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6日星期日

盧峯: 以確當程序處理誠信危機



香港政圈最上層近幾個星期爆發一波又一波地震,熱門特首候選人唐英年先生及梁振英先生固然捲入醜聞及誠信風波中,久久未能洗清污點與嫌疑;現任特首曾蔭權先生同樣不能倖免,被揭發曾幾次接受富豪的私人飛機、遊艇款待,又以優惠條件租用商人在深圳的豪宅以便退休後暫住。這一連串風波及醜聞將如何發酵,還有沒有其他更震撼的醜聞出現仍是未知之數,重要的是按確當的法律、政治程序處理事件,該追究法律責任的追究法律責任,該追究政治責任的追究政治責任;既不讓犯錯的人不管是特首或準特首輕易開脫,也不能讓事件成為打擊政敵的工具,更不能讓爭議變成某些人成功當選的政治本錢。

不過,在追究、確定責任前,首要的是盡可能釐清爭議的事實,讓公眾更清楚了解風波的細節及不同面向。連事實真相都搞不清的話,很容易變成各說各話或各走極端的困局。此所以我們認為立法會有必要發揮作用,利用它的公開會議以及權力及特權條例賦予的權力,促使各當事人包括曾特首、梁振英先生及唐英年先生更詳細作交代。

被揭發曾幾次接受富豪款待後,曾特首雖然一再透過個別傳媒提供一些補充解釋及說明,說出了更多的事實,但這種零碎、片言隻語式的解釋根本不足以釐清事情的真相,根本不足以消除公眾的疑慮。至於自己不斷說問心無愧又或把批評說成是陰謀論更無助於恢復市民的信心。較合理合適的做法是親自到議會回應質詢,回應提問,以坦然無畏、無遮無掩的態度澄清事件,反駁質疑,讓事實說話。若再繼續迴避,只會令疑慮進一步升級,只會逼立法會考慮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作供,到時候的政治震盪更大,政治危機更嚴重。

特首曾蔭權先生昨天宣佈成立一個由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任主席的小組,檢討特首及主要官員的問責制度及規定,看看是否需要進一步收緊或加強。申報制度及規則是否合時,是否要修正當然值得討論,但修改制度跟曾特首個人問題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更不能因為有了小組而讓富豪款待事件無疾而終。曾特首依然有必要正面回應議員、公眾的各項質疑。

另一方面,從冷門變成熱門的特首候選人梁振英先生在西九設計比賽時漏報利益醜聞仍然不清不楚。從政府文件及傳媒找到的資料可見,梁振英先生和他的公司跟參賽建築師行的關係遠比他公開承認的密切,雙方合作的次數不少,在中國、香港多個大型發展項目都是夥伴,梁先生卻一再說不認識這家建築師行。此外,梁說他的公司只曾向建築師行免費提供一般估價資料;實情是梁的公司派了一名董事及兩位經理跟進有關個案。若果只是一般無關痛癢、沒有收益的客戶,梁先生及他的公司怎會勞師動眾以高層處理及跟進呢?梁先生五次投票給同一作品後又公開說對作品沒有印象,這樣矛盾的解釋怎可能服眾呢?

為免政治風波、誠信風波越鬧越大,越來越失控,不管曾特首、梁振英都不要再左閃右避,盡快向議會及公眾全面交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