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8日星期日

明報社論: 候選人論壇 也考驗選委



選委發起的特首候選人論壇今晚舉行,來自各營負責提問的選委勢將再次發炮,延續上周五傳媒論壇的烽煙。由於絕大部分港人都被拒諸選委門外,這場論壇既是對候選人的考驗,也是對這1200名(實際有效選委1193人)有投票權的「特權分子」的考驗。我們期望選委放下黨派之爭,從香港整體利益出發,代表港人提出質詢,迫使候選人交代種種問題的真相。若選委提問時只顧私利互相攻訐,只會為小圈子選舉增添不光彩的一筆,徒惹市民唾罵。

今晚的論壇極可能是選前最後一次三人同台的直播論壇,由於論壇由部分選委主辦,市民無權參與,只能提交問題讓主辦者發問。選舉發展至今,港人大都滿腹疑團滿腔不滿,但苦無質詢機會,今晚,1193名選委有機會當面質詢候選人,絕不可以讓這場難得的論壇再次淪為黨派之間的混戰。

3名候選人都提出了政綱,選舉醜聞更是一單接一單,部分候選人誠信備受質疑,這些全都是港人關心的議題。論壇上,沒有所謂禁區,但是提問者的出發點及態度,卻是這次論壇會否淪為一場鬧劇的關鍵。

選委提出的問題,公眾可以判斷他是在為港人追尋真相、伸張公義,還是在混淆視聽、黨同伐異。互潑髒水只會令小圈子選舉爛上加爛,嘲笑譏諷無助挖出事實,指桑罵槐只會令市民墮進五里霧中。選委必須放下黨派之爭,從香港整體利益出發,直接要求候選人交代事實,協助港人找出真相。

中文大學學者馬傑偉今天在《明報》觀點版撰文(刊A30),談及選舉醜聞的特色,總結如下:「醜聞沒有必然的惡毒,亦沒有必然的正義,正與邪,取決於我們是追求問責,還是為求政治利益而不擇手段。」

這原則同樣適用於選委。選舉論壇是特首候選人的考驗場,同時也是擁有投票權的選委的考驗場,選委追問醜聞,本身沒有必然的惡毒或必然的正義,一切在乎提問者是在「追求問責」,還是「為求政治利益不擇手段」。這一切,無權投票的港人都會看在眼裏,自有公論。


馬傑偉﹕醜聞大觀——從濁水看出社會危疾

選戰醜聞,洋洋大觀。都說要回復正軌,比理念、拼政綱,語音未落,馬上又擲臭彈。黑金濁水,續牌疑雲,甚至傳說要出動防暴隊!一邊說君子之爭,一邊挖泥漿襲人眼目。於是乎,評論嘆息,指選舉淪落,牛鬼蛇神盡出。我想說,媒體揭弊、醜聞政治,是常態而非例外。醜聞有價,能讓公眾看出社會隱疾,正面負面作用兼備,反是港人認清深層矛盾的好機遇,也是社會博弈過程必經的陣痛,讓人反思揭弊亦應有規範有道德底線。

劍橋大學社會學家J. B. Thompson長年關心現代發展與媒體文化,我是他的忠實讀者,讀過他的大部分著作。其風格有點苦口婆心,言說細密不易討好,但每本書都是詳盡透析。他的專著Political Scandal亦如此,上溯「醜聞」根源至中古宗教,下達媒體醜聞至今天的英美政壇,有耐心的讀者可購書一讀。

這段日子,港人受醜聞的密集衝擊,茶餘飯後的熱烈討論、面書短訊的瘋狂惡搞,政治劇比電視劇好看,核心價值的抽象討論,化作深入民心的肉緊辯駁,這可以說是香港前所未有的另類全民論政!大家搖頭嘆息之時,也許有其進步意義:建制勢力分裂於眼前,官商勾結不再是傳聞,小圈子選舉的畸形怪狀清清楚楚暴露在權力鬥爭的風眼口。港人雖無選票,樂於剝花生、睇大戲,但正值醜聞蓋天的時刻,總結一下醜聞的性質與效果,未嘗不是寶貴的通識課!

