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5日星期六

周日話題﹕香港,回到18世紀的英國



文﹕葉蔭聰

該如何評價取得 6萬多票的梁天琦?單評價他的政治立場,很容易,他及本土民主前線(本民前)大致類同西方的右翼民族主義者(當然是「香港民族」);要挑他論述的毛病也不 難,蕭若元最近在《最新蕭析》中批評梁的本土定義前後矛盾、觀念不清,雖難免予人有黨爭之感,但批評得相當中肯。然而,政治與愛情相似,不太講邏輯與實 證,最重感覺。而且,這些判定容易,卻可能忽略了其更深的政治歷史含意。

雖然本民前去年剛成立時,已有反水貨踢行李箱的行動,但健忘的香港人注意本民前,大概是始於年初二的旺角騷 亂。騷亂以及之後的「寧為玉碎」的修辭,梁天琦的「忠誠、團結、犧牲」豪語,有人說有法西斯味道,頗具爭議,但說他喚起共同體最後一戰的悲壯感,大概沒有 錯。這種集體感覺也發酵出「暴力革命/非暴力改良」的二分,充滿「暴力革命」的想像。愈來愈多人,特別是年輕人接受、支持,甚至參與這種想像與行動。相 反,由泛民政黨及社運團體領導的非暴力改良,漸漸失去市場。有些論者更乾脆直接採用清末的革命派與維新派來理解當前香港。

旺角騷亂偶發 非黃花崗起義

管香港如何本土化,政治論述似乎還是離不開大中華的現代歷史經驗感覺,此為一例。把旺角騷亂類比成清末的革命派起義,其實有點牽強。孫文一黨在清末無法如 梁天琦般參政,况且,年初二騷亂與本民前的關係仍然撲朔迷離,我們只知道,前者不是黃花崗起義,後者亦非同盟會。同時,究竟誰或是否有組織預先策劃,難有 明確答案,觀乎騷亂參與者的行為,大概是偶發的。因此,即使認定泛民為康梁一類,「革命」帽子也不可以隨便扣在梁的頭上。

按現時資料看,旺 角騷亂比較像1966年天星小輪加價的「九龍騷動」(官方命名),與1920年代末由中共領導人發動的城市暴動、1956的雙十暴動、六七暴動等,都相差 十萬八千里。突發騷亂在現代政治中,雖時有發生,但畢竟不是常規政治抗爭。既然是突發,訴求不清,策略及手段不統一,單純判斷一場騷亂為左或右,革命或改 良,意義不大。

突發騷亂在前現代的政治中,出現次數頻繁,也是民眾參與政治的主要方式。例如明清時期日漸增多的民變,另一個例子是歐洲在 18世紀的農村騷亂,尤以食物騷亂(food riot)為重要類型。這些騷亂只有臨時的領頭人,沒有持久組織,只有零星小組織參與或點火。事件背後雖有一定政治經濟原因,但大致屬偶發的事件。旺角騷 亂由小販擺賣而起,很有18世紀英法城市騷亂的特質,例如,突然冒起頭來的領導者,如黃台仰及梁天琦,以至一群本土派領袖,乘風而參選。事實上,騷亂當晚 在與警察對峙之間,本民前甚至突兀地宣布梁天琦要為選舉而遊行。1966年的杜葉錫恩絕對沒有膽子及條件去乘騷亂的風潮。

想起18世紀英國維爾克斯運動

 
藝術家筆下的18世紀英國「激進派」人物維爾克斯(John Wilkes)。(網上圖片)

一切令我無法不想起18世紀的維爾克斯(John Wilkes)及其追隨者(Wilkites)。話說當年英國王室還不是虛君,國會也遠不是普選,英王喬治三世獨攬大權之餘,還滲透到國會,保皇派主導, 打壓異見。維爾克斯推動改革當時腐敗不堪的英國國會,爭取言論出版自由。他屢次參選,又多次被英王把持的國會褫奪資格,英王甚至用誹謗罪要把他關進牢房。 大量倫敦的低下層自命維爾克斯的追隨者,參與一連串騷亂,當時雖已有請願派傳單,喊出「沒有自由,沒有國王」及「維爾克斯與自由」等口號,但間中亦串插與 保皇派群眾毆鬥,襲擊有財有勢者的府邸等騷亂行為。1768年,在聖佐治廣場(附近是關押維爾克斯的監獄),騷亂群眾遭軍隊開槍鎮壓,史稱「聖佐治大屠 殺」(Massacre of St George's Fields)。

