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

《近代中國史綱上》郭廷以: 第四章 西力衝擊(下)(一八五〇至一八六〇)



第一節 西方國家的攜手

  一、咸豐的對外動態

  一八四八年廣東督撫易人,是清廷對外態度轉變的明徵。香港總督文翰既聲明罷議廣州進城,益信強硬政策有效。一八五年二月,道光去世,二十歲的咸豐繼位,意氣似乎更盛。英國並未放棄立場,謀避開廣州,直接與北京交涉。四月,文翰北去上海,投送抗議書及外相巴麥尊的照會,聲稱將往天津。兩江總督怕他越境北上,勉強收下。

  抗議書與照會外,文翰尚有致軍機大臣穆彰阿及禮部尚書耆英的咨文。穆彰阿為實際的首相,耆英為熟悉夷務之人,與英人「極敦誼禮」。巴麥尊的照會指責徐廣縉失禮不當,英國要簡派大員赴京面議,文翰的抗議書特提廣州進城問題,及粵民抗英之事。咸豐認為英人欲行反間之計,謂中國大臣非派令兼辦夷務,無外交之義,原可置之不理,既有文給穆彰阿、耆英,即由兩人諮明兩江總督轉告開導。進城已作罷議,無庸追論,派員來京,例所不許,命文翰迅回廣東。第二天(五月三十日)文翰的代表到了天津海口,停留十天,一無所成。穆彰阿、耆英的咨文係由蘇、松、太道轉行照會,被文翰退還,謂必須由大學士照覆,結果是虛此一行。

  文翰的北行失敗,增長了反英的氣焰,上諭一再命沿海各省嚴防,訓令徐廣縉、葉名琛,如英人因所求不遂,以兵船竄擾,應制之於先。於是各方紛言夷禍之烈,與和不可恃,防夷為救時急務。前任湖廣總督周天爵,痛陳鴉片每年所費,數倍正賦,莠民奸宄,均以口岸為淵藪,與夷人勾結,「失今不治,伊於胡底?」主張以賊攻賊,誘敵深入內地,合力殲之。徐廣縉謂英兵不過一二千人,決非億萬百姓之敵,為了商業利益,英人亦不願輕事戰鬥。即或偶生妄念,企圖嘗試,「在我有貞固不搖之勢,彼之氣索技窮,未嘗不廢然思返」。咸豐的硃批是「所奏各情甚當」。

  咸豐即位之初,下詔求言,保舉人才。大學士潘世恩等首請徵召林則徐,言官亦稱,林為英人敬畏,如今「協辦夷務」,「英夷必望風而靡」。上諭召林迅速來京,聽候簡用。林于一八四五年自伊犁釋回,先後任陝甘總督、陝西巡撫、雲貴總督,一八四九年因病告歸,以仍未痊可,不克成行。他的政敵穆彰阿亦不欲其再起,說他「柔弱病軀,不克錄用」。林如果再出,將有何種影響,無庸推測,要可想知當時對外的氣氛。

  林則徐雖未再出,而過去及現在主撫的人物,一一遭受罷斥。第一個是曾隨耆英在南京辦過對英交涉,現任浙江寧、紹、台道的咸齡。有人彈劾他前在蘇、松、太道任內,「惟夷首之言是聽」,今「仍以縱容為事」,遂被開缺。閩、浙總督劉韻珂及福建巡撫徐繼畬以「委曲以順夷情」被參,復以曾勸皇帝勿為群言淆惑,受到申斥,相繼罷職。

  更大的人事變動,為穆彰阿、耆英之受懲處。歷代新君與舊時的當權大臣常不易相處,咸豐之於穆、耆,又涉及對外問題。耆英曾論求治之道,謂用人在試其功,不論其為君子、小人,行政在於得人,迂腐之說無裨時務,泥古之論難合機宜。詔責其持論過偏。文翰投遞的照會,指明寄交他們兩人,益予強硬派以口實,認定他們與英人有特殊關係。耆英在對英備戰聲中,又勸咸豐不可輕動。一八五年十二月一日,咸豐親筆宣布兩人罪狀,穆彰阿是自有夷務以來,傾排異己,「偽言熒惑」,與耆英同惡相濟,特別指明他中傷林則徐。耆英是畏葸無能,「抑民奉夷」,兩人「貽害國家,厥罪惟均」。穆彰阿革職,永不敘用,耆英降為五品頂帶。從此撫馭派不論在地方或中央,均告失勢。

