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陶傑: 悲情衣


香港女人在政商場上位,出台亮相,幸勿濫着旗袍。

中國的旗袍不論手工多細,是要襯人的,一襲華麗的旗袍,是一件作品,自誕生之日起就在等待着一個人。

因為衣服和人,最有奇異的隔世宿緣,中國旗袍尤是。

六七十年代中華民國女明星,張美瑤能穿旗袍,因為旗袍若是一卷山水,眉目如畫,臉龐精緻,恰是壓卷的一輪明月。旗袍有意,着旗袍的人也有情,撥開一簾幽夢,邁足幾跡清霜,人是意境,旗袍活了過來,也成為生命。中國的旗袍,是一種隱隱的神蹟。

歸亞蕾也着得旗袍。着旗袍的女人要講履歷,她民國三十三年長沙出生,大陸變色,幼小時隨父母移居臺灣,畢業於臺灣國立藝術專科學校,演過國片「烟雨濛濛」──不錯,正寫是「臺灣」,不是台灣,因為這個「臺」字,字形結構,在視覺上,就像一個雍容婷立的旗袍女子。

到了唐寶雲,穿旗袍不太適合了。已經隔了半代,她的氣質較為叛逆而西化,而且她留披肩的長髮,比梳挽髻子好看。旗袍與髮髻,是天生的一對,不止凸顯胸部線條,而且硬圓的領子一束起,要有象牙般白緻的粉頸。

旗袍穿成儀容、身段、氣質,也要着出細節,唐寶雲不宜穿,王莫愁更不可,她是越南華僑,粗眉大眼,有南洋的一股椰林海氣,與江南的流水月色不符。所以呀,旗袍是一片雲,最欺負人,女人不是下凡的謫仙,不要穿。

真的要着,當然小家碧玉亦可,唯色彩忌濃艷,衣料不可鋪奢,像七十年代中華航空公司飛台北的空姐,也把淡紫的旗袍穿成九重天的夢幻。旗袍不要濫穿呵,此衣只應天上有。民國三十八年,一切美好的事物,化為一爐劫灰,旗袍從此也成為悲劇的戲服,情淚織成的故衣,民國女人已成末代,那種傳奇的衣服,也化為一縷輕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