用今天標準看維爾克斯,他既有激進派特質,也有點投機,他離經叛 道個性,口才出眾,成了他的生存之道。1774年他當選倫敦市長,是維爾克斯運動的頂峰。但是,入了體制的他,愈來愈無法駕馭那些追隨者,特別是參與騷亂 的平民。與18世紀大部分騷亂一樣,參與者的社會成分複雜,以工人及小商人居多;政治派別多樣,有主張限制王權的輝格黨人(Whigs),也有他們的死對 頭保守派托利黨人(Tories),更有大量非國教派教徒。這些人當中有激進,有保守,也有反愛爾蘭人的種族主義者。難怪維氏甚至跟英王說,他自己不是維 爾克斯主義者,而他則因為支持鎮壓反天主教的哥頓騷亂(Gordon riots)而被群眾捨棄。觀乎維氏的遭遇,梁天琦的政治路途並不如他的口號那樣簡單。

不少歷史學家認為,英法18世紀城市騷亂是一個過渡 階段。城市平民蹣跚學步,學習抗爭,當時還沒有現代政黨、沒有像樣的社運組織(有些簡單的小社團),群眾的政治界線不清,連有點紀律的遊行也不懂。著名的 馬克思主義歷史學家湯普森(E. P. Thompson)認為,接下來世紀之交,以至19世紀爭取工人權益及普選權的憲章運動,就是這個難以定性的「暴民」(mob)傳統的後續,非國教派的激 進工人領袖把它重新挪用及組織起來,成為左翼政治的源頭。

公民政治學步 左翼政治源頭

如果我們把這段歷史生硬地普遍化成社會進化,旺角騷亂可以說是一種「反祖」現象,回到1966年九龍的彌敦道現場,甚至有點像18世紀英國騷亂與改革共生的街頭。

港自1990年代以來,由半調子形式民主、政黨政治及社會運動所構成的公民政治文化(或借用羅永生的「虛擬自由主義」來理解更好),好像有點無以為繼,面 對北京專權在香港擴張,容易令不少本來便沒有多大公民社會認同與想像的人感到幻滅。近年網上流行歸咎泛民主派的無能,本土派更進一步製造「左膠」及「港 豬」罪人。不過,宏觀一點看,這也是普遍的民主危機及民粹主義冒起的症候﹕西方國家極右民族主義政治明星雖不至於三分天下,亦穩佔角色;有人甚至把美國特 朗普的冒起,亦歸為新自由主義殘害社會後,社會底層白人以法西斯面目進行復仇。

港困於無法動搖的一國憲制

然而,宏觀的大勢, 不應用來解釋掉香港的特殊性。嚴格來說,香港不算是「反祖」,因為,香港的公民政治文化先天不足,只能算是半真半假的進化。我們的半調子民主自由勉強算是 爭取回來的成果,但卻更大程度是「賜予的」,是港英統治晚期(加上與中共協商)培植出來的,扎根本來就不深,拔苗助長下,卻一度以為繁花似錦,妄想躋身民 主地區之列。現在看來,我們勉強只是18世紀的英國階段,而且,香港反對派與維爾克斯相比,條件只有更差。維氏以「愛國者」之名,改革一個名不副實的憲制 (「愛國主義是流氓的最後庇護所」其實是當時保守派罵他的話),而香港人則被困在無法動搖、難以認同卻又名實不副的「一國」憲制之中,爭取小城自己「一 制」的憲制權利,至今妾身未名。

我以為,香港如今的政治形勢,並非任何改革之路無望,若無望,為何連本土派也趕着要參選?都說是抗命的年 代,到底是個怎樣的年代?大概像晦暗、混亂的18世紀歐洲時期,是香港人重新學習公民政治的年代。我並不同意本土派對泛民的全盤否定,但現下的確是重新估 量及重整公民文化的時期,沒有什麼可以視為理所當然,包括那「被賜予」的民主自由。
回顧歷史,18世紀並不是必然革命的年代,因為,除了法國在1789年意外地發生了一場革命,它對岸的英國,以至不少歐洲國家的平民騷亂,並沒有導致革命,那是個漫長的社會及政治改革世紀。平民沒有現成的公民政治手段,也沒有革命武器,卻在喧鬧之中,一跌一碰下尋找出路。

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資料圖片)


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Working Class by E. P. Thomp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