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

林天悟:李旺陽命案毋須官方再定性




六四硬漢李旺陽的死訊傳來,稍有良知的人都難以不動容。官方的說法是死於「自殺」,但現場圖片曝光,只見李旺陽吊在窗邊死不瞑目,雙腳踏在地上,左 手輕抓衣架,布條綁着超高難度的專業繩結,但死者是眼盲耳聾兼行動不便的六旬翁……種種疑團活現眼前,稍懂邏輯的人都不相信這是單純的自縊。

若硬要說李旺陽是「自殺」,那麼他自尋短見的過程應長達二十三年──始於1989年的春夏之交,終於2012年的飛霜6月。如今其遺體已被強行火化,受盡人 禍折騰的殘軀化作一柸骨灰,那顆爭取民主的鬥心不會湮滅,歷史一定會記着李旺陽的名字,他是六四事件遲了歸隊的冤魂!慘案未平反,責任未追究,請莫談原諒。

誰相信這種漢子會尋死

李旺陽原本在內地知名度不算高,如今更變成忌諱詞,網絡被禁,媒體上「被失蹤」,其 妹妹李旺玲及妹夫趙寶珠都受到嚴密監控,連日來與外界隔絕,欲幫忙的親朋好友以至律師,不是被傳喚至公安派出所問話,就是帶往外地「旅遊」。沒有公開公平 公正的驗屍程序下,就這樣被毁屍滅迹了。

在這種強權無道的情況下還奢望官方嚴查死因,甚至推翻「自殺」之說,除非像薄熙來案那麼曲折離奇, 否則只是癡人說夢,不可能實現。因此,民間毋須奢求官方會改變李旺陽命案的定性,我們姑且連同二十三年前那筆血債一起算吧。那麼說來,這宗絕對是「謀殺 案」──從追究六四屠城責任計起,再徹查李旺陽被殺的手段,然後嚴懲兇徒。這筆賬就算再等多少個二十三年,都應該這樣算。

香港人為李旺陽的死特別悲憤,原因是看到有線電視於本月2日播出的專訪。片段可見李旺陽已嚴重殘障,多隻牙齒都打斷了,連走路也要人攙扶,只靠在大腿寫字與記者對答。

他為爭取民主坐了二十一年冤獄,但仍對着鏡頭堅定不移地說:「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為了國家早日進入民主社會,實現多黨制,我就算砍頭我也不回頭。」結果他的頭沒被砍,但四天後卻掛在窗邊。誰會相信這種漢子會尋死?

作為傳媒工作者,聞悉李旺陽死亡,除了哀國家的黑暗,也為採訪這宗新聞的記者憂心,他就是有線的林建誠。建誠兄是行內有名的「亡命之徒」,全天候緊盯各種新 聞材料,沒有所謂真正休息的時刻,國內哪裏有大事就往哪裏跑。記得2008年四川大地震一役,他與攝影師第一時間趕到震央,沿途好幾次都是生死一線間,不 是險跌落山崖,就是幾乎被泥石流打中,慶幸撿回一命,讓外界得知災區的真實情況。

難得的是,林建誠與有線中國組的採訪團隊不是追求刺激的災 難畫面,而是特別關心中國維權事件,無論是呂秉權抑或吳紫敏等記者,對四川豆腐渣工程、譚作人被判監、劉曉波坐牢、結石寶寶趙連海枉判尋釁滋事、陳光誠夜 奔出走等等,有線團隊都發揮人民精神,贏得中港行家的尊重和讚賞。

須知道,香港雖說享有國內難得的新聞自由,但基於政治立場、成本和市場價值考慮(排名絕對分先後),若非有一群真正關心國事、主動爭取採訪的有心記者,許多維權新聞只會湮滅在八卦小道新聞當中。

林建誠得知李旺陽的死訊,多天失眠且淚流不止,自責是那個訪問間接害死了他,他哭着跟傳媒說:「這根本是暗殺,如果不滿意採訪,可以殺我,不要殺他!」其上司好友或行家都好言相勸,但正因為他是有心人,心裏的痛就更深,那種悲慟非一時三刻就能解,行家都覺傷感。

公安施虐罪不在傳媒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公開說:「記者的天職就是找真相,有人因為真相而死,不是你們的責任,如果你們因為講真相的人死了,而不再為講真相的才是問題。現在不是說 對不起的時候,一個政權是抵擋不了眾多傳媒的問題,希望香港的傳媒不要再悲哀,做回你們要做的事情,就是對李旺陽最好的哀悼。」

誠如梁國雄所言,「記者的天職就是找真相」,但傳媒工作者的另一「天條」是「沒有任何新聞比生命更重要」。若知道有人會在受訪後被殺,就算對方是自願,也不會有新聞工作者故意犯上「幫兇」之罪。而林建誠採訪李旺陽的出發點,絕對是想他生存下去。

根據過往經驗,得到外界關注的維權或民運人士,縱使可能受到加倍監控,但中共還不敢「公然行兇」,尤其是在6月初的敏感時刻,再添幽魂只會觸動民憤。因此,更多的說法是指湖南公安施虐過度令李旺陽喪命,為了掩飾罪證必須火速燒屍滅迹,罪不在傳媒。

哭過痛過之後,相信建誠兄會更堅定去揭露黑材料背後的真相,且與各路新聞工作者共勉。

目 前香港和澳門成為能夠公開討論這宗命案的特區,李旺陽的靈位不在家鄉湖南,卻在境外兩個小小特區,實在令人不勝唏噓。值得一提的是,李旺陽死後,本港三份 左報首兩天均隻字不提,直到上周六(本月9日),《文匯報》終於有一百八十二字的短文,標題是〈李旺陽湖南病房自縊亡〉,內容撮要為:「……死者李旺陽, 男, 62歲……2012666時許,同室病友李某發現李旺陽上吊在病房西側窗護欄上……初步確認李旺陽係自殺身亡,有關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香港要推行國民教育,大可以把以上短文,跟其他李旺陽的頭版報道作個對比,討論主題應該是「何謂黨性重於人性」。

什麼叫「不是說不感動」?