醜聞的規律

Thompson指,醜聞坐上媒體順風車,已成現代公共生活的一部分,並於美國1960年代investigative reporting揭發數宗大案而生根發展。Thompson以大量案例分析,整理了一些醜聞的規律,套用於港人近月經驗,有助公眾了解醜聞利弊。

他說,醜聞之所以吸引,其中一個主要特徵是曖昧不明。有太多疑點、太多利益、太多漏洞、太多想像,令公眾與媒體「一追再追」。醜聞過後,或有懸念,或真相大白,塵埃落定,大眾淡忘。但回想醜聞之初,正是那不確定性,把醜聞推出台前。唐英年僭建地下行宮、特首租用深圳豪宅、梁振英被指招惹江湖人物,到近日打壓商台以及出動防暴隊的指控,都是由陣陣疑團開始,把公眾引入猜謎遊戲。

醜聞四個階段

Thompson把醜聞分為四個階段:

一,「醞釀期」:不在越軌行為之時,而是揭露指控之初,或由記者追蹤,或由政敵部署。唐英年僭建由《明報》記者發掘,但選戰黑材料從何而來,例如「上海仔」赴會照片,選舉論壇唐營爆料狠攻,究竟是如何細心經營,還有不少陰謀論難以辨識。

二,「爆發期」:由媒體爆料,公眾嘩然,進一步引起質問與反駁的角力。醜聞主角每每否認,希望事件被淡忘,而媒體會窮追猛打,並進一步披露材料。雖然「坦白從寬」是「屎片醫生」(spin doctor)的其中一條「屎橋」,但醜聞往往對當事人造成難以承受的羞辱,因而方寸大亂措手不及。否認與被新證據擊倒,恒常發生。唐英年、曾蔭權醜聞初期拉拉扯扯,最終「認低威」;反而梁振英在眾多醜聞之下,還未有被鐵證擊倒。他是清者自清?還是深不可測、如狼似虎?誰可評說!?

三,「對決期」:各方指控與陳述莫衷一是,必須由正規機制與機構定奪,或有不可置疑的新證物以平風波。此階段或有人問責下台,或醜聞平反,反指造謠者賤。如今,曾蔭權貪小便宜案正由ICAC跟進,梁振英「西九門」由立法會跟進,「上海仔」風波當事人到警署與廉署落口供,唐英年的地下行宮由屋宇署調查……

四,「跟進期」:醜聞是否有價?在於最後一個跟進期!事件是否帶出積極變革,在於對決之後是否有常規化的程序處理。還「無辜者」清白?向「濫權者」問責?繩「出軌者」於法?必須有效跟進,否則醜聞只為選戰,新特首上場而醜聞湮沒於政壇,那就真的是香港淪落。追究、問責,超越選戰限期。就算梁當選,他的「西九門」若真有偏私,可損名聲甚至拉他下馬;若唐僭建有偽造文件,勝出與否,都要追究到底;曾蔭權種種收受利益醜聞,不應輕易放生;同時要引入新規條監察新特首。讓醜聞發揮積極意義,在於追尋水落石出的政治意志與公民訴求。

總結學界對醜聞的四類觀點

Thompson指醜聞為「軟權力的爭奪、名譽與信任的戰場」。政治人物的威信,建基於實權,亦建基於名譽、民望與政團內外的信任。他總結學界對醜聞的觀點,歸納如下四類:

一,醜聞影響不大,事件過去就被淡忘。唐英年婚外情、私生子在射燈下,大家似乎覺得無比重要,過後只當做平常。

二,醜聞有價,在於衝擊人們的道德底線之後,社會重新肯定及強化核心價值。例如曾蔭權醜聞令人珍惜廉潔,唐英年僭建令人再強調法治。

三,醜聞把公共議題變得瑣碎化、娛樂化、劣質化。人們對政事抱犬儒態度——乜都係「玩」,乜都係權術,這種心態若流行,令公信不足,市民遠離政事。

四,醜聞有打破穩定、挑起爭端的能力。這是好事,引起人們關注,市民投入娛樂性豐富的醜聞追蹤之中,能反思社會隱疾,讓有心人更易倡導改革。

上述四種觀點,各有千秋。但香港的情特殊,近月醜聞有正面作用——引起關注、認識香港的種種霸權、了解大權在握的人正在醜惡地爭奪私利及道貌岸然的商人往往私利重於公益……連串醜聞,給港人一份「神秘禮物」。把這份令人錯愕的禮物,化作長遠的福祉,就不要淡忘背後指向的核心價值,並努力把醜聞推向揭弊與法治的常規。

沒有必然的惡毒  亦沒有必然的正義

醜聞沒有必然的惡毒,亦沒有必然的正義,正與邪,取決於我們是追求問責,還是為求政治利益而不擇手段。挺梁挺唐,以醜聞為刀槍,扭曲新聞專業,指鹿為馬,不顧是非黑白,都是卑劣行為。讓揭弊有道、有益,港人要努力反思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