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

李柱銘: 共狼治港



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許多市民對是次特首選舉的結果,皆感到失望和憂慮。因為在整個特首選舉過程,北京都透過中聯辦明目張膽地干預,令一位中共地下黨員成為特首,相信日後中聯辦勢必主導特區政府的施政,西環光明正大地治港。

然而,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中聯辦根本不應插手干預特區事務。可是,中聯辦在今次特首選舉中,卻儼如「造王者」般,緊密地操控整個選舉的走勢、發展。起初,唐英年似乎獲得北京欽點,至於梁振英則是陪跑而已,不過,中央、中聯辦卻一再出手為梁振英護航,使他最終能輕易取勝。

對唐英年選情的最大打擊,絕對是接二連三爆出醜聞風波。如此詳盡的黑材料,筆者認為絕非傳媒追訪所得,而是中聯辦一直以來透過國安蒐集的黑檔案。

誠然,梁振英也同樣牽涉醜聞,但他卻得到中聯辦協助,試圖擺平。中聯辦曾召見唐英年陣營的立法會議員,游說他們反對通過特權法調查梁振英西九漏報利益醜聞,還傳出中聯辦研究部部長曹二寶曾喝罵特首辦主任梁卓偉,要求特區政府到立法會箍票,務必令成立專責委員會一事,胎死腹中。


另方面,早在提名期,中聯辦已介入助梁振英取得漁農界的六十票,讓他能體面地入閘。到選舉前夕,中央為免出現流選,中聯辦即軟硬兼施向支持唐英年的選委大力施壓,脅迫他們轉投梁振英。此外,包括國務委員劉延東在內的一批中央官員,更因而秘密南下深圳,大規模地約見選委,為梁振英拉票。

由此可見,縱然北京一直都表示兩位親共候選人,皆是屬意特首人選,但仍堅決不放手讓兩者公平競爭,給予選委自由投票的機會。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五百五十四章)第三條( a),訂定這條條例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為選出行政長官……而舉行的選舉,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得以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顯然在中聯辦的干預下,是次特首選舉根本不可能「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但特區政府卻若無其事,完全沒有喝停,而中聯辦與港澳辦還厚顏地指選舉是「公開、公平、公正」。這裡可套用唐英年的金句:「你呃人,……講大話!」

其實,正如筆者曾指出,特區政府根本毋須啞忍中聯辦對選舉的干預,除了基於上述的《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還有第二款「中央各部門……如須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須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中聯辦對特區選舉的干預,已越來越猖獗,嚴重違反《基本法》的規定,特區政府絕對可以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向中央提出,拒絕讓中聯辦繼續駐港。無奈,特區政府將由一位獲中聯辦全力護航,才能當選的中共地下黨員所領導,試問如此依賴中聯辦的他,又豈會對中聯辦說不呢?

事實上,中央可曾考慮到,一場自編自導自演的特首選舉樣板戲,港人豈會欣賞?而一個欠缺認受性的特首,又如何做到政通人和,達至和諧社會呢?一國兩制令特區淪落至此,台灣同胞看在眼裡,會接受兩岸統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