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古德明 : 中國人的國家?




陳光誠逃出山東師古村樊籠,走進北京美國大使館,也就是他的救援者所謂「全國最安全地方」:這七個字,沒有「中國人民站起來了」那麼動聽,沒有「大國崛起」那麼雄豪,也沒有「中華盛世」那麼歡樂,只有那些口號都容不下的事實。

中國人向來安土重遷,眷戀家國;從前執政者一般也明白「保民而王」的道理。春秋時,魯國法律就規定:「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魯國人在他國被迫做賤役),有能贖之(用錢把他們贖回)者,取其金於府(可向國庫領回那筆錢)。」孔子門生子貢就曾經贖魯人於諸侯,回國後,「不取其金」。當時民之思國,國之重民,於此可見一斑(《呂氏春秋》卷十六)。

北宋初年,潘美、楊業等率軍收復遼國佔據的雲、應、寰、朔四州,但無力長期固守,朝廷為免四州百姓再受遼人魚肉,下令「遷四州之民於內地」,遣軍隊護送,其間遼兵來犯,楊家將寡不敵眾,用血寫成一段為國為民捨生取義的歷史(《宋史》卷二七二)。

今天,中國還是不是中國人安身立命的地方,《南方都市報》上月一則新聞就是答案:河北任縣農民陳保辰田地遭當局強佔,走去理論,幾個共幹「一身酒氣,沒說幾句,就向他揮拳」。最後陳保辰點着汽油,卻未能把自己燒死,傷癒之後,還不知要被控什麼罪名。類似的小故事,全國無日無之。

而中國人即使死了,也難入土為安。請看互聯網上本月一則新聞:廣東汕尾赤坑鎮一位貧家婆婆去世,瘞埋之後,鎮上公安以「違反殯葬政策」為言,要她七十多歲的兒子獻上幾萬元出殯費和埋葬費,「不給錢就挖棺材」。結果千多名村民揭竿而起,無數防暴警察出動鎮壓,又是一宗全國無日無之的小事。

至於陳光誠,過去十八個月,連一個莫須有罪名都沒有,卻遭當局公然囚禁在家毒打;南京的何培蓉、北京的曾金燕,或助他脫身,或為他執言,沒有違反中共任何成文法律,現在卻同遭軟禁。這樣的中國,假如還可以說是中國人的國家,那一定是中共詞典的定義。

中共《環球時報》說:「陳光誠挾洋自重,甘於在自己的國度上,充當外國爪牙,醜化自己國家。」這樣的言論,中國人習以為常,只不知道《環球時報》編輯會不會和《新京報》編輯一樣,痛斥陳光誠、美國之後,「夜深人寂時,卸下言不由衷的面具,向真實的自己說聲『對不起』」:這是五月五日凌晨《新京報》微博上出現的一段留言。

那段留言很有意思,但《新京報》編輯眼光未免短淺。中共大小幹部,對不起的,絕對不只是他們自己,否則現代中國人怎麼要在美國使館裏才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