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1日星期三

林行止: 山清水秀春秋夢 滿地垃圾眼前冤



一、

二月二十二日,英國《每日電訊報》和公共電視第四頻道同時報道和播出以《議員出租》(MPs For Hire)為題的新聞,這兩家媒體的記者假借一家虛擬的香港註冊公關公司PMR的代表,欲以金錢「購買」兩名資深英國政客的服務。這兩名政客為二○○一年 六年任工黨政府外相的施仲宏(Jack Straw, 1946-)及一九九五年至九七年五月任保守黨政府外相的聶偉敬爵士(Sir Malcolm Rifkind, 1946-),他們在偷錄的鏡頭前答應收取一定酬勞(分別為每日五千英鎊及半日五千至八千英鎊)替這家子虛烏有的「中國公司」提供「撮合(該公司高層)與 政商界人士交流」的服務。施仲宏在錄影中說他曾收取六萬英鎊酬勞,利用「雷達無法監測」的影響力,改變了某項歐盟的規則;聶偉敬則說他是沒有固定收入的 「自僱者」,因此可以「有償」地介紹外國公司結識任何一位外國駐英大使及英國駐外大使。這種「有錢萬事通」(cash for access),出自兩位稱得上「德高望重」政客之口,在英國這個偽善社會引起軒然大波,不難理解。面對這種有損政聲清譽的「醜聞」,保守黨和工黨都要家 法伺候、清理門戶,國會亦傳召當事人質詢。因「預知」將被封終身勳爵銜進入上議院當貴族議員而於去年辭去民選議員席位的施仲宏,肯定會失去封爵機會,「偷 雞不着蝕把米」,是最佳寫照。

民選議員做與選區福祉無關的「有償服務」,受朝野抨擊鞭撻,事所必然,因為這固為法例不容,且非如此無以彰顯未被揭發醜聞者的清高。作為「議會之母」的英 國,早已定下法例,規範議員必須如實呈報賺取議員職務之外的工作和收入,他們的財政狀況因而逃不過「法」眼。傳媒翻查議會檔案資料,顯示去年保守黨議員的 「非官職收入」(主要是擔任企業的董事和顧問)達四百三十萬英鎊,工黨的只有二百四十萬鎊,且其中前首相白高敦(Gordon Brown,二○○七年至一年在位)佔了一百三十六萬英鎊,不過,白高敦把這近一千五百萬港元來自私營部門的收入,都捐給慈善機構!大體而言,工黨政客 大多出自草根,與工商高層交往不深(亦難獲他們信任),這許是他們「外快」不多的底因。

議員應否「兼職」,換句話說,議員是否全職工作,在英國早已引起「熱烈討論」,主張議員不應做與選區無涉的「有償工作」的工黨主席,且把之納入競選 政綱,英國選民是否視此為原則性大事,當於五月間的大選結果見端倪。不過,正如聶偉敬在醜聞被揭發後的「自辯」,說他很難憑議員六萬七千零六十英鎊的年薪 「過像我這種職業背景者應享有的生活!」因此才伺機有償地作為工商界與政界「勾搭」關係的橋樑!

聶偉敬的「心聲」,並非無理,議員稅前約八十萬港元的年薪(參考數據,未計津貼香港立法會議員年薪約百萬港元〔十二乘九萬零七百七十元〕),以英國 的薪酬水平,比百分之九十四受薪者高,本來可以「生活無憂」,可是,設身處地,對像施仲宏和聶偉敬這些在黨、政和議會任要職且曾叱吒風雲權重一時的「權 貴」來說,他們出入高級(昂貴)場所,交遊無「窮人」(求票時才會落區與普通人打交道),與其有交往或經常接觸的資深傳媒人、政治說客、商界大亨和法律界 人士,他們的本事也許不及在政壇呼風喚雨的政客,惟收入之高肯定遠遠過之。在這種環境下,政客有「收入過低」之感,不足為奇。筆者曾在這裏剖析過「參照群 體」(Reference group)的問題,大意是指若選錯作為「參照」的人或階級,便很易鑄成大錯(舉個簡單例子,如你以首富為「參照」,即你希望能有與首富財富相若的金錢, 在大多數情況下你會失望收場)。不過,筆者不能說聶偉敬和施仲宏選錯參照群體,因為他們與這些經常交往接觸的人物的出身、教育以至服務社會之志頗為相近, 可是在收入上則遠遠遜之,因而尋找機會多賺點錢,似乎情有可原;何況不少人即使在實際上不需要官俸以外的金錢,受虛榮心的驅使(這是阿當.史密斯在《道德 情操論》第四章第一節的說法),為了與同輩看齊,亦會想盡辦法賺多點錢。聶偉敬與施仲宏便是為了過與其「參照群體」相近的生活,選擇比貪污略為「高尚」的 「出租時間」,雖然理路上說得出所以然,但為金錢而做非分的工作,未免有失人格尊嚴,其不再受人尊敬,為所屬政黨排斥唾棄,是情理中事。

