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星期三

古德明: 十二歲的罪犯



香港立法會中共派議員陳婉嫻最近挺身為十二歲孩子肖友懷請命,說他三歲來港,非法居留已有九年,盼當局體恤,特許成為香港市民。孔教大成小學如應斯響,表 示一獲當局首肯,肖友懷即可入門牆,於是遭所謂本土派包圍聲討,討文或斥「賣港賊」,或諷「大成學生與偷渡的人蛇同窗」,或批評「包庇中國罪犯,無視習近 平依法治國,無法無天」等等。他們自號「熱血公民」,但那些討文,分明字字用冷血寫成。

香港不能收容肖友懷,免開先例,這一點殆無疑義。孟子說:「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香港一隅之地,不可能兼濟大陸無數兒童。對肖友懷的身世,稍具人性者,一定會興起曾子的感慨:「上(統治者)失其道,民散(不守法)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但「偷渡人蛇」、「中國罪犯」等詈侮詞語,加諸一個小孩子身上,流露的不是哀矜之意,而是切骨之仇。那「無法無天」四字,更令人悚然以驚。中國百姓,不遵 中共苛法,在本土派眼中,原來罪無可逭。怪不得有本土派主將拾戲子成龍涕唾,公然鼓吹:「中國人是要管的!」出境要管,言論要管,思想更要管。又怪不得有 本土派主將大聲疾呼:「宣傳『建設民主中國』的六四悼念會,香港人不應參加!」他們說肖友懷非法出境是罪犯,只是未說六四遇難者無一不是死有餘辜而已。然 則他們擁護習近平「依法治國」,是理所當然的。我總算了解本土派的法治精神了。

《智囊》卷七載:明朝嘉靖年間,東南沿海倭寇為患。有一天,蘇州太守接報,說倭寇將至,連忙下令關上城門。城外鄉村百姓避寇,逃到城下,卻無門可入,呼號 震天。同知任環沒有甚麼本土觀念,認為城外百姓也是蘇州人,不可不救,憤然對太守說:「未見寇而先棄良民,謂牧守何?有事,環請當之!」他下令洞開城門, 自己仗劍帥兵,出城戒備。倭寇掩至時,萬計村民已全部入城,對任環感恩戴德。這是古代的故事。

一九四九年,中原板蕩,國民政府東播臺灣,卻沒有「自掃門前雪」的所謂本土原則,一俟局勢粗安,稍有餘力,就成立中國大陸災胞救助總會,接濟投奔自由的難 民,也即今天香港本土派所謂罪犯。這些罪犯的子孫,有多少成為香港本土派骨幹,只有那些數典忘祖的孝子賢孫才知道。這是現代的故事。

當然,即使在現代,凡是有人性的地方,投奔自由者都不會被視為罪犯。偷渡南韓的北韓百姓,會獲南韓政府供居室,贈錢財,得以安身立命;一九九零年東德共產 政權倒臺,西德周濟東德百姓,也沒有「本土派」阻撓。南韓、西德人的情懷,香港本土派不可能明白。同樣,肖友懷假如遣返大陸,他們也不可能明白「哀矜勿 喜」四字,但一定會把毒恨那小孩子的情緒,化作勝利的歡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