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1日星期五

世 紀 . 野 火 賈 葭﹕ 順 口 溜 治 國 ?




也 許 是 小 時 候 認 字 太 早 的 原 因 , 我 對 文 字 有 極 度 的 獲 取 渴 望 及 敏 感 。 有 次 旅 行 太 急 忘 記 帶 書 , 我 把 沐 浴 液 、 洗 髮 水 的 說 明 書 翻 來 覆 去 看 了 好 幾 遍 , 還 找 出 一 個 錯 別 字 。 平 時 在 外 面 , 總 是 能 視 野 之 內 最 快 發 現 漢 字 , 比 如 店 招 、 廣 告 牌 、 道 路 指 示 等 等 。 最 近 幾 年 , 卻 生 生 被 這 種 壞 習 慣 噁 心 到 了 。

只 要 走 在 北 京 的 街 道 , 觸 目 所 及 , 就 能 發 現 許 多 言 不 及 義 的 標 語 。 這 些 標 語 被 塗 在 牆 面 上 , 掛 在 行 人 天 橋 上 , 釘 在 馬 路 隔 離 欄 上 。 它 們 有 一 個 共 同 的 特 徵 : 與 公 共 服 務 無 關 。 如 果 是 「 過 馬 路 請 走 地 下 通 道 」 這 類 的 也 就 罷 了 , 畢 竟 是 在 傳 遞 信 息 。 但 這 些 標 語 則 不 同 , 許 多 是 這 樣 的 : 「 文 明 海 淀 , 幸 福 你 我 」 、 「 舉 區 域 之 力 , 匯 萬 眾 之 智 」 、 「 和 諧 北 京 」 等 等 , 完 全 與 行 人 當 下 的 行 為 無 關 。

「 圓 夢 中 國 中 國 圓 夢 」

過 去 , 標 語 曾 經 被 視 作 是 中 國 農 村 的 一 大 風 景 , 在 縣 城 和 鄉 鎮 等 識 字 率 比 較 低 的 地 方 較 多 , 尤 其 是 計 劃 生 育 類 的 口 號 , 比 如 「 該 流 不 流 , 扒 房 牽 牛 」 、 「 一 胎 生 、 二 胎 紮 , 三 胎 殺 殺 殺 」 之 類 , 我 能 背 出 來 好 多 。 還 有 的 跟 致 富 有 關 , 比 如 「 家 養 一 隻 兔 , 不 缺 油 鹽 醋 」 這 樣 的 。 但 最 近 十 年 , 中 國 城 鎮 化 進 程 不 斷 加 快 , 城 市 人 口 已 經 接 近 半 數 , 標 語 也 在 城 市 愈 來 愈 多 。

跟 農 村 的 標 語 相 比 , 城 市 裏 這 些 標 語 在 內 容 上 更 空 虛 , 很 少 有 動 詞 , 很 少 有 那 種 老 嫗 能 解 的 順 口 溜 , 而 是 與 最 新 的 意 識 形 態 表 述 緊 密 聯 繫 , 頗 有 與 時 俱 進 的 品 格 。 比 如 在 許 多 工 地 的 圍 擋 , 都 刷 上 了 「 中 國 夢 」 的 系 列 標 語 : 「 有 我 中 國 強 」 、 「 學 習 新 黨 章 實 現 中 國 夢 」 、 「 圓 夢 中 國 中 國 圓 夢 」 之 類 , 讓 人 不 厭 其 煩 。

沒 有 太 多 人 把 這 樣 的 標 語 視 作 奇 怪 的 東 西 , 它 們 就 是 常 態 生 活 的 一 部 分 , 跟 霧 霾 、 塞 車 一 樣 , 見 怪 不 怪 , 不 覺 得 有 什 麼 問 題 。 但 這 些 標 語 又 與 真 正 的 生 活 無 關 , 不 會 因 為 看 過 這 些 標 語 , 就 會 免 於 辦 理 暫 住 證 或 是 免 於 汽 車 搖 號 ( 編 按 : 即 購 車 配 額 申 請 ) , 它 對 生 活 並 無 影 響 。 也 正 因 此 , 這 些 標 語 反 而 失 去 了 它 當 初 的 目 標 。 甚 至 , 因 為 它 是 垃 圾 信 息 和 無 效 信 息 , 讓 人 更 加 反 感 , 從 而 距 離 它 的 目 標 更 遠 或 者 背 道 而 馳 了 。