二、
看英國政客的醜聞,想起內地正在雷厲風行的獵虎運動。有關內地大官小吏的貪腐情況,中紀委二月二十五日起推出的「十八大後落馬幹部懺悔錄」,雖然迄今為止 只公開了徐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張引及全國政協原副主席、江西原省委書記蘇榮的「案情」,已有不少令人耳目一新的揭露(周永康徐才厚之流的貪腐傳聞且別 去說)。

從本周二(十日)范正偉在《人民日報》的大作《政治生態如何「山清水秀」》看,習近平政府打虎肅貪的決心,不可置疑,而且當權者永遠站在道德高地, 冠冕堂皇的話說盡。范正偉這篇文章的題目,原來取材自習近平三月六日的一次講話︰「自然生態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態也要山清水秀……。」范文引申說︰「清則 心境高雅,清則正氣充盈,清則百毒不侵,清則萬眾歸心。」又指「自古以來,官德影響民德,官風引領民風。構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既是一項政治任務,也是 一項社會工程」。還說「只要我們黨的作風完全正派了,全國人民就會跟我們學」。范氏所寫的每一個字,誰能反駁、挑剔?

可是,如何做到「山清水秀」即政治生態不會受貪腐污染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本周二通過了《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方案》,算是走出了重要的 一步。據新華網同日消息,《方案》着眼加強對檢察機關職務犯罪案件查辦工作的外部監督制約……。事實上,從內地已揭發的官場生態看,於二○○三年試行的 「人民監督員制度」,可說徹底失敗,如今把之「優化」(深化改革),恐怕亦難有成效。筆者對習總書記強調「政治生態也要山清水秀」的決心,完全認同,但從 「世界肅貪史」看,惟有從制度入手,而且要在市場經濟充分發展之後,官場才有邁向「山清水秀」的可能。

一九八八年,楊建文主編的《二十世紀外國經濟學名著概覽》(河南人民出版社),收布坎(肯)南的《公共選擇論》(J.Buchanan: On Public Choice),對此理論有非常扼要的介紹,本報讀者對之當然更瞭如指掌。可惜,在筆者看來,此種由布坎南和屠洛克(G. Tullock;曾在天津美使館和香港美領事館任職)發展而成的理論,在內地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簡約而言,這一派理論的立論基礎是政客和官員都在追逐私 利,要求為官從政的人不為自己打算、不假公濟私、不徇私舞弊,是在政治上加入浪漫(Romance)因素因而引致的不切實際遐想!換句話說,政客、官員亦 是阿當.史密斯筆下有血有肉有私心的「理性(經濟)人」,而「理性人」不論從事哪個行業,首先考慮的必然是自己的利益(無形的名和有形的利)及前途(政客 是能否當選和連任,官員日思夜想的是升遷機會)。這種與生俱來的人性,即使是特殊材料做成的黨員,亦一樣不能排除……。筆者過往多次論說肅貪之道,均強調 應從滿足官員的「私念」入手,惟此說易行極難,不過,在私營市場充分成熟之後,以追逐私利為志業者可以選擇不入官場而可進入工商界,這也許是資本主義社會 從公者貪污比較上不普及的根本原因。

要令政壇「山清水秀」的先決條件,筆者以為是訂立官員(和政客)可享受媲美私營市場的高薪及保證有優厚退休制度,滿足了人性基本需求後,官場才不會 烏煙瘴氣。有紀錄以來,我國歷朝都要官員「清廉」,大官「所衣不過練帛,冠靴敝舊」,被視為「無私為人民服務」的典範,但實際上在「官俸」之外,以清雍正 為例,還不得不另發「養廉銀」給方面大員;而傳統上,各級官員除了「正薪」,尚有「規費」、「炭敬」(冬季送官員買炭取暖)、「程儀」(出差費)及「報 效」(回佣)、「別敬」(官員進京的費用)以至「部費」(「財政部」批出政費申請的「回扣」)等灰色收入,這些「額外收入」,有的來自民間奉獻有的取於部 會的「小金庫」(「斂人財物藏於官」即沒有上呈財政部且在體制內無紀錄的錢財)。據國務院頒發的《國家公務員級別和工資標準》,省級幹部標準月薪二千五百 一十元,如果不收灰錢或黑錢,官員當然可以過活,問題是與私營市場比較,他們又哪不心癢難熬而動貪念!在制度周全傳媒虎視眈眈之下,施仲宏與聶偉敬尚且如 此,內地官員又怎會滿足收取連私企中級職員都不如的薪津?

無論如何,即使由於當局出重手令貪官紛紛落馬,官方傳媒因此視官場已達「山清水秀」之境,如果沒有把肅貪制度化,在這種優美環境的表象下,必然仍是滿地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