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4日星期三

鄧力行: 特區十五年




歷史學家黃仁宇的名著《萬曆十五年》記述無大事可敍、平平淡淡的明神宗萬曆十五年,以「大歷史」的角度,以小見大,窺探出明帝國發展至盡頭而步向滅亡的癥結所在。

香港特別行政區於九七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若以中國傳統的年號紀元,即將過去的一年,應為特區十五年。對比起萬曆十五年這「無關重要的一年」,特區十五年在香港歷史發展中,必定是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一年。不用以小見大、也不用刻意地宏觀觀之,特區十五年是香港法治精神開始搖搖欲墜、各項基本權利開始受到壓縮、極權統治的無形之手向港人越伸越近的一年,幾無疑問。

法治,是香港人賴以維持安定生活的核心價值。在過去的數十年,因為官府執法、權貴畏法、人民守法,香港才能成為一個井然有序,人民各得其所之地。到了特區十五年間,高官權貴屢被傳出有徇私枉法之舉,特首曾蔭權涉嫌收受利益濫用公帑,被冠上「貪曾」之名;包括候任特首梁振英與前特首參選人唐英年在內的多位高官,更知法犯法在家中僭建,被揭發後則文過飾非,砌詞狡辯,謊話連篇。我們還能指望這些人能秉公執法、捍衞法治嗎?

《基本法》賦予港人各項基本權利,本應不可受到侵犯、不能被人隨意剝奪。但在特區十五年,當權者多次藉故收緊空間,剝削香港人的自由。有監察政府作用的「第四權」新聞自由屢遭打壓,更使新聞機構「自我審查」的情況趨嚴重。政府甚至強推立法會替補機制,以似是而非的歪理,藉故剝奪我們作為公民神聖不可侵犯的選舉權和被選權。對於表達意見的示威者,警方的應對手法越益強硬,港人的集會自由和言論自由岌岌可危。

香港所擁有的法治精神和各項權利自由,是保護港人在一國兩制下免於受到強權欺壓、能夠令人放心有尊嚴地生活的核心價值。一旦法治崩堤、自由淪喪,極權的魔爪就很快會伸到港人的頭上。隨着梁振英在中聯辦的明顯干預下當選特首,這一憂慮更恐怕快將成為事實。在《萬曆十五年》中,黃仁宇指出明代的管治原則粗淺、法律亦欠完善,故此「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補助技術之不及」。香港現在所面對的問題卻恰好相反,香港有自己的一套原則和價值,更有完善的制度和法律,但若執政者動機不純、心術不正、另有所圖,則縱有完善之「技術」,香港也無力回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