或 者 乾 脆 就 沒 有 夢

說 它 是 洗 腦 也 好 , 公 關 也 罷 , 這 些 信 息 在 公 共 場 合 , 早 就 是 視 覺 上 的 文 字 污 染 , 對 我 來 說 它 就 像 在 蛋 糕 上 發 現 一 隻 蒼 蠅 般 難 受 。 中 國 標 語 在 表 達 上 有 這 樣 一 種 功 能 : 在 表 面 上 並 無 實 際 意 義 , 卻 總 能 透 露 出 文 字 背 後 的 實 際 情 。 比 如 強 調 「 和 諧 」 , 一 定 是 有 「 不 和 諧 」 ; 強 調 「 中 國 夢 」 , 那 人 民 一 定 是 在 做 「 美 國 夢 」 , 或 者 乾 脆 就 沒 有 夢 。

多 年 前 , 我 跟 藏 書 家 鍾 叔 和 先 生 聊 及 三 個 代 表 , 他 回 憶 了 民 國 期 間 自 己 的 見 聞 , 說 國 民 黨 政 府 也 愛 搞 這 些 東 西 , 因 為 實 際 上 這 個 政 府 並 無 核 心 價 值 觀 念 和 施 政 方 針 , 只 好 拿 順 口 溜 來 治 國 , 從 而 顯 得 有 一 些 宣 傳 上 的 成 就 。 「 這 都 是 沒 有 政 治 智 慧 的 表 徵 」 。

但 在 我 看 來 , 有 些 口 號 就 顯 得 有 研 究 的 必 要 。 比 如 「 一 國 兩 制 , 港 人 治 港 」 這 種 口 號 , 它 在 宣 傳 上 有 巨 大 的 隱 蔽 性 , 看 起 來 簡 單 美 好 , 卻 隱 含 了 「 一 國 大 於 兩 制 」 、 「 愛 國 港 人 治 港 」 這 樣 的 前 提 。 再 比 如 「 一 個 中 國 」 , 這 個 「 中 國 」 與 那 個 「 中 國 」 是 非 常 不 一 樣 的 。 這 樣 的 政 治 智 慧 , 卻 又 非 那 些 簡 單 的 順 口 溜 可 比 了 。

作 者 簡 介 ﹕ 80 後 , 西 安 人 。 畢 業 於 南 京 大 學 中 文 系 , 曾 任 職 內 地 、 香 港 多 家 傳 媒 , 現 為 騰 訊 網 「 大 家 」 頻 道 主 編 。 京 城 名 少 , 文 化 新 秀 。 自 稱 曰 : 一 身 邪 氣 , 兩 眼 散 光 , 三 尺 案 牘 , 四 體 不 勤 , 五 穀 不 分 , 六 義 略 知 , 七 竅 稍 通 , 八 卦 無 比 , 九 轉 柔 腸 , 十 分 扯 淡 。

陳仲明 : 普通話教中文所為何事




十年母語教學,令香港英語水平全線下滑,最後以孫明揚一句「不得不承認,現時本港學生的英語水平,與令人滿意仍有大段距離,且仍有大量改善空間」而「微調」作結;但整整一代香港學生,卻無從選擇,只能淪為教改的白老鼠。如今,母語教學「微調」尚在進行中,成果未明。但一波未完,另一場教學語言戰爭已經悄悄打響了,就是普教中(普通話教中文科)。

