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7日星期五

古德明: 「為香港搏盡」



香港民主黨總部辦公室掛了一幅畫,以雨傘運動為背景,其上有一句口號:「為香港搏盡。」該黨葵青區的宣傳口號也差不多:「為葵青搏盡。」

按「搏」一般指「擊」、「打」,如《左傳》卷五說晉文公夢見和楚王格鬥:「晉侯夢與楚子搏。」蘇軾《石鐘山記》寫景物;則說:「微風鼓浪,水石相搏,聲如洪鐘。」民主黨似乎不主張好勇鬥狠,然則「搏盡」不知是什麼意思。

粵 語所謂「博盡」,是指「不怕危險,盡其所能,以求所欲」,那「博」指「賭博」,如《水滸傳》第三十七回李逵拿着十兩銀子,走到賭房,嚷道:「博這一博,五 兩銀子做一注!」又《醒世恒言》第八卷劉媽媽恨孫潤誘姦了她女兒,罵道:「天殺的賊賤才!今日與你性命相博。」性命相博,是指「性命作賭注」;水石相搏, 則是指「波浪擊石」。

「博」、「搏」意思根本不同。

今天,不少人把「博命」、「博一博」等寫作「搏命」、「搏一搏」,把「不惜冒險求之」的含義變成「打鬥」,完全不合文理。

當然,新中國政客是不用懂中文的。民建聯北區議員柯倩儀的宣傳橫幅,把「辦事處」寫作「辨事處」;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鍾樹根,更有「子烏虛有」、「焚書坑孺」等傑作。從前,我國政壇人物十九詩書滿腹。今天,政客能不寫錯字,已算難能可貴了。

【訂正】昨日拙欄「吳麗英罪有應得」、「劉鐸守正不阿」兩句,誤植作「吳麗英怎罪有應得」、「劉鐸守正滲出」,謹向讀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