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5日星期日

林芷筠﹕三跑只是「土地問題」嗎?



三跑計劃即將就 相關填海範圍於城規會作出規劃圖則修訂,再闖一關。項目現時環評已批,為人詬病的融資方案亦已獲行政會議接納,或許有不少市民認為計劃已是大局已定。再按 過往經驗,城規會在市民心目中已經淪為政府的橡皮圖章,城規改劃不過是其中一個既定程序而已,公眾普遍都不清楚是否還要對它的角色有所期望。

對此困惑,我的答案是「yes and no」。對,市民對城規會信心崩壞的問題當然是不爭的事實,但城規會作為一個法定決策機關,根據《城市規劃條例》第3條,它本身就有責任為「促進社區的衞 生、安全、便利及一般福利」,就「香港某些地區的佈局設計」擬備草圖。因此,城規會不可能只純粹為「土地問題」作決定,其成效和發展限制等問題也需要一併 處理。以下3點,就是公眾對城規會在三跑中具體責任和角色一種應有的期望。

規劃審議不應「未證先批」

在今年4月一個規劃小組 委員會會議上,曾有城規會委員質疑在空域問題未解決前,是否應決定修改填海範圍的土地用途規劃。當時,城規會主席最後認為委員只需集中考慮其土地用途的相 關影響(如環境及交通影響等)即可。然而,機管局宣稱三跑所能達到的航班承接量,是建基於香港可用空域不受中方所限制的假設,現時特區政府及機管局從未向 公眾及城規會提供足夠證據作審批參考,只聲稱香港與中方已就空域安排上達成協議。

三跑若然「未證先批」,將會很可能和當時高鐵西九站一樣出 現類似後果。數年前政府在推銷高鐵時一直聲稱能處理「一地兩檢」,但到目前仍有待解決,而城規會變相就因當時倉卒審批失責,成為了現時高鐵超支及延期的幫 兇。如此粗疏了事,亦將很容易成為新一輪民間司法覆核的理據,自製進度拖延的局面。若三跑根本無法達到機管局所聲稱的航班容量,相關圖則修訂應留待空域問 題妥善解決才作決定,否則難向公眾交代。

設施用地造就「官官之約」

其次,現時圖則修訂比較矚目的地方除了跑道本身,也在於新 跑道旁兩塊共73公頃「其他指定用途」註明為「機場服務設施用地」地帶,面積近4個維園般大。但是鮮有人留意的,是現時規劃並未有限定最高樓面面積,大部 分用途都列入第一欄(經常准許),未來不用再向城規申請。尤其是商業用途如食肆、商店及服務行業、批發用途等。

日後機管局要就計劃內容作輕 微改動,就只靠地契條款約束,那就變成只是機管局與地政總署官與官之間的契約,未來公眾完全無法知悉內容及參與。因此,城規會有角色就第一欄經常准許的用 途作更詳細的訂明及討論,否則就縱容了機管局將機場發展成大商場,變得像從事地產發展的港鐵般「不務正業」,自成王國。

半公共事業更需城規約束

最後,機管局是香港特區政府全資擁有,以商業原則運作的法定機構,擔起為香港市民管理香港國際機場此重任。以往認為商業運作方式能為公共事業提升效率與服務 質素,但機管局並非完全跟其他商業機構一樣,它能完全壟斷機場發展。此等公營機構,發展及營運上有政策支援,享盡優勢;當公眾要求當局公開有關資料交代 時,又可以商業原則保護自己,佔盡兩方面的好處。

正是基於機管局這個「既公又私」的角色問題,在它所倡議的三跑計劃裏,難道城規會作為把關者不是顯得更加重要嗎?城規會並不能像它早前以為自己「沒有角色」,未解決空域問題就獲土地改劃,兼獲最大彈性無法訂發展限制,更必須讓機管局向公眾交代更多發展資訊。

然而在現時權力結構下,必須透過強而有力的公眾監督及自發動員,城規會的角色才能勉強地展現出來。因此請各位把握機會,於78日之前就這張《赤鱲角分區計劃大綱草圖》提交申述,讓香港經濟發展不要再因審議不力而愈益劣質化,也讓城規會委員知道公眾對城規會還是有要求的。

作者是本土研究社成員、城市規劃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