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2日星期二

古德明: 「非法集結」罪



去年的黃雨傘民主運動,餘波未平,參與運動者,陸續遭香港共家警察拘捕,罪名之一,是「非法集結」。十八歲中學生羅焯勇就因「非法集結」罪,被抓上法庭。

中文沒有「集結」一詞。「集結」無非日本語shuketsu的變體。北京市新聞局轄下京華出版社《新世紀現代漢語詞典》「集結」條有詳細注釋:「(一)將分 處不同地點的部隊調集到某一指定地區,如『集結兵力』;(二)部隊開進準備進入戰鬥的地區時,為便於準備作戰和以後的展開而縮短隊形的過程,如『集結待 命』。」黃雨傘運動者手無寸鐵,怎麼突然變成武裝部隊;傳統說的「非法集會」,怎麼漸漸變成「非法集結」,只有共家警察才知道。
一九八九年,北京學生和平集會呼喚民主,中共稱之為「動亂」;今天,香港市民呼喚民主和平集會,當局稱之為「集結」。這微文深詆羅織罪名手段,真令人歎為觀止。他們只是未出動坦克雄師,來港敉平「武裝」叛亂。

代漢語所謂「集結」,中文或叫「取齊」,或叫「會師」。《水滸傳》第七十八回梁山泊軍師吳用定計破朝廷十路軍馬:「他十路軍馬,都到濟州取齊。我這裏先差 兩個快殺的,去濟州相近,接着來軍,先殺一陣。」《左傳》卷六楚莊王親征庸國:「會師於臨品,分為二隊,子越自石溪,子貝自仞,以伐庸。」但現代漢語人 是不屑用中文詞語的。請看香港共家警察,拾東瀛牙慧,血口噴小民「集結」,噴得多麼興高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