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4日星期二

中華正聲 - 古德明: 有甚麼「得着」?



「讀了喬布斯傳記,你有甚麼得着?」這樣的話,十年前,基督教會以外,你幾乎不可能聽見;今天,卻是隨處都可見到聽到。

查「得着」一詞,本是中文《聖經》用語。《聖經》的英文版,例如欽定譯本(The King James Version)和改譯標準本(the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文筆都非常優美,簡直是文學作品。例如英文版改譯標準本《馬太福音》第十章說:He who finds his life will lose it, and he who loses his life for my sake will find it。中文新標點和合本譯文是:「得着生命的,將要喪失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着生命。」這有如洋教士寫中文。現謹改譯如下:「求生者,將喪失生命;為我喪生者,則將獲得生命。」

「着」字用在動詞之後,表示該動詞所述事情還未停止。例如宋朝李清照《聲聲慢》說寒窗獨守,時間最是難過:「守着窗兒,獨自怎生得黑?」元朝徐再思《清江引》說相思之苦:「相思有如少債(負債)的,每日相催逼。常挑着一擔愁。」《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七寫女主角被情郎破身:「皺眉頭,忍着疼,受的是良朋針砭。」

「得」或「得到」卻從來不和「着」字連用,因為「得」無非一下子的事,一取到,「得」的動作就告結束。例如《詩經關睢》寫求愛未遂的男子:「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孟子說饑火燒腸者:「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大學章句》說思慮精詳,才可得大道:「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

但現代漢語人會說「慮而後能得着」、「得着則生,不得着則死」等等。他們甚至把「得着」當做名詞。請看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日《澳門日報》報道:「本月底離任的審計長蔡美莉表示,市民支持其工作,是工作十年的最大得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港《文匯報》報道:「美國女明星史嘉莉祖安遜談到與賴恩雷諾士離婚,以及其祼體照片遭公開等經歷,認為自己從中也有不少得着。」「着」字似乎由助語詞變了做名詞,但這個名詞指的是甚麼,沒有人知道,連《現代漢語詞典》都沒有解釋,你說現代漢語有不有趣。

《澳門日報》和《文匯報》那兩句,中文可改寫如下:「市民支持其工作,是工作十年的最大收穫。」「自己從中也有不少得益。」中文詞彙本來十分豐富,只是現代漢語人顯然嫌傳統中文「老套」。假如有一天,「中文已死」變成「中文已死着」,我絕對不會感到奇怪。今天的中華民族,的確只配有這樣的文字。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