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

古德明: 問責?麻×煩!



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匪慶,香港篩鑼擂鼓,結彩張燈,萬眾騰歡。當晚,維多利亞港更是煙花燦爛,岸上觀者如山,海面遊船若鯽,不料兩船相撞,一船轉眼沉沒, 三十九人死於非命。事後調查才發現,船沉主因,在於海事處荒疏職守,玩忽船隻安全檢查,一時輿論譁然,主張追究海事處、運輸及房屋局責任。

二零一四年四月,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會見記者,鄭重宣佈:「高速鐵路鋪建工程,將不能如期竣事。我剛剛收到鐵路公司通知,才知底蘊。」這條鐵路,當局逆 民意強建,香港人本不關心,但建築耽誤,等於工程超支至少六十五億元,每一元都是小民血汗。而新聞界還發現,張炳良原來和鐵路公司行政總裁韋達誠就耽誤事 早有密議,攜手向公眾瞞瞞瞞。於是輿論再度譁然,認為應向鐵路公司、運輸及房屋局問責。

海難一事,當局對策是馬上拘捕兩名船長,抓上法庭,判處入獄。至於海事處長廖漢波,則尸位如儀,直到光榮退休,永享俸祿;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二零 零八年開始任職,也素餐如故,若無其事。海難死者家屬三年以來四處奔走,當局才勉強起訴兩名海事處職員,一是助理處長,一是驗船督察,其他涉事者全部得 脫。律政司長袁國強說:「不是故意行為失當,不須負刑責。」這一定是為官場特頒的法律。那兩名繫獄船長,總不能說是「故意行為失當」撞船的吧。他們最大的 罪過,應是既不隸屬海事處,又不隸屬運輸及房屋局。

至於高速鐵路一事,鐵路公司行政總裁韋達誠去年提早結束合約,光榮辭職,表示負責。內情又瞞瞞瞞了一年,香港民眾才發覺,韋達誠雖說提早一年離任,卻獲額外酬金一千五百七十萬元,等於一年薪水還有餘。這就是新香港政府的「問責」制度。他們有責共民之產,分民之肥。

春秋時,楚國重臣虞丘子引咎辭職,向莊王說:「臣為令尹十年矣,國不加治(治安沒有改善),獄訟不息,處士不升(賢士未見起用),尸祿素餐,臣之罪當稽於理(罪該受審)。」莊王見他去意堅決,也不敢多挽留。這是我國高官任責的典型故事(《說苑》卷十四)。

東漢時,徐防任太尉,掌國家軍事。永初元年,西羌叛亂,殺官民,掠財物;同時,多處水災,死者千計。徐防救民無力,「上書自陳過咎」,解綬去職,完全不戀棧豆。這和現代歐美政要「有過即退位」的規矩,絲毫無別(《後漢書》卷四十四)。

當然,在新中國,政壇從來沒有「引咎辭職」這回事,虛報非典型肺炎疫情的高官,縱容毒奶粉的共幹,就沒有一位不還在宦海淘金。請不要說高速鐵路、海難等事,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副局長邱誠武理應負責,否則你就是「麻×煩」:這三個字,見於張局長給學生播放的宣傳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