  二、英美法慾壑的增長

  南京條約訂立之後,中英的爭執反較以往增多,雙方的感情亦較以往更惡,中國以為英人桀驁愈甚,英人以為中國仇外益力,跡近挑釁,甚或違反了條約。五口通商不久,英人的不滿即生,最重要的為以下四事:第一,對華貿易額雖然增加,鴉片大為暢銷,但工業成品的輸出則距英國工商界的希望甚遠;認為這是由於口岸的限制:貿易額的多寡與口岸的多寡,成正比例,如果口岸增加,中國全部開放,貿易額自必隨之上升。第二,鴉片雖然可以進口,且不徵收關稅,但名義上仍不准人民自由販賣、吸食;最好使成為合法行為。第三,基督教雖然弛禁,但教士僅能在五口活動,對傳教事業為莫大障礙,「應准自由進入內地,並予優待。第四,國交雖然平等,依然有名無實,公使不能與中國的中央政府直接交往,總辦夷務的廣州欽差大臣,遇事推諉,照會又常遲遲不覆,甚至欲與相晤亦頗不易,不得已而北走上海、天津,亦不得要領;今後公使必須入駐北京,經常與中央大員接觸。美、法同此希望,而以英國的心情最為急切。對北京駐使,英國尚別有用心,即防止俄羅斯館的俄國教士、學生的陰謀活動。

  上海英國領事阿禮國主張擴展對華貿易及英人自由進入中國內地尤力,曾向倫敦建議。一八四九年又致書文翰,謂一支小型艦隊封鎖運河口,即可使北京屈服,獲得更多利益。文翰北上抗議無效,英外相巴麥尊亦認為不久的將來,須再予中國打擊,方可使其低頭,一八五一年準備採取行動,以中國內亂日熾,如再向清廷壓迫,中國勢將益陷於混亂,實不利於英國商務,不妨觀望局勢的演變,以決進止。一八五二年阿禮國對文翰重提前項意見。一八五三年文翰訪問南京,深感太平軍勢不可侮,但傲慢無知,縱令成功,亦難期有裨於英國。是年底,太平軍的進展受到挫折,奪取北京已無希望。一八五四年二月十三日,英外相克蘭頓(Lord Clarendon)即訓令新任駐華公使兼香港總督包令,實行要求修約,做到下列幾點:一、准英人隨意往來中國內地及沿海各城,否則應准航行長江及出入南京以下兩岸,及浙江沿海各城。二、確定鴉片為合法貿易。三、進出口貨物不得徵收內地通過稅(釐捐)。四、準英使入駐北京,否則亦須准其與中國大臣文移往還。五、英使如願與其住在地的督撫會晤,須立即接見。六、肅清中國沿海海盜。七、訂定華工出洋辦法。八、新訂條約,應依英文本解釋。

  中英條約並無修改期限,但一八四四年的中美望廈條約有「和約一經議定,兩國各宜遵守,不得輕易更改。至各口情形不一,所有貿易及海面各款,不無稍有變通之處,應俟十二年後,兩國派員公平酌辦」一款,中法黃埔條約有相同規定。中英虎門條約准許英人「利益均霑」,所以中英條約亦應十二年予以變通。其實英國的要求並不合法,所謂「利益均霑」,應待美、法有了新得權利而為英約所無,英國方可均霑。再者望廈條約明言十二年後可「稍有變通」,英人是要大加修改,無異重訂新約。

  克蘭頓希望與美、法共同行動。法國為要擴張在華傳教活動,提高自己的聲勢,此時為土耳其問題正與英國聯合對俄,其支持英國自無問題。中美訂約以來,美國對華貿易增加四倍,一面輸入鴉片,一面積極傳教,但並未滿足所慾。英、法所希望取得的亦是美國所希望的,「利益均霑」已無形中促成西方國家的聯合陣線。馬沙利使華時期,對於中國內亂,主支持清廷,乘機實現全部中國的開放,擴大中西關係。在他預備致大學士的照會中,明言望廈條約議定年久,兩國交易事宜,須重行酌定。他原擬親去北京交涉,未能實現,但與兩江總督怡良會晤時已提起修約。北京堅持已定之約必須遵守。此時(一八五三)英國尚無明白表示,中國局勢不安,美國又忙於日本開放問題,事暫擱置。

