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星期三

陳韜文﹕政改臨危 再看民意



香港沒有民主政治,有的是民意政治。回歸前後,民眾的利益都是透過民調、社會運動、示威、請願和輿論等民意渠道表達,形成了頗有香港特色的民意大合唱。

民意調查是發掘民意的社會分佈最有效的辦法。它有科學的學理基礎,也能經受實踐的考驗,是世界通行的一種民意 檢測方式。雖然如此,建制派不時仍然攻擊民意調查,質疑調查的動機和方法,甚至懷疑何以從區區幾百人的樣本可以推論出香港數百萬人的看法。不過,凡事皆有 例外,當民意對自己立場有利的時候,建制派也會推崇和擁抱民意。大半年來,特區政府常常把民意掛在嘴邊,呼籲泛民順從民意而投政改一票,由此可見一斑。

改無疑是兩年來最困擾港人的議題。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建制中人紛紛走到台前,為人大的政改框架鳴鑼開道,保駕護航,甚至動員大量群眾上街吶喊助威。與此 對應的是泛民及公民社會,除了慣常的街頭示威抗議外,更因為政府以圍堵和催淚彈對付示威者而觸發雨傘運動,促成了香港爭取民主最激烈的民意表達。雨傘運動 最後因為運動的領導不知進退,曠日持久,公民社會內部分裂,以至喪失主流民意的支持,造就政府藉禁制令而使佔領告一段落。

究竟經過雨傘運動 的衝擊之後,市民對政改的取向如何?這是重要的,也是使人好奇的問題。我們學院有幾位同事——蘇鑰機、李立峯、李少南和梁永熾——自去年8月起委託中大傳 播與民意調查中心先後進行5輪追蹤式調查,探討政改民意的動向。首輪調查在佔領運動之前進行,繼後有3輪在佔領期內進行,而最後一輪是在佔領之後的3月初 進行。有關調查一般做法及結果,可參考有關的新聞稿及文章(註)。

我想在這裏借用他們的調查結果(見表)回顧一下民意在佔領運動前後的變動,至於箇中具體的成因,則非本文所能探討。當然,本文的觀點只是我個人對調查的閱讀,有錯誤的當然是自己負責。




佔領前第一輪調查時,主張否決政改方案的為53.7%,主張通過的有29.3%,彼此相差24.4個百分點。當佔領運動在今年3月告一段落後,主張通過和 否定分別為40.2%46.9%,相差為6.7個百分點。由此可見,經過半年的街頭衝突後,最終主張否定的比例仍然高於主張通過的,但是運動前後主張通 過的增加了10.9個百分點,而主張否決的則減少了6.8個百分點,使彼此的差異縮小。如果我們以半數(50%)算,主張否定的略佔優勢,離半數只差3 百分點。

如果我們比對香港政改民意關注組委託嶺南大學做的民意調查,它們發現傾向接受「袋住先」大概多於半數,表面上跟這個調查所反映的傾 向相反。為什麼如此?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很可能是因提問方法不一所造成的。中大調查的問法,同時有提及投票權開放及候選權限制的問題,而其他調查的提問多 只提投票權問題,是以產生上述差異。至於問法應否提及候選權受限制的事實,那要看調查者認為調查應否反映現實中的爭議焦點。我們知道,一直困擾政改的問題 不在投票權,而在候選權是否公平的問題,所以兩者並提是符合現實的選擇。

雙方民意差不了太遠

中大調查的數字顯示,經過佔領運 動後,有不少市民認同政改方案的安排(40.2%),而同時有更多一點的人(46.9%)寧願只要坊間所提的「真普選」。由此可見,真假普選的問題已經進 入香港的集體思維,不少人更對此更有所執著。何謂真普選?我有一個內地朋友在看到中大校園學生掛的「我要真普選」的長幡時,也有此一問。她是涉港的研究人 員,尚且搞不清楚,其他國內官民可以思過半矣。順便一提,所謂真普選,是指投票權和候選權要同時公平開放的選舉制度。這個定義,大概符合國際標準,也就是 建政前中共《新華日報》常常所標榜的民主原則。

