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8日星期二

焦國標: 毛邪教研究



個人崇拜或個人迷信譯自 Cult一詞,此詞還對譯為中文的狂熱、邪教、巫術療法等,根據等量代換原則,毛澤東迷信或毛澤東崇拜也可稱為毛澤東邪教。《辭海》給個人崇拜下的定義是:「神化個別人物並加以盲目崇拜的現象。」神化和崇拜是該定義的兩個核心動詞,毛崇拜則不然,其核心動詞不止神化和崇拜,更有殘害。在毛崇拜的現場,有數不清被殘害的各色人等。神化毛,崇拜毛,相當程度上落實在對無數中國人的殘害上。

狗有一犬吠形、百犬吠聲的特性,人作為能識別最複雜符號系統的高級動物,其捕風捉影的能耐大於狗無數倍。毛澤東,全國多少人見其面?聞其聲?可是幾億人只因迷毛、拜毛,便叫得一國如沸,鬧得一塌糊塗,廝打得個個一嘴亂毛。因毛邪教被害的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的不認識毛,毛也完全不知道他們的存在,可是他們的人生竟就這樣與毛發生了如此可怖的關係。毛被人製作成無數中國人生命裏無法逾越的背景,毛被人製造成今生今世幾代中國人最大的災星,毛被人裝進他人的人生、被人楔入他人的運程。

視聽領域製作毛崇拜

迷毛、拜毛、製作毛崇拜的媒介手段主要有視覺領域的毛畫像、毛塑像、毛像章、毛語錄、挺毛標語和聽覺領域的頌毛歌曲、挺毛口號,而真正把毛打造成「炙手可熱勢絕倫」的邪教教主的手段,還不是對這些媒介的正面使用,而是在這些媒介的使用問題上興妖作怪、製造寃獄。比如,全國家家戶戶必須貼毛像,固然把毛搞得像一個邪教教主,但是更讓他像一個邪教教主的做法則是:如果不慎拿帶毛畫像的報紙墊屁股或擦屁股,被人舉報,立即逮捕法辦。

毛澤東邪教對民眾的殘害可分四類:第一,對反毛者的殘害;第二,對不以毛的敵友為敵友的人的殘害;第三,對無意反毛而出現失誤(口誤、筆誤、手誤)者的殘害;第四,曲解事實、強姦人意、羅織罪名的肆意嫁禍殘害。

荒誕程度惟金家可比

傳統的人物傳記通常只寫傳主的個人行為,好比傳主走到哪裏,聚光燈就打到哪裏,傳主身外之地,是聚光燈的盲區。這是一個立傳誤區。傳主的影響也是傳主生平的一部份,尤其曾經形成個人崇拜風潮的傳主,更是如此。寫毛傳,不應忽略毛崇拜的「盛況」,可是實際上幾乎所有的毛傳都未涉及這個現象。在編《黑五類憶舊》的過程中,我讀到毛澤東被人搞得炙手可熱、莫餘毒也的故事實在太多、太荒誕,其荒誕離奇的程度超過《拍案驚奇》、《儒林外史》、《官場現形記》、《世說新語》、《搜神記》、《述異記》和二十四史之荒誕量和荒誕度的總和。中國人這樣的精神生態,無論秦始皇時代還是希特勒、史達林時代,都不曾出現過,在這個星球上也許只有金家統治的朝鮮可得彷彿。

焦國標 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前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