事緣2000年,課程發展議會把普教中列為長遠目標,然後由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語常會)協助推行。儘管沒有正式頒佈政策文件,但其實普教中已暗中「變相推行」。現行做法是把決定權交給學校,由學校自己決定是否改用普通話教中文科。2005年語常會做過調查,發現用普通話教中文的中小學共有208間,且有166間準備5年內改為普教中。2008年,語常會推出計劃,幫助中小學推行普教中,在20082014年間共有160間中小學參加。如此一來,假設當年的166間中小學有一半參加了語常會計劃,以現在全港中小學共有1,088間(不計國際學校)計算,全港普教中學校的比例已達34%,實際數字當然更高。可見,不待政府正式頒佈政策,許多學校已紛紛轉為普教中。

有此現象,家長的態度是關鍵。家長想下一代學好普通話,多一技之長,於是把子女都送進普教中的學校,是可以理解的。但要知道,中文科的根本目的是學好中文,要學普通話,已經另有普通話科。香港向來是用廣東話教中文的,轉用普通話教,對學生真的比較好嗎?普教中的政策源自2003年語常會的《提升香港語文水平行動方案》,但細看文件,就會發現制訂政策時論據是相當混亂的。語常會共做了三個研究報告以「論證」普教中是對的,但在文件中,自己卻又說「研究的樣本很少,因只有少數本港學校採用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以及,各項研究均採用不同方法評估學生在學習中國語文科的進度,以致較難就研究結果作出比較。」

既然如此,正常做法是否應該做更多研究,然後再推行政策呢?但事實卻不是。儘管自認論證不足,語常會卻直接得出結論:「以普通話學習中國語文科的學生的普通話能力有所進步,他們在中文寫作方面的能力,亦較以廣東話學習的學生為佳。目前仍未有確實證據,證明以普通話學習中國語文的學生的一般中文能力會有所改善。」可見當初決定推行普教中時,根本不是基於理論支持,而是「先實行後檢討」,把學生當作實驗品。

當年政府推行母語教學,好歹也引用了不少海內外研究報告,「證明」母語教學有助學生學習,才正式推行。儘管實施效果差強人意,但起碼功課「做到足」。如今改用普通話教中文,亦屬於教學語言變更,茲事體大,豈能如此兒戲為之?還是政治掛帥,事在必行?

再說,雖然母語教學需要「微調」,但「母語教學有助學生學習,因大多數學生較喜歡以母語學習」依然是政府的定論,香港學生的母語是廣東話,不是普通話,現在要學生以非母語學習中文科,是否自相矛盾?普通話教中文事實上是否壓縮了廣東話的使用空間?還是說,大家都不介意呢?

廣東話不但是香港的語言,更是香港文化的核心。幾十年來,香港人引以為傲的各種流行文化,如電視劇、電影、音樂、舞台劇等,無不以廣東話為載體。隨着中港繼續融合,有朝一日,如果要說香港跟大陸還有甚麼不同,強勢的廣東話文化將是港人的最後依託。在課堂上用廣東話學習自己的語文,是香港人的基本尊嚴,也是廣東話地位的象徵。如今,港人竟主動自毀長城,想來簡直匪夷所思。

在教育局網頁「語文學習支援」一欄下有這麼一段話:「雖然基本法規定中英雙語為本港法定語言,但接近97%本地人口,都以廣東話(一種不是法定語言的中國方言)作為家居及日常交際的常用語言……」原來在教育局眼中,97%港人每天在說的廣東話,連成為法定語言的資格都沒有。普教中真的不是要排擠廣東話嗎?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

鄺健銘: 世界視野下的中港矛盾






1920年,毛主席在文章<「湘人治湘」與「湘人自治」>裡寫道:

「我們所主張歡迎的,只在『湘人自治』一語。不僅不願被外省人來治,並且不願被本省的少數特殊人來治。我們主張組織……完全的省自治。 鄉長民選,縣長民選,省長民選,自己選出同輩中靠得住的人去執行公役,這才叫做『湘人自治』」。

回歸後十七年,香港社會也逐漸浮現近似的本土意識。如何實踐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議題,已變得更為迫切。去年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的調查顯示,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淨值跌至零,是回歸以來首次出現非正值。