面 對18萬人參加六四燭光集會,候任特首梁振英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說:「我不會……不是說我不感動。我不會評論。(I will not...I am not saying I was not touched. I have no comment.)」這是撿了便宜的古惑句子,一般市民容易看作「也算感動」,但細心拆解,只能排除「不感動」的形容詞,留白處不見得就是「感動」,加上 結尾的「不會評論」,等於沒有表態。

同樣地,梁振英連日來被追問對李旺陽命案看法,他的回答是:「我當然有自己的看法,但不會公開評論。」答案跟回應六四集會時如出一轍,表面是「有看法」,背後卻空洞蒼白,最終還重複了十一次「不會評論」。

作為香港的未來首長,梁振英一定知道六四事件是港人的心結,面對大是大非而沒有帶領民眾去思考,連一句良心話都不敢說,那種「不會評論」的堅持,已是助紂為虐的惡。

傳媒工作者

絲絲世語:他怎麼笑得出來?

作為候任特首,對李旺陽事件不作回應,從他的職位處境考慮,雖不可接受但可以理解。只不過面對憑常識都知道是「被自殺」事件,全港多數市民悲憤,他還怎麼笑得出來?正如早前為六四死難者默哀的場合,他可以不默哀,但何以想到別人的死難卻可以微笑?

面對喪痛而笑,必是死者的仇人。沒有錯,為六四死難者討公道,就是與殺人者為敵。所以李旺陽是極權者的敵人。當梁振英面帶微笑地說他對這事「當然有自己看法」時,他的看法就是應給六四下令屠殺者諾貝爾和平獎,就是以防暴隊來對付香港和平示威民眾。

一眾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回應,都醜態百出。有人大代表說,作為港區人大,無權插手這事。她居然不知道憲法第七十六條寫明,人大代表要「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香港人在李旺陽事件中的意見,人大代表不該反映嗎?

李怡

 
陳也: 吊!

I'm not saying I am not touched。當見到李旺陽「被上吊」、「被六四」的照片,saynot say,市民反正信了,結果是不能讓梁振英feel touched的。但市民呢?

看看李旺陽這條硬漢,因為是湖南人,89年聲援北京民運時成立「邵陽市工人自治會」。邵陽離開天安門那麼遠,李旺陽繫獄,知道的人不多,牢獄遭遇,慘絕人寰。李旺陽咬住牙捱十三年寃牢,甫出獄即控訴監獄虐待,向媒體披露牢中黑幕,旋即再被扣上煽動顛覆罪名判囚十年。直至李旺陽因病重入院為止,他為六四坐的寃牢比任何一位學運領袖都要長、都要黑、都要慘。但這無改他對六四「絕不後悔」的決心。李妹旺玲雖然下崗兼家貧,從未放棄哥哥,多年照顧,甚至因為替哥哥維權,自己亦曾身陷牢籠。這對患難兄妹,半生奉獻六四,得到的是什麼?一個殘酷的繩結,了斷李旺陽本來已經衰弱的生命。那個天地不容的結,替六四多添一筆血債,這筆賬,本利累積拖了廿三年,黨中央沒有還債的良心,比雷曼更雷曼!李旺陽被吊死,觸動成千上萬的傷口,梁振英可以繼續交叉神經麻痹,我們不可以。今年七一,上街不用轉彎抹角了,名正言順,替天行道,他媽的,吊!


蔣芸: 說些什麼好?

實在很尷尬,梁振英三出三進,緊追不捨的媒體一直不鬆口問他關於六四,不能說他木無表情,苦笑不是,緊繃不是,怒色沒有,喜色更欠奉,然後播出八九九十年間他在公開場合說的話,你們都看到了,都聽到了,是他嗎?

一個人要如何走上從政的道路?要如何爬上今天的位置?要覺今是而昨非,要否認二十三年前的自己,要忘卻歷史,忘卻真真實實的人們不能泯滅的記憶與傷痕嗎?要怎麼樣的違背自己原有的正義感與是非感嗎?還要怎麼樣的指鹿為馬,顛倒黑白,唉!付出的代價實在太大。

你還能說些什麼?你還能說些什麼?這樣的上位,這樣的成功,這樣的光環,染滿着血腥卻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知而不道,是你所要的嗎?我欲無言。
只能說:今天,今年,明年,也許時候都還未到,但已經有些兒風吹草動了,忽然有一天,石破天驚的開了一個頭,而且是權力在上的人痛陳利害為六四平反,那時,又怎麼說?

即使不必虛無飄渺的抱着善良的願望,期待中國有這樣一天,六四在人們的心中也早已有了定論,只是多與少,曾曝光的、未曝光的一頁一頁黑暗史而已。
別大驚小怪,別百思不得其解,別生悶氣,也別憤怒齒冷,不能明心見性的人,日子會過得比誰都難過;不能面對自己的人,比誰都虛偽,不敢說真話的人比誰都抑鬱,這些都會變成一種精神上的絕症。

那個燭火如天上星星般繁多的夜晚,一定有太多為了不同理由夜不成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