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7日星期六

譚凱邦: 試答通識卷﹕論何謂「社會整體利益」



當星期一通識科剛考完,多名同學致電給我:「出鰦第三跑道呀,阿sir我答鰦呀!」很多人認識我,是因為我是環保觸覺主席,但我同時是一個老師,任教通識科。


題目極具引導

我仔細看過題目,發現題目極具引導,不像一般練習卷,我還以為機管局買通了考試局的出卷員。若一個支持環保的人,究竟是選擇忠於自己,答自己的立場,還是違背良心,贊同文章所述的經濟效益。我膽粗粗,試下又要高分,又不違背良心,試答一下:

文章第一段主要提出航空業界支持第三條跑道,認為對經濟相當重要;第二段主要提出受影響居民及環保團體的反對立場,他們認為第三條跑道會帶來負面影響。

題目的命題提出是否應優先考慮整體社會利益而非個人利益,以文章及命題的結構,似乎是想引導答題者,第三條跑道的經濟利益就是「整體社會利益」,居民生活及環境生態就是「個人利益」。

本人認為這假設並不合理,經濟利益並不等同「整體社會利益」,居民及環團的關注也不是「個人利益」。所以,這命題的設定本身出現了問題,並具極強的引導。所以,我本應不回答,並向考評局投訴。但為了考入大學,我繼續答下去。

去年機管局採用鋪天蓋地的宣傳,使用上近千萬的宣傳費,來美化第三跑道對香港的益處。很多市民經機管局「洗腦」後,得出第三條跑道對香港好的印象,以為這就是「整體社會利益」。可惜,我認為這並非社會整體利益,只是政府及官方機構多年來用的策略,以誇大經濟效益及創造職位的方法推動基建上馬。

事實上,基建建成後的使用率及經濟回報率,政府一直沒有核實。以西部通道為例,車輛使用率一直偏低。至於創造職位,基建創造職位的比率其實相當低,因為超過六成支出用在鋼材及建築材料上,用在人工支出並不多。

以第三條跑道的1362億計算,大部分是填海工程開支,名副其實「倒錢落海」。剩下的支出,就落在顧問公司及建築公司手上。建成後,不少得益落在機管局及航空公司手上,所以建第三條跑道不算是「整體社會利益」,這反而是這些既得利益者的「個人利益」。

有論者可能說,多些旅客便可令整體社會得益,這也值得商榷。根據旅遊發展局的資料,近年的旅客增長主要來自內地,這是由於內地放寬自由行之故。近年,本港主要街道都是金舖及珠寶店,商舖租金不斷上升,很多提供香港人日常用品的店舖相繼結業。若第三條跑道興建後,來了更多內地人,對香港是好事還是壞事?會否帶來更多雙非問題?香港地少人多,是否能承受更多的旅客?

英國多年前亦討論過是否於希斯路機場興建第三條跑道,當時的討論並非只側重於經濟效益,並同時以社會資本投資回報來計算是否值得,即將社會成本及環境成本量化,扣減經濟回報。結果發現,推行項目不但對英國沒有得益,更會蝕本。可惜,機管局並不願意參考英國,計算社會資本投資回報,來證明第三條跑道對「整體社會」有益。

另外,本人不同意居民及環保團體的關注是「個人利益」。本人認識很多東涌及珀麗灣的居民,深深體會到他們的日常生活被噪音滋擾。由於機場24小時運作,他們經常於深夜被飛機噪音弄醒,甚至徹夜難眠。他們只想生活的環境較為安靜,這是合理期望,並非「個人利益」,任何一個香港人也希望可得到優質的睡眠。

環保團體關注空氣質素、二氧化碳排放,這更非「個人利益」,這反而是「整體社會」的利益。香港空氣污染惡名昭彰,多間大學的研究已指出空氣污染影響港人健康及增加死亡率。提升空氣質素,不但改善環境,更使港人更健康,減低醫療開支。二氧化碳排放影響溫室效應及全球氣候,所以環保團體關注的不單是「整體社會的利益」,更是全世界的利益福祉。對於命題矮化環保團體的關注為「個人利益」,實在荒謬。

第三條跑道的另一個關注點,是填海將破壞白海豚的棲息地。政府於1997年回歸時,將中華白海豚訂為吉祥物,為回歸增添名聲。但構思興建第三條跑道時,牠們的生存權利並沒得到政府及機管局理會。環保團體關注他們的存活,是理解到人類應和大自然生物和平共存,可惜,機管局就以前段所說的方法,企圖以「偽整體社會利益」的論述,遏制反對第三條跑道的聲音,想不到此題目的出卷員更助紂為虐。

總結而言,文章及命題並不配合,本人完全不認同命題的論點。本人認為透過這次第三條跑道的廣泛討論,社會各人應重新思考何謂大眾利益,不要將政府及機管局提出的狹義、存疑的經濟利益,錯誤視為「整體社會的利益」。

後記

我歡迎各位拿給各通識科老師評分,若我這個作答方法,取不到滿分。那就再次證實,通識,原來只是為了考試。

環保觸覺主席譚凱邦

 
梁啟智:繁簡放兩邊自由放中間

在說將軍澳之前,我們先回到一九七七年,去一趟芝加哥市郊的小鎮Skokie

話說當時有一群新納粹主義者申請在此遊行,這本身固然很受爭議,更麻煩的,Skokie是一個猶太社區,當中不少居民更是當年大屠殺的倖存者。新納粹主義者申請在此遊行,分明心存挑釁,很快被當地政府否決。新納粹主義者不服,和當地政府對簿公堂,引來民權組織的關注——但他們並非支持當地居民。

