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日星期日

明報社論: 2017特首選舉門檻 須確保真正的競爭



2012年的特首選戰剛塵埃落定,2017年特首選舉的提名門檻又成為關注焦點,然而,社會已有清晰共識:特首選舉的競爭性不能較過去低;必須容許真正的競爭,讓在社會有廣泛民意支持的泛民代表能夠入閘,不作任何政治篩選,這是重要的指標。無論將來的特首選舉門檻如何設定,若以任何理由把一位獲得社會廣泛認同的參選人拒諸門外,我們都不會視之為真普選。

特首選舉競爭性可增不可減  民主路不可能走回頭

香港定於2017年落實普選特首,《基本法》第45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最終「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由於「提名委員會提名」已寫進《基本法》之內,故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求2017年普選時,提名委員會的提名門檻不能太高,不能預先篩選部分有廣泛社會支持的參選人,才讓公眾以一人一票選出特首。

回歸以來,香港幾次特首選舉的進程顯示,對部分人先作不合理的篩選,已不可能為港人接受。

例如,2007年特首選舉,首次有泛民候選人取得足夠選委支持,跨過進場的門檻入閘,梁家傑與曾蔭權的同場較量,更開創特首選舉電視辯論互相質詢的先河。

又如,2012年選舉就更進一步,泛民先有派內辯論與初選,以民調、市民親身投票等方式選出一名參選人,以文明的方法處理派內分歧;至於建制派更有兩名候選人入閘,而且鬥足全場,候選人不單落區爭取市民支持,更各出其謀爭取曝光,甚至互相攻擊,與普選不遑多讓,候選人的民意支持亦大上大落,被視為「假戲真做」。

2007年開始,特首選舉已處於一個競爭性逐步遞增的過程,這條邁向民主普選的道路,已不可能走回頭。即使在未實施普選之時,泛民也能入閘,建制派內之爭亦非常激烈,到2017年普選時,港人早已預期選舉的競爭有增無減,並且必須是真正的競爭,因此,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提名門檻的設定,亦必須服膺這個原則,不能對參選人作無理的篩選。

候任特首梁振英上周曾說,2017年特首普選門檻愈低,參加的人數會愈多,或拉低勝出者得到的票數百分比,他認為若「勝出的得到的票數也不過半」,是要考慮的問題。後來他否認言論是要暗示為2017年特首普選設高門檻和篩選機制。梁振英此番言論隨即引來廣泛討論。

現時社會毋須過分解讀這類說詞,事實上,要在民主期望不斷升溫的特首選舉中,突然加設高門檻及篩選機制,根本是不現實的,只會引來社會強烈反彈。研究政治制度的學者亦早已指出,參選人數眾多以致拉低得勝者得票率並引致認受度不足的情,在制度上已有方法可以避免。

以美國為例,其實參選的不止民主共和兩大黨參選人,但由於美國兩黨制成熟,兩大黨在選前會分別舉行初選,選出最有力挑戰總統者參選,結果傳媒與選民自然會聚焦最有實力的候選人,最終勝出者得票率往往亦能過半,獲得社會廣泛支持。

此外,即使有多於兩名具實力候選人參選,亦可參考其他國家以多輪投票的方式,把獲得最少選民認同的候選人淘汰,讓得票最多的數名候選人參與第二回合競逐,最終勝出者自然會獲得社會廣泛認受。只要是真正的全民直選,制度上自有辦法選出一個獲社會廣泛支持的得勝者。

香港正朝向普選之路邁進,制度的建立必須以促成「真普選」為主要考慮方向,提名門檻亦必須以促進競爭、有利政黨政治發展為大前提。選舉時傳媒須遵守平等報道原則,若門檻過低讓部分「騎呢古怪」人物入閘,只會破壞選舉的莊嚴性,在這情下作出篩選無可厚非,若提名委員會以不民主的藉口把異見者踢走,這種政治篩選是港人不會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