政改已近尾聲,雙方民意差不了太遠,誰也壓服不了誰。官方已多次申明政改的人大框架不會改 變,而泛民也公開重申屆時不會通過根據人大框架而制定的政改方案。從雙方強硬的立場看來,除非中央及特區政府有一些超常的手法或智慧,民意才有可能有戲劇 性轉變,迫使一些泛民轉投贊成票,否則,政改方案很有可能遭立法會否決。

當此政改大局底定,與其寄望於意外結局,反而更值得我們多想的是後 政改民意政治的發展態勢,因為民意在後政改時期仍將扮演重要的角色,仍是市民爭取民主之所寄。中央和政府有的是權力、資源和宣傳機器,經佔領一役,對如何 影響及塑造民意,心中應有更多的盤算。反觀泛民及公民社會,好像還沒有從佔領運動回過神來,還沒有充分總結過去,未能提出後政改時期的路向和策略,難免使 寄望民意政治的港人焦慮。

註:蘇鑰機、李立峯、李少南、梁永熾〈政改民調的9點總結〉,載《明報》20141219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 新聞與傳播學院講座教授

黎則奮: 製造「港獨」稻草人



清明時節,牛鬼蛇神趁機紛紛上路。難得肆虐多時的流感飄移稍有減弱迹象,假期最後一天首次沒有嚴重個案和死亡紀錄,但享受假期的愉快心情,卻被籠罩着香江 的基本法症候群徹底破壞。一群以香港為敵的權貴和政棍,上至689,下至粗口大律師和家道中落二世祖,以至「四人幫」時代緊跟中央的國粹佬,無不藉着所謂 《基本法》頒佈二十五年的紀念活動,大放厥詞,既歪曲歷史,說《基本法》草擬期間未提過公民提名和國際標準,所以按照人大八三一決定框架制訂的政改方案, 也是貨真價實的普選,又批評港人只懂權利,卻不識義務,所以應該加強教育,在學校推廣《基本法》。

一個法治社會從不須要求每個公民學習法律,因為三權分立和輿論監督,已可確保擁有公權的人士不得濫權,法治自然體現在日常生活中。《基本法》是確保所謂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落實的小憲法,法律的根源雖來自《中國憲法》第三十一條,卻清清楚楚說明在香港特區,除外交和國防外,高度自治,按照國家在 《中英聯合聲明》闡明的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

早前,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奢言在人大提案將國安法引入香港,未開會已被勒令收回,唾面自乾,因為根本依法無據,完全違反習近平主張的「依法治國」和「依法 施政」。如今東施效顰,假借不見經傳的所謂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名義,在法律界全無地位的馬恩國向京官提出《反港獨法》,變相為二十三條斬件立法,識者無不 失笑,但兩大黨報卻煞有介事大事報道,明顯是要製造聲勢,為中共和土共內部的強硬派張目。

過去一周以來,《大公報》連番以頭條新聞大幅報道所謂港獨活動,知名人物如城邦派「國師」陳雲固然榜上有名,連寂寂無聞的小卒也被點名批判,看在不諳港情 的中南海老頭子眼裏,當然怒斥大逆不道,無權亦要在黨內發聲,制裁香港的反中亂港分子。然而明眼人一看便知是個局,那就是以梁振英為首的一小撮反習反黨分 子,眼看強硬路線日落西山,自己走上末路,心有不甘,不惜蓄銳反戈一擊,企圖扭轉乾坤。

如果大家不是善忘的話,應該記得雨傘運動結束後,習近平在亞太經貿會議期間與奧巴馬召開中美高𥧌會議後,公開表明佔中只是「大規模的社會違法事件」,而 非土共和中聯辦一直大力吹噓的「外國勢力」策動的顏色革命,梁振英即改弦易轍,在施政報告特意點名批判港大學苑鼓吹命運自決和推銷港獨,兩大黨報便祭起反 「港獨」的大旗,捕風捉影,不斷地在所謂「港獨」的議題上大造文章。目的不言而喻,就是要繼所謂「外部勢力」後再製造一個假想敵的政治稻草人,為強硬路線 的政治立場鳴鑼開道。