  馬沙利的修約要求,無論是美國政府或是他個人的意見,而國務院給他的後任麥蓮的訓令中已有清廷如拒絕修約,可轉與太平天國談判的指示。一八五四年四月,麥蓮、包令到粵。包令曾任廣州英領事四年,一向主張強硬政策,認為除非武力威脅,兩廣總督葉名琛不會承認英國的修約權。他向麥蓮提議,兩國海軍聯合對廣州示威。麥蓮表示,在他尚未明瞭中國情形之前,不欲與清廷為難。再者,英國正牽於克里米亞戰爭,在遠東的海軍無力貫徹這種政策。包令、麥蓮請求葉名琛接見,葉知道他們是為了修約,藉口軍務繁忙,予以拒絕。麥蓮北去上海,轉往南京訪問,對太平軍印象不佳,建議國務院繼續維護北京政府,以換取商務利益。

  三、修約交涉

  麥蓮南京之行,引起了怡良的不安,既怕他北赴天津,又想知道他對太平軍的態度。一八五四年六月,麥蓮與怡良會晤,說明美國對華友好,希望訂一續約,准許美人赴長江一帶貿易,自由進出內地,租地建立醫院、教堂。如不與談判,或將與太平軍交涉。怡良答以原約所謂「稍有變通」,不過就五口之中,因時制宜,略為斟酌,必非大有更改。麥蓮出以利誘恐嚇,謂「如蒙奏准,自當襄助中華,削平反側,否則奏明本國,自行設法辦理」。怡良以所言不足憑信,且恐英、法效尤,一旦進入長江,貽患將來。但又怕他一意孤行,勸令回粵,聽候葉名琛查辦。

  麥蓮與怡良晤談後不久,包令續至,照會怡良,要求廣州進城與修約,被拒,改邀麥蓮同見江蘇巡撫吉爾杭阿,提出修約節略,準於五口之外,任往他處貿易。吉爾杭阿謂英約「並無十二年後變通章程之文,只有大皇帝如有恩施別國,英人一體均霑」之語,現在「大皇帝並未准令別國商人前往他處貿易,何得妄有干求?」麥蓮仍照對怡良所說,如欽派全權將規條議定,美國情願隨同清軍剿辦太平軍,開通長江,不然惟有自行前往。吉爾杭阿駁以美約雖有變通之文,而無增添口岸字樣,中國軍務亦非美人所得干預,最後亦是要他和包令速回廣東。麥蓮聲明如葉名琛仍不接見,即去天津。吉爾杭阿因麥蓮的威脅,奏稱美人定欲通商長江,勢難阻止,莫若將機就計,允其所請,否則一朝決裂,美船闖入長江,是又添一鉅患。咸豐要他勿受挾制,另諭葉名琛「堅守成約,斷不容以十二年變通之說,妄有要求」。

  八月,麥蓮、包令南返。麥蓮接到國務院訓令,命支持英國的修約要求。兩人又分別照會葉名琛,派員商談,未得結果。九月,包令、麥蓮與法使布爾布隆(A.de Bourboulon)聯袂北去。路過上海,再晤吉爾杭阿,包令謂以往條約過期失效,葉名琛不允所請,將向北京申訴。麥蓮、布爾布隆謂已奉政府之命,凡事皆與包令商辦,除非修改條約,否則難保和平。吉爾杭阿知三國已合而為一,請派欽差重臣與之商談,北京依然不允。十月,包令、麥蓮及布爾布隆的代表到了大沽,仍說要去京師,如不接待,即轉往南京。清廷雖派人與晤,對於所提條款則斥為荒謬。他們知無法再商,且已屆冬初,不便久留,遂廢然而去。

