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5日星期一

明報社評: 不問唐梁,只問真相 不挺唐梁,只挺香港




“ 本報堅持善盡傳媒角色,發揮監察作用,唐、梁僭建事件,本報秉持16個字來處理,就是:『不問唐梁,只問真相;不挺唐梁,只挺香港』。唐英年與梁振英誰當特首,《明報》只關注他們能否經得起最嚴格考驗,證明他們的人格、操守和誠信比『白紙更白』、適合做特首,這就是《明報》作為『守門人』要盡到的責任。 ”

上周四,《明報》(下稱本報)獨家報道候任特首梁振英的住宅有僭建物,這是本報另一樁揭露權貴違規不當,發揮傳媒監察職能的事例。但是連日來,個別傳媒和人物對本報報道此事,從動機到時機、到本報總編輯在此事的角色,盡多無中生有臆測,箇中憑空難造、荒謬絕倫之處,對本報的公信力已經構成損害,等同「謀殺」本報總編輯的人格和專業道德操守,性質極其嚴重。本報回應如下,以正視聽。

梁振英認「梁辦致電總編輯」  總編趁機要求察看梁宅 符合角色要求

首先,上周五(622日),《信報》有報道引述「極可靠消息」,指梁宅僭建仍在採訪查證之際,本報總編輯「口頭向候特辦查詢事件,詢問猶如『溫馨提示』,結果CY在第二日《明報》記者再作正式查詢時,已拆除僭建物」,暗示本報總編輯向梁振英通風報信,這是質疑他的人格和專業道德操守,指控性質極其嚴重。當日下午,《明報》發表聲明,指出《信報》這則報道無中生有,要求他們立即撤回失實報道及更正。但是,翌日(23日),《信報》再有類似報道,還進一步指本報「應早於半年前,即特首選舉初期已知悉事件,為何沒有如報道唐英年僭建問題般處理」,暗示本報蓄意押後報道,企圖影響選舉結果。

本報總編輯認為《信報》這兩篇報道,不單與事實不符,對他和《明報》亦構成誹謗,上周六向《信報》發出律師信,要求《信報》道歉和撤回報道,亦要承諾不再發表同類言論,否則考慮控告《信報》誹謗。

關於梁振英與本報總編輯就此事的一通電話,誰主動是關鍵所在。《明報》指「《信報》報道無中生有」的聲明,已經明確指出「周二(619日)深夜,梁辦人士主動致電《明報》總編輯,查詢《明報》記者是否在進行梁宅涉嫌僭建的報道,《明報》總編輯即時向對方查詢梁宅是否有僭建,並要求對方安排記者到現場視察,梁辦人士口頭答應安排」。

昨日,梁振英在答覆記者提問時,表示「同意《明報》的聲明內容」,所以,梁辦人士主動致電給本報總編輯,已經可以確定,至於對話內容,主要是本報總編輯趁機提出到梁宅察看。關於梁宅僭建,由本報多名同事負責採訪,包括總編輯在內的編輯部幾名主要人員,都知道進度和大概情,本報總編輯接到梁辦人士來電查詢,即時提出到梁宅實地察看,完全符合新聞工作者的角色和要求。至於梁辦為何知道本報記者在偵查梁振英的寓所僭建,本報會從內外了解,盡力試圖找出答案。

其次,關於梁宅有無僭建的問題,我們早於20115月已經注意,但一直無進展,其間,本報約半年前雖然懷疑梁宅有僭建物,但邀請專家分析後,發現均未違規(見上周六報道),直到615日,事情出現轉捩點。當日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拜訪梁宅,梁振英以家宴招待,在場採訪同事拍攝的一些照片,一名熟悉地產新聞的偵查組同事查看時,發現一個疑似僭建的玻璃棚,經與核准圖則比對,又請專家協助分析,終於找到梁宅僭建的確切線索。

《明報》只問事實真相  絕不為政客服務

本報記者就唐英年僭建和梁振英僭建,都是採取同一準則採訪,即是「大膽假設,小心求證」,要通過新聞專業和業界專業兩關,一切講求事實,要盡量取得文件,絕對不倚賴主觀臆測和未能佐證的說法,能夠達至最嚴格準則要求,本報才會在報道發表前,給予被偵查對象足夠時間解釋。總之,揭發梁宅僭建,本報按一貫準則蒐證和作業,絕無其他考慮,若說本報此際報道此事是「配合反對派,令到梁振英難堪」,這種陰謀論,全屬穿鑿附會的無稽之談,荒謬透頂得使人失笑。

就唐、梁二人僭建的偵查和處理,本報採訪和編輯人員完全按新聞專業要求處理,恪守新聞操守和道德,經得起任何檢查和考驗。《信報》的報道暗示本報當日蓄意扣起梁宅僭建的報道,企圖影響選舉結果,這些指控若出於新聞工作者手筆,徹底反映他們根本不知道嚴謹的新聞工作為何物,在事實面前,也暴露他們的操守和道德與專業要求差之遠矣!

第三,本報對每一名編採人員,都要求以獨立、客觀、公正、持平原則處理新聞,絕無妥協空間。唐英年和梁振英僭建事件,採訪歷時多月,迄今取得的成果,是參與記者孜孜不倦、百折不撓下的收穫,客觀效果上對香港歷史進程起了一些作用。本報堅持善盡傳媒角色,發揮監察作用,唐、梁僭建整件事,本報只秉持16個字來處理,就是:「不問唐梁,只問真相;不挺唐梁,只挺香港」。唐英年與梁振英誰當特首,《明報》只關注他們能否經得起最嚴格考驗,證明他們的人格、操守和誠信比「白紙更白」、適合做特首,這就是《明報》作為「守門人」要盡到的責任。

認同「不黨、不私、不賣、不盲」  致力做好監察者角色

第四,從事態發展,證明梁振英雖然致電本報總編輯查詢僭建的事,但是在他查詢翌日,本報照樣報道梁宅第二項僭建,客觀上屋宇署再到梁宅視察,最終揭發其他4項僭建,包括地庫等。從《明報》報道的處理,顯示本報的新聞自由並未受到任何干預,一如既往地如實處理新聞;另外本報上周六社評提出「梁振英僭建情節嚴重 誠信疑點未釐清不應就任」的觀點,都反映本報對唐、梁僭建,採取同一準則,絕無偏私。

近日,對本報的批評全屬子虛烏有。個別同業和人物為政治服務,黨同伐異,他們的動機和目的,本報懶得理會。我們再一次嚴正宣示:《明報》恪守獨立、客觀、公正、持平原則,認同中國報業「不黨、不私、不賣、不盲」的理想,今後將一如既往地,致力做好監察者、守門人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