歸根結柢,「港獨」的根源就是來自689,與他裏應內合、互相呼應的人孰神孰鬼,顯而易見。梁振英根本就是香港的周處,要解開香港當前政局的死結,別無他法,惟有周處除三害,不把689送上斷頭台,香港定必永無寧日。

古德明: 民之慈母



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黃雨傘民主運動瓦解之際,民眾遭驅離旺角佔領區,十七歲學生何柏熙走在警察劉錦榮身後,偶然碰到他背脊,事實隨即丕變,在警方編劇筆下,變成何柏熙迎面拳打劉錦榮,傷唇出血。劇本之外,還有劉錦榮驗傷報告,由醫生簽署,鑄成鐵證。

於是那十七歲孩子被抓上法庭,控以襲警重罪,律政司最初佯許他「保守行為」了事,開審前一刻才改口,務求殺他一個措手不及,刑事罪成,毀卻一生,使向慕民 主者知所戒懼。只是人有千算,天教一算。當局怎樣都算不到,何柏熙偶觸劉錦榮事,有路過市民楊翠萍錄影下來。楊氏後來讀報,知何柏熙遭構陷,不憚麻煩,親 往法庭,見何柏熙,送出錄影,為他洗誣。當局一着棋差,滿盤皆北。裁判官張君銘弄清案情之後,不能不歎息:「這哪裏是執法者應有的操守!」

唐朝《朝野僉載》卷五有一段歷史:武則天竊國,徐敬業起兵討伐。事後,湖州佐吏江琛取得刺史裴光所寫判書,把書中字割下,拼湊成一紙私通徐敬業的反書,呈 上朝廷。武則天下令鞫訊,先後三個主審,都認為字是裴光字,語卻不似裴光語。武則天恐有冤枉,命張楚金審理。張楚金不能決,憂悶之餘,仰卧牀上,細看反 書,西窗日照紙背,書中字赫然露出貼補痕迹。張楚金連忙坐起,發覺貼補痕迹「平看則不覺,向日則見之」。他下令州官齊集,取水一甕,叫江琛投書水中,書上 字一一脫落,江琛唯有叩頭伏罪。武則天下令重打江琛一百杖,「然後斬之」。這也是人算不如天算的故事,只是誣告者命運,古今不同而已。

今天,劉錦榮等所作所為,無疑深得梁振英政府之心,不要說決杖斬首,就是查辦革職都不會。張君銘建議劉錦榮事交投訴警察課研訊,但研訊結果可以逆卜。投訴 警察課完全由警方把持,而警務處長曾偉雄早已告訴與民為讐的警察:「你們一點都沒有錯!」這個時代,只許警襲民,不許民襲警。

曾偉雄還說,共家警察之於香港市民,有如「慈母」之於兒女。這不奇怪。梁振英女兒梁齊昕就在互聯網上繪影繪聲,訴說慈母唐青儀怎樣把她毆打。只是警方熟視無睹,更不要說為她製作驗傷報告。

一葉知秋,黃雨傘運動期間,像何柏熙那樣「襲警」者有多少,只有警方才清楚;而像何柏熙那樣,冤情僥幸得雪者,應是百中無一。這就是新香港的司法制度。 「視民冤而不為言,知奸發而莫以告,慢上殘下,可以為民父母哉?」明朝海瑞這段話已經過時。今天,興冤獄,助奸回,悅上殘下,始可以為民慈母。

盧峯:「反港獨法」背後的陰謀



末代港督肥彭(彭定康)沒有說錯,令香港在九七後淪落,戕害香港原有制度、特色及自由的罪人未必是北京,一眾爭寵、邀功、擦鞋不遺餘力的土共代表人物,一些博出位爭權的新派北京「代理人」也許更危險。

「雨傘運動」結束後,大聲疾呼要把內地國家安全法直接引入香港的人大代表、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正是「人辦」。他的荒唐言行教人瞠目結舌,覺得這個比「皇 帝」更急的「太監」連常識也沒有,還把市民當成仇敵,在北京也未定「國安法」就已預先要把它引入香港。市民的自由及人權礙着他了麼?

