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4日星期三

盧峯:政協、人大都是香港蟊賊



本來,甚麼港區政協、人大代表不過是北京的政治花瓶,圖個身份可以在內地拉拉關係,顯示一下自己受「阿爺」青睞 看重,沒有甚麼實質政治份量,在香港也不太受重視。但這幾年來出任政協、人大的「港人」越來越不堪,越來越只看官意不看民意之餘還主動破壞「一國兩制港人 治港」方針,還主動放棄香港的高度自治。

那位連國家安全法是甚麼一回事也搞不懂,連立法時間表也未弄清楚的人大代表吳秋北到今時今日仍大言不慚說要提案把內地草擬中的「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 件,好直接在香港實施。可是,這樣做不但是在破壞香港的憲制秩序,更是在削弱市民權利及自由的保障。稍稍了解一下《基本法》草擬過程就能明白,把內地法律 引入香港從來是敏感又極富爭議性的問題,因為內地跟香港的法制、法律觀念不同,內地法律經常受政治因素左右,把這些法律引進香港的普通法體制無形中把政治 因素特別是內地的政治考慮帶進香港法制,對法治及司法獨立的損害不言而喻。當年甚為保守的北京政府也不過把國歌、國旗、國慶日、領海、國籍法等象徵主權的 六項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沒有涉及實質政治政策問題,以免引起港人及國際社會疑慮。

現在,一位據說是來自香港的人大居然主動要在普通法體制開一大大洞,把充滿政治意味的國安法滲入香港,這不但是在自毀長城,更是完全置市民利益於不顧,更是在摧毀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基礎。

此外,《基本法》內已有關於保護國家安全的條文,要求特區政府自行在香港立法。三年特區政府提出為二十三條立法最後失敗是因為政府考慮不周,條文過嚴過 苛,並非市民不願負擔憲制責任就國安問題立法。也就是說,《基本法》及香港現行體制內已有處理國家安全立法問題的條文及機制,香港完全可以自行立法,根本 不需要外力包括人大或中央政府代勞,吳秋北的做法是多此一舉,枉作小人。

不過,踐踏、出賣港人利益,損傷港人治港原則,催生更多中港矛盾及不信任的人不僅是吳秋北,還有其他人大、政協例如昨天在政協港澳小組積極發言的政協常委 林樹哲。這位先生開口閉口說雨傘運動是「顏色革命」,又指泛民主派在癱瘓政府運作,衝擊與破壞香港的管治。他還在毫無證據下公開指控雨傘運動有反華勢力插 手,意在挑戰中央的主權和權威。在歷時七十九天的雨傘運動中林常委可能不在香港,更沒有到佔領區接觸一下年輕學生及市民,聽聽他們的訴求,要不是這樣,他 根本不會提出這樣顛倒黑白是非的看法。

雨傘運動波瀾壯闊,參加的市民、學生數以十萬計,長期留守的人數以萬計。他們都是本着對真普選的期望,本着對香港的愛護及關懷而投入運動的,跟外國勢力無 涉,也不是任何外國勢力可以動員起來的。把外國插手的罪名加在他們頭上既是對市民、學生的侮辱,也是在製造中港的誤解,把香港的政治困局弄的越來越僵。

至於說泛民主派及學生的抗爭是要挑戰中央政府的權威更是荒天下之大謬。特首及立法會普選是北京對港人莊嚴的承諾,是《基本法》列明的憲制責任,泛民主派、 市民及學生在議會、在街頭的抗爭不過是希望北京兌現承諾,落實《基本法》內列明的真普選而已,這怎麼可能是挑戰中央政府、挑戰一國兩制呢?

其實,真正在削弱、矮化「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的是北京領導層,是他們的高壓、強控制政策。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在剛發表的報告中不再提「港 人治港高度自治」這些重要原則,只提甚麼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可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香港九七後憲制程序的核心及指導思想,在官方報告中刻意不提及 淡化反映北京領導層的輕視及蔑視。真正有心為港人、為香港說話的人理應就此提出不滿及批評,要求北京不要偏離正確路線及憲制承諾。可這些甚麼港區人大、政 協對俞正聲的發言連質疑一下的膽量也沒有,只懂為虎作倀,抹黑市民、學生,實在是香港的蟊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