相反,民權組織雖然反對新納粹主義,卻同時支持新納粹主義者的自由。代表律師本身也是猶太人,這次卻在捍衛別人針對猶太人的權利。美國最高法院最終裁判示威者勝訴,民權組織卻換來當地分會四分之一的會員退會抗議。但他們並沒有因為一時的政治計算而退縮,因為一個人的公義受阻,等如所有人的公義受阻,儘管這個人原來是個新納粹主義者。

簡體中文寫餐牌的言論自由

現在我們回到將軍澳。這次連鎖餐廳餐牌只用簡體中文,引來泛民議員發動市民聲討。有不少聲援的市民認為餐牌只用簡體中文代表了內地對香港的影響力已經無處不在,必須起來反抗。筆者對香港本土意識的覺醒肯定支持,對這次的抗議方式卻相當擔心,因為和美國的民權組織一樣,筆者雖然並不同意這餐廳只用簡體中文寫餐牌,卻誓死捍衛他們只用簡體中文寫餐牌的言論自由。

為何要把事情上升到言論自由的層次?一件事情和言論自由是否相關,不在於組織者的出發點,而在於其客觀結果。筆者相信組織者可以列舉很多理由,提出對簡體字的各種不滿,筆者相信當中不少都會認同。然而從客觀結果來看,卻是因為有政黨的號召,使得一群市民出來聲討另一群市民,最終導致這一群市民在私人場所未能按原來的意願自我表達。這就是言論自由的問題,無論行動的出發點如何高尚也無從改變。兩個錯不會變成一個對。

言論自由,可以是高喊平反八九民運的自由,也可以是支持同性戀的自由,甚至是把頭髮染藍的自由,或是聽重金屬音樂的自由。這些自由儘管並不常受新聞重視,卻更在我們的生活中間。雖然社會中也一直有人認為染藍頭髮或聽重金屬音樂會「教壞下一代」,卻很少人會號召杯葛那些由藍頭髮音樂騎師播放重金屬音樂的夜店。

厭惡本身不足削減表達自由

認真點問,容許某些店舖使用簡體字是否就會社會大亂?語言學的研究告訴我們,一個族群所用的語文不能限制其社會價值,也沒有實證顯示慣用簡體中文的人必然有人格缺陷,最少在八九年上街擋坦克的年輕人都是寫簡體中文的。然而,就算我們假設語文的使用和社會價值相關,恐怕這些價值也遠遠不如新納綷主義一樣為世不容。如果Skokie容得下新納綷主義,恐怕沒有什麼表達是容不下的了。相反,以扶正文化為名的運動,永遠都無法解決何謂正宗的困難。筆者可不想下次寫「山卡啦」的時候,會立即有本土文化大使要求更正為「山旯旮」。

言論自由並非毫無底線,但限制言論自由必須要有充足理據,如刑事恐嚇。然而在餐牌上不使用該地區的慣用語文,在香港從來可以接受。在許多街道巷尾,我們都有只寫印尼文或菲律賓文的東南亞雜貨店,一直也沒有引來投訴,不同語文的店舖之間相安無事。如果我們決意要把簡體中文定義為「非我族類」的「外來語文」,我們大可以將之當作如印尼文、菲律賓文、泰文、烏都文、印地文和尼泊爾文同等看待,知道它們是為誰服務就行了。

當然,筆者明白許多市民都未能接受簡體中文該和泰文「平起平坐」,畢竟市民對簡體中文的「入侵」明顯地較其他語文更為恐懼。不過即使Skokie的案例未必能完全在港適用,我們也得同意市民的厭惡本身不足以削減當事人的表達自由。既然我們不想別人拿走我們只寫繁體的權利,我們就不要先拿走別人只寫簡體的權利。如果我們變得和我們要反對的一樣,我們還如何反殖?正如富蘭克林所說,任何犧牲基本自由以換取短暫安全的人,最後既不得安全,也不得自由。這不是空談主義,這是實際的成敗考量。

扶正本土價值目標更為崇高

要反殖,方法還有很多。針對制度,反而更有效益。不滿內地自由行主宰香港各行各業,可以要求入境處跟從澳門的先例設限。擔心香港的本土文化變為弱勢,可以要求未來的文化局不設政治審查資助本土文學、音樂和電影創作。立法會的文化界議員長年不開會、不提案、不投票,就想辦法把他趕走。這些,都是說「不」的方法,而且清楚明亮。

這是一個目標和手段的抉擇。莊敬自強,扶正本土價值,是一個極為崇高的目標。然而,並不是每一種通往此一目標的手段都值得嘉許。筆者承認市民同樣有自由向該餐廳抗議,但可以做不等於應該鼓勵做,由泛民議員發起則更顯示出理念上的自相矛盾。試想想,如果這間餐廳在餐牌上加入「結束一黨專政餐蛋麵」,同樣只以簡體字書寫,隨即引來愛國政黨的抗議,那麼這位泛民議員還能夠理直氣壯去捍衛這間餐廳的言論自由嗎?

當網友改圖改歌的表達自由受到唱片公司的威脅時,我們義無反顧站在網民一方。但既然我們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則當一間連鎖餐廳要履行其表達自由,選擇一種公眾視之為大逆不道的語文來寫餐牌,也該同樣受到保護。一個人的公義受阻,等如所有人的公義受阻,莫論這人是新納粹主義者,是拾荒婆婆,是李嘉誠,是一間連鎖餐廳,是我,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