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星期三

古德明: 民之慈母



去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黃雨傘民主運動瓦解之際,民眾遭驅離旺角佔領區,十七歲學生何柏熙走在警察劉錦榮身後,偶然碰到他背脊,事實隨即丕變,在警方編劇筆下,變成何柏熙迎面拳打劉錦榮,傷唇出血。劇本之外,還有劉錦榮驗傷報告,由醫生簽署,鑄成鐵證。

於是那十七歲孩子被抓上法庭,控以襲警重罪,律政司最初佯許他「保守行為」了事,開審前一刻才改口,務求殺他一個措手不及,刑事罪成,毀卻一生,使向慕民 主者知所戒懼。只是人有千算,天教一算。當局怎樣都算不到,何柏熙偶觸劉錦榮事,有路過市民楊翠萍錄影下來。楊氏後來讀報,知何柏熙遭構陷,不憚麻煩,親 往法庭,見何柏熙,送出錄影,為他洗誣。當局一着棋差,滿盤皆北。裁判官張君銘弄清案情之後,不能不歎息:「這哪裏是執法者應有的操守!」

唐朝《朝野僉載》卷五有一段歷史:武則天竊國,徐敬業起兵討伐。事後,湖州佐吏江琛取得刺史裴光所寫判書,把書中字割下,拼湊成一紙私通徐敬業的反書,呈 上朝廷。武則天下令鞫訊,先後三個主審,都認為字是裴光字,語卻不似裴光語。武則天恐有冤枉,命張楚金審理。張楚金不能決,憂悶之餘,仰卧牀上,細看反 書,西窗日照紙背,書中字赫然露出貼補痕迹。張楚金連忙坐起,發覺貼補痕迹「平看則不覺,向日則見之」。他下令州官齊集,取水一甕,叫江琛投書水中,書上 字一一脫落,江琛唯有叩頭伏罪。武則天下令重打江琛一百杖,「然後斬之」。這也是人算不如天算的故事,只是誣告者命運,古今不同而已。

今天,劉錦榮等所作所為,無疑深得梁振英政府之心,不要說決杖斬首,就是查辦革職都不會。張君銘建議劉錦榮事交投訴警察課研訊,但研訊結果可以逆卜。投訴 警察課完全由警方把持,而警務處長曾偉雄早已告訴與民為讐的警察:「你們一點都沒有錯!」這個時代,只許警襲民,不許民襲警。

曾偉雄還說,共家警察之於香港市民,有如「慈母」之於兒女。這不奇怪。梁振英女兒梁齊昕就在互聯網上繪影繪聲,訴說慈母唐青儀怎樣把她毆打。只是警方熟視無睹,更不要說為她製作驗傷報告。

一葉知秋,黃雨傘運動期間,像何柏熙那樣「襲警」者有多少,只有警方才清楚;而像何柏熙那樣,冤情僥幸得雪者,應是百中無一。這就是新香港的司法制度。 「視民冤而不為言,知奸發而莫以告,慢上殘下,可以為民父母哉?」明朝海瑞這段話已經過時。今天,興冤獄,助奸回,悅上殘下,始可以為民慈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