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

游清源: 香港有「四誅」



有一樣東西,拍得住「三千年開花,三千年結果」的王母蟠桃(當然不是指澳門百年老字號「同益百花魁」的出品,不過,講開又講,馬交原來有間「三千年有限公司」,成立於二千年,聞說是澳門自動販賣機的主要供應商之一,未知機內有沒有王母蟠桃)。

這東西就是有二千五百年歷史的《禮記》。由於《禮記》乃係五經之一,屬於中國傳統讀書人「讀書脫貧」、「向上流動」的必修科,是以經過「榮格神話級集體潛意識」的二千五百多年熏陶後,早已成為中國人的文化基因。

我想說的是,不要太過怪責姓毛的、姓鄧的、姓江的、姓胡的,以至姓習的了,他們都不過把《禮記》流傳下來的文化基因發揚光大而已。

《禮記》破題兒第一篇〈王制〉就提出「四誅」,即是四種必須殺無赦的言行,每一誅都可以喻今。

第一誅:析言破律(如指「公民提名」沒有違反《基本法》)、亂名改作(如把「普選」分為「真普選」、「假普選」)、執左道以亂政(如提出「香港民族,命運自主」的政治主張),殺!

第二誅:作淫聲(如唱《問誰未發聲》)、異服(如扣黃絲帶)、奇技(如在獅子山頭掛直幡)、奇器(如航拍金鐘佔領區)以疑眾(蠱惑人心),殺!

第三誅:行偽而堅(如佔中三子剃頭)、言偽而辯(如學聯五子KO林鄭五官)、學非而博(如《學苑》探討香港出路)、順非而澤(如《學苑》編委出版《香港民族論》)。以疑眾,殺!

第四誅:假於鬼神、時日、卜筮(如法輪功以至近年那好幾位「教主」),以疑眾,殺!
《禮記.王制》的最後裁決是:以上「四誅」,不准上訴(不以聽),不獲特赦(不赦過)。

這就是「有中國特色的法治觀念」,香港人不動輒得咎才怪。更何況,最新上市的「法治」,更是以儒家包裝的法家,它不但要控制你的行為,更要控制你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