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1日星期一

林天悟:「朗誦式」記招漸成慣例




當代文化中心總監黃英琦本是文化局局長大熱人選,卻因觀點被指與泛民相近而不獲中央接納,現任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許曉暉則盛傳獲得左派垂青,上位有 望;但她的深紅背景和文化事業往績(如果有的話)備受外界關注,文化業界明顯對她極不信任。只是,市民本已無權投票選特首,新政府亦企硬指改組管治架構毋 須公眾諮詢,港人對治港人選同樣無權過問,遑論反對。

文化政策與傳媒息息相關,行家特別關注文化局局長人選。上周六下午,許曉暉出席公開活動後會見記者,大批行家守候多時,電視新聞台更作直播。

背誦講稿 未見誠意

許曉暉站在咪牌前約花了兩分鐘發表講話,無論笑容、語調和內容都像中學生參加朗誦比賽──文稿背得一字不漏,懂得在適當位置停頓,皮肉同時擠出笑的表情;但絲毫沒有發自內心的笑意,整體說話空洞無力,看不到有誠意和勇氣與傳媒交流。

記 者忍受完「漫長」的朗誦時間,問題一併爆發;而許曉暉在助手護航下回復僵硬表情,未有回答任何問題,便以「重有下一場」為藉口,便轉身離開。身為現屆高官 和來屆局長大熱人選,許曉暉的表現令在場記者十分氣憤,有行家看直播時坦言:「咁樣出嚟講嘢,等於呃咗兩分鐘廣告時間,電視台直播喎,應該問佢收番錢 啦!」

行家事後稱這種是「朗誦式」記者會,即讀完講稿便完結,是單向的,由上而下的,權威毋須接受考驗或挑戰。朗讀過程似是受過專人訓練, 甚至有「貓紙」提示。數過往最經典例子是數年前的藝人淫照事件,男主角陳冠希首度面對過百中外記者,神情懇切地說出一段懺悔式講稿,揚言會離開香港娛樂圈 去做善事,一場記招為他挽回不少同情分;但其後被揭發生活仍舊不檢點,現今還是沉淪不起。

失敗的例子則是早前藝人陳浩民「鹹豬手」另一位新 晉女星,陳與懷孕妻子一起道歉,聲淚俱下讀完道歉聲明後,「哭」得崩潰似的要人攙扶離開。記者事後拍到「劇本」情節,陳被指表現過火,未能獲得「觀眾」同 情。另一個例子是,特首落敗人唐英年參選期間,與妻子一起會見記者自爆感情缺失,讀完後夫婦拖手離開,但因講稿不足以令人動容,反而惹來「缺失男」的負面 稱呼,公眾形象大大失分。

值得留意的是,這種單向式的朗誦記招,多是主角陷入負面新聞時才會出現,若是因榮耀而開記招,一般可以任由記者發問,主角事後也會留下跟相熟記者閒聊或做專訪;而「重有嘢做」、「要趕下一場」等藉口,主角可以隨意說都可以。

逃避發問 令人反感

對 於不能發問的記招,較好的處理方法是事前說明「只講不答」,記者雖然仍會爭取發問機會,但對方不回答也不會埋怨。另一方面,國內單位盛行「好朋友」式記 招,即自吹自擂一番後,再安排友好傳媒問友好問題,席間無視其他突襲式問題。須知道,內地記者收紅包已成慣例,一場記招只是一場騷,幸好這種風氣還未吹到 香港。

許曉暉猶如「讀稿員」的自說自話,既不能顯示應對能力,也予人逃避核心問題的感覺,既令行家反感,也令人加質疑她是否有能力勝任局長 職位。問題是,官員是花費公帑聘用的公僕,他們有責任釋除公眾的疑問;行家切忌讓朗誦式記招成為慣例,若發現有高官多次朗誦,勢頭不對時,可以在途中強打 斷插問,甚至未待官員開口已展開發問環節,別讓機會溜走。

許曉暉指「相信只要具備熱誠、承擔及包容,無論誰人均可推動文化工作」,用詞大方 得體,實質卻是空洞無物。記者想問的是:誰人都可以,但為什麼是你?你在文化界有何功績?哪方面比黃英琦優勝?你是否獲得左派單位支持?你父親是否共產黨 員?有否為黨辦過事?文化界反對你當局長,有何回應?文化關乎眾人之事,此職位是否應該設立推舉機制?如何顯示你有認受性?

業界擔心文化局 淪為政府喉舌,創作空間不斷收窄,雖然候任特首辦主管羅范椒芬強調,文化局絕不會變成「中宣部」;但羅范的言行已無公信力,她的說話只會加重外界疑慮。文 化界肯定支持民主自由,追求無限大的創作空間,他們最想問許曉暉的一條問題是:你是否支持平反六四?不要兜圈說白話,請清楚回答!期待許曉暉下次再「趕時 間」,也先回答這一題。

「拉布」成因 只講一半

過去一周,立法會的「拉布」戰況峰迴路轉,主席曾鈺成同意終止辯論後,議員出缺議案通過在望。過程中,先不論建制派專橫抑或民主黨的無義,梁美芬議員的發言最令筆者有感覺。

終止辯論前,梁議員以溫婉而帶點激動的語調說,收到不少陌生市民表達反「拉布」,認為浪費公帑和時間;最令她感到悲哀的是到學校講說時,學生指不明白為什麼立法會吵得像豬欄(大意如此)。

筆者相信,市民和學生的看法都是真的,社會許多聲音都反「拉布」,希望提升立法會效率和終止吵鬧,議事廳將更和諧。如果那段話由功能組別的建制派議員說出,筆者大概一笑置之,但出自具有法律學者資格的議員口中,筆者感到很悲哀。

須 知道「拉布」的由來,正是由於立法會的「設計」可以通過任何建制派議員支持的議案,少數的議員只能靠拖延時間抗爭,這是現今《議事規則》容許的。誠然,辯 論不應該無止境拖延下去,但那應留待日後再作商議。如今球賽已經展開了,不能在賽事途中修改賽例,那亦是一種法律精神,怎麼身為城大法律系副教授的梁議 員,為何不對反「拉布」的市民說出事實的全部?

至於有學生認為議會吵鬧不休,梁議員為什麼不作解釋,民主國家的議會必然有不同聲音,但爭辯過後就得依規矩表決。若你不滿某些議員,在有選舉權時就能作出選擇,只有極權國家才追求沉默和諧的一流效率。吵鬧,正是言論自由的表現。

備受年輕人追捧的電視劇《天與地》,談到「和諧」,是這樣說的:「『和諧』不是一百個人說同一說話,『和諧』是一百個人有一百句不同說話之餘,又互相尊重。」各位同學,你明白為何議會不「和諧」了嗎?

傳媒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