卻原來吳秋北的荒誕只是序幕,更荒唐、更不合理、對市民自由威脅更大的點子陸續有來。最新鮮滾熱辣的例子是那位擁有外國護照的「愛國大狀」馬恩國。年前他 在立法會指「長毛」梁國雄連「fucking Chinese」都不如已教人覺得難以置信。最近,馬恩國積極在北京、香港兩地穿梭,大力推銷那個甚麼「反港獨法」,指香港近期港獨言論及勢力「猖獗」, 必須加以遏止;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訂立「反港獨法」,禁制這方面的言行。這位「愛國大狀」還大言不慚的說,任何支持、援助「港獨」組織或活動的人都被視為 違反法例,可能被判最高終身監禁。

最可怕的是,馬恩國的謬論奇談居然得到一些有權勢人士響應。行政會議成員、人大代表鄭耀棠就舉手舉腳支持訂立「反港獨法」。還說應該及早作準備,不應等待 真正出現「港獨」行動後才作應對。更有傳媒引述權威消息人士指特區政府將在政改問題告一段落後就着手制訂「反港獨法」。從馬恩國的肆無忌憚到鄭耀棠之流的 熱烈響應顯示,不管特區政府是否有意圖立甚麼「反港獨法」,這股逆流,這股志在箝制港人思想、言論、集會自由的惡浪正在部份土共及建制派中冒起,市民絕不 能掉以輕心,必須全力反對。否則,不用等二十三條立法香港已完全失去原有的自由及開放空間。

應該看到,所謂「反港獨法」不過是個幌子,它針對的不是甚麼所謂港獨,而是香港開放、自由的言論空間,而是香港充滿活力的民間社會。有關香港獨立的討論近 一段日子以來無疑隨着本土意識抬頭而有增加,個別人士及團體也一再就這方面作討論。但是,這絕不意味香港正出現甚麼「港獨」風潮,也沒有甚麼人以實質行動 推動香港朝這方面發展,更沒有政治團體以此作為政綱或政團主要理念。相反,絕大部份政團、議員及參政人士都不支持「港獨」,都跟「港獨」保持距離。換言 之,「港獨」在政治上根本不是主流,更沒有形成甚麼風潮,相關討論只停留在學術、思想上。情況就像一般政治經濟課題無異。土共及部份建制派人士卻拿此大做 文章,還要專門立法禁止,他們的意圖是真正「反港獨」還是想箝制學術、言論自由實在清楚不過。

退一步來說,即使真有團體或個人倡議香港獨立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香港是個開放、多元的地方,不同的思潮,不同的想法都有支持者,都可以在意見的自由市 場辯論以爭取社會支持。重要的是提倡的人沒有採取暴力行動實踐他們的想法,沒有把想法強加在其他人頭上。只要不出現暴力或強制情況,政府不必阻撓,更不用 立甚麼法例專門禁止。

事實上政體改動、政治發展在任何開放、多元社會都是熱門課題。英國方面就蘇格蘭應否獨立已討論經年,去年九月還來了一場正式公投讓人民作決定。香港意見同 樣多元,有人在網上、報上討論「港獨」問題一點不奇怪,有甚麼需要因此大呼小叫甚至立法禁止呢?若果只因為當權者或建制派不喜歡某個課題就要立法懲處討論 的人,那香港還有甚麼言論、學術自由呢?

「港獨」在香港沒有市場也不成氣候。馬恩國、鄭耀棠等卻急不及待建議立法對付。他們想打擊的顯然不是甚麼「港獨」,而是香港的言論、思想自由,是要對「雨傘運動」來個秋後算賬。像這樣的陰謀絕不能讓他們得逞,必須堅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