民

不特此也;今之巍巍銅像,高立於上野公園者,夫非稱偉大國民之西鄉氏乎?當時則以起事鹿兒而見誅矣。久任外交,威名卓著者陸奧宗光,在今日非國家之勳臣乎?當時則以謀襲大悞而下獄矣。是故,立憲時代之所謂國民者,即專制時代之所謂亂民也;當立憲之世而能效忠國家者,即當專制之世而欲反抗夫政府者也。此非特日本為然。俄羅斯不立憲法,而學生之風潮,獨甚於他國;雖防以嚴密之警察,懲以苛殘之刑罰,而迄不能平;非俄之學者獨為不逞也,國民與專制之政,有不兩立之勢耳。

是故,非立憲之邦,則因政體尚未完善,言教育者,不能遽求國民,而當以造就人才為亟。人才者,改良政體之根本也。國無人才,則政治、法律祇能墨守成規而已,安得有所改易?蓋立憲國之政法,其精細周密,實遠過乎前代,非卒業於專門學校者,不易得其要領。日本之憲法,定自伊藤(伊藤博文)、大隈(大隈重信)諸臣;而此數人者,皆游學歐洲,卒業於法科之士也,故能參酌於英、德憲法之間,以合本國之程度。自有憲法而出,治者與被治者,始各守其規律,而不相侵犯。又,司法之人與行法之人判而為二,故官司不得濫用其刑罰,而小民自無所冤抑。又有議政、舉官之權,則民之抱望治之心者,皆得以上達而無遏抑之憾。故,憲法定而人民與政府始無衝突矣。今之論日本者,以立憲之功歸之伊籐、大隈,而不知非勸游學、蓄人才,則歐洲之良法美意,何由輸入亞東之三島乎!政體未善之國,其教育所以重在人才者,此也。

雖然,此改革政體之舉,亦僅可望之有明君之國耳。否則如俄羅斯、如土耳其,猶保守其專制之習俗而不肯少改──土之孱弱不振,已為世所共知;俄則外強中乾,近與日本相爭,而其內政之敗壞,始漸畢露──此二國而言教育,非特其不能陶鑄國民也;就令欲造就人才,而彼之政府方且忌嫉學生之不暇,又安有任用賢才,以振國勢之望哉?

然則彼二國者,以不立學校、不談教育之為愈乎?曰:非也。吾聞猶太之滅也,其人以長於商法、勤於殖產,猶得遷徙於世界之上,以圖自存。蓋惟能抱持實業,故雖國破之後,而尚足以存其種類於他人之宇下。是以俄、土二國在上者,如竟不能整理其國政,則宜注重實業,以使其民他日尚有圖存之地。否則斯臘夫之人種、天方教之遺族,將求為猶太之類而不可得矣。此又值無可如何之際而施教育之法也。我皇上銳意維新,廣開學校,而又令大臣修改刑律,實為頒布憲法之先聲,將見人才群起,百度俱興;明治變法之效,不得專美於東方矣。」

好一個王季烈,講得比誰都詳細,最後又不明說他到底主張國民還是實業,只說:在皇上聖明、而尚未立憲的前提下,宜先人才;至立憲成功,國民教育即可行;立憲不成,大家就只好學點實業為各自的生計打算吧。末段揄揚新政為「頒布憲法之先聲」,然後便草草結論,文氣較先前軟弱了許多,而這軟弱便有着大家心知肚明的深長意味。

證諸後來的發展,王季烈說對了。各級新式學堂之設,原意在廣大朝廷選材基礎,培養國民意識以穩固統治,但清廷依然保守腐敗、失能失德,於是「培養國民意識」和「穩固統治」便具有無法調和的矛盾。如桑兵在《晚清學堂學生與社會變遷》一文中所述:學生在新式學堂裏結成團體,發生了「國家主人翁」的意識,普遍流傳着自由、民主、共和的理想與理論;學堂監督堅持忠君和官本位的教條,禁止學生閱讀傾向革命的新式書報,又以記過、開除為處分的手段,引發學生群起反抗,形成了一波波學潮。學生在政治啟蒙之後,很快培養出了自己的「國民意識」,走到了專制朝廷的前面,以至清廷固本培元之意,反成其自掘墳墓之舉。

今日香港之處境,有許多處都可從這篇答卷中找到對照;各位老師、各位同學,當前的中國算是上文所論的哪一種國家呢?你覺得自己該走國民、人才,還是實業的路呢?作國民,是要作「專制時代之所謂亂民」還是相反呢?請憑良心與理智,好好思量思量。

作者簡介:1983年生於台北,台灣大學歷史系、北京大學歷史系研究所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