  包令、麥蓮發回國內報告,均主採強硬政策。英國因忙於對俄戰爭,暫不欲再在遠東引起事端,命包令持靜觀態度。美政府亦不以麥蓮的三國海軍封鎖中國海口建議為然。不久麥蓮因病去職,他的未完成願望由他的後任伯駕(P.Parker)繼續推動。伯駕是一位在中國二十年的教士,自顧盛以來,即協助美國專使工作。美政府以明年即屆修約之期,一八五五年九月,正式派他為駐華專使,命與英、法一致行動。伯駕先到倫敦、巴黎,分別遊說。包令的看法與伯駕不盡相同,以為北京駐使,中國必然不允,目前以開放長江為宜。一八五六年五月,美、英、法三使,對葉名琛發出修約照會,不得要領。伯駕主向北京交涉,包令又認為缺乏實力的行動,無裨於事。七月,伯駕單獨北上,路經福州,由閩浙總督接見,允為上奏。大概因為江南大營的潰敗,北京的態度略趨寬大,準備將舊約酌為變通一二,惟仍須在廣東辦理。伯駕北去上海,怡良怕他前赴天津,派前任上海道吳健彰探視他的動靜。先說太平軍十分猖獗,究應如何方能剿平,以便恢復貿易。伯駕答稱如允將全國開放,獲得英、美、法的援助,必有助於叛亂的平定,否則以後演變,殊難逆睹,三國可能與太平軍交涉。怡良以通商事宜,向係英、法、美會同商辦,英、法二使既未同來,不便獨與伯駕相商。北京亦謂通商以英人為首,美人不能先出講話。伯駕在上海三月有餘,一無所成。適得包令來書,表示願意合作,遂決定南返。等他回到香港,中英之戰已在進行。

  四、二次戰爭的導火線

  一八五年前後,廣東內河艇匪勢張。一八五四年廣州被圍,秩序愈亂。翌年,香港政府准華人船隻註冊,懸掛英旗,受英國保護。這類船隻,時常走私販煙,交通盜匪,「亞羅」划艇為其一。一八五六年十月八日,「亞羅」在廣州停泊,水手十二名被捕。英領事巴夏禮(Harry Parkes)要求釋放,賠償損失。葉名琛謂其中三名確為盜匪,其餘可以照釋,巴夏禮不受。

  巴夏禮在中國十五年,是一位好事的青年。包令久已不滿葉名琛,是年七八月間,一再上書外相克蘭頓,強調要改善中英關係,軍艦是必需的。九月,又分函伯駕和法國代使顧思(Jean de Courcy),謂英國海軍可支持他們的修約要求。「亞羅」事件正好給以機會,他於巴夏禮所提各款外,另要求道歉,尊重英國國旗,保證不再有此類事件發生,限四十八小時答覆。葉名琛謂:「亞羅」船為華人所有,船上並未張英旗,此後中國官兵決不無故捕人,英人亦不得售予華船執照。包令再命巴夏禮抗議,限二十四小時承認其全部條件,否則武力從事。葉雖將十二名水手全釋,巴夏禮藉口手續不合,且未道歉,仍不接受。

  表面看來,爭點為中國官兵擅登英船捕人,但是「亞羅」是否英船?在英國國會辯論時,有人指出香港政府允准華船註冊,根本非法,即令合法,「亞羅」註冊的有效期,已經超過了十一天。包令的報告,亦說水手被捕之時,該船已不在英國保護之下。但是英國已決心借題發揮。

  十月二十三日,英國海軍提督西馬(Michael Seymour)開始行動,三天之內,連佔虎門口內各砲台。第一天,葉名琛毫不在意,說是英軍日暮自走,不可放炮還擊。第二天,仍聲色不動,惟已從事部署。第三天,令整齊團練,以壯聲勢。二十七日,英艦砲擊督署,葉「危坐二堂,絕無懼色」。二十九日,英軍攻入城內,以兵力不足,無法長期佔領,搶掠督署後退出。包令認為這是解決進城會晤官憲問題的良機,由西馬向葉名琛提出,葉置之不答,對於廣州紳商與巴夏禮談判,亦堅拒弗納。十一月,英軍攻佔虎門,包令親來交涉。葉覆以進城早作罷論,西馬動兵失禮,彼此已無法相見。

  廣州水陸兵勇的抵抗相當猛烈,不時襲擊英艦,社學懸賞購拿英人。十二月,夷館洋行被毀,二百餘年的洋場,盡成灰燼。一艘自廣州開往香港的英國郵船,遭受騎劫。一八五七年一月,英軍焚燒洋行附近民宅數千家。香港華人紛紛離去,斷絕對英買賣,禁止出售食物。西馬的艦隊以不斷受壯勇攻擊,被迫退出省河。北京亦命葉名琛設法駕馭,以泯爭端,惟不可遷就。迨英軍撤退,葉奏稱「水陸獲勝,夷情窮蹙」,印度叛亂嚴重,英不能添兵來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