中港磨合的問題根源,既來自一國兩制框架的設計與執行問題,也與香港因長期扮演世界自由港角色,繼而衍生鮮明的本土意識有關。 

由於一國兩制是中央地方關係的一種模式,故此參考世界其他中央- 地方磨合的案例,例如美國與波多黎各、英國與北愛爾蘭、西班牙與加泰隆尼亞、印尼與亞齊等,會有助思考它的現況與前路。事實上在八十年代,曾有論者建議香 港以波多黎各模式回歸。去年,菲律賓政府能與「莫洛伊斯蘭解放陣線」(MILF) 歷史性地達成和平協議,在莫洛建立可能比次主權更進步的「國中國」/「亞國」,香港的一國兩制也是當中的參考案例之一。

國際案例,有三點可助釐清 當前中港矛盾的現況、擴闊各方對前路的想像:一)香港本土意識的政治崛起,在世界其他地方均可找到先例比照,不宜將之簡化為港人面對中國崛起自卑情意結作 崇的孤例;二)本土意識不是純粹的憑空建構,將其忽略、強調「顧全大局」與照顧國家利益,無助紓減中央-地 方間的矛盾;三)本土意識可以包含世界、性格外向,比強調「血緣關係」的國家意識,有更廣闊、更具包容性的視野與內涵,不一定就是保守內向與自我中心。

一國兩制框架的設計與執行問題

按照已故前新華社部長黃文放的觀點,一國兩制下,一國與兩制理應同等重要,不可偏廢一方(見《黃文放論特區首長》頁116、117、120、122、135)。但有兩個因素,使這個脆弱的平衡不易維持:

一)香港史專家曾銳生(Steve Tsang)在期刊論文 Maximum Flexibility, Rigid Framework: China’s Policy Towards Hong Kong and its Implications 裡指,一國兩制基本上是回歸前中共對港政策「長期利用、充分打算」的延伸,以國家利益為先,因此一國兩制承諾不一定會兌現;回歸後香港可享有何種程度的 「高度自治」,很視乎它會否損害中共的治國利益。

事實上,早在回歸前,中共的對港政策已展現濃厚的實用主義色彩。解放中國後,中共因著外交、國防與經濟利益而沒有立刻收回香港,曾被蘇聯抨擊為「有新殖民主義的野心」。71 年中國加入聯合國,隨即要求聯合國去殖化特別委員會(UN Special Committee on Decolonization),將香港從涵蓋在「賦予殖民地獨立宣言」的殖民地名單上除名,以便他日收回,使香港名義上的「解殖」,遠比很多人想像來得 早;這亦令香港的政治前途有異於同為英國殖民地、同在聯合國殖民地名單上的直布羅陀──當西班牙在聯合國去殖化特別委員會要求英國歸還主權,直布羅陀便於 1967年舉行公投,決定繼續由英國管治、否決回歸西班牙;兩年之後,更獲通過新憲法,建立自治政府。有研究世界體系的學者指出,推動國家統一,同時保留 地方特色、繼續引進外資、方便中國八十年代的經濟改革,是當初創建一國兩制的一大動機。

國家其後的一些發展,包括 八九後中國對「外國勢力」與「和平演變」的戒心大大增強、令其對港政策易於左傾,乃至近年國內群眾事件與日俱增、國家重心已由經濟增長轉移至政治維穩,均 使本質上讓國家先行的一國兩制不利香港維持自由港「原有的生活方式」。況且,根據香港大學新近出版的基本法研究著作 《Introduction to the Hong Kong Basic Law》,縱然基本法賦予香港的權力遠大於世界上其他地方政府(註:中央政策組委託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所做有關「香港涉外關係對國家貢獻」的研究報告,甚 至指香港是「次國家」,見《人文香港 — 香港發展經驗的全新總結》頁92),但香港自主權的法律與憲制保護基礎卻不穩固,比不上如美國、加拿大與澳洲的地方政府。

二)歷史經驗顯示,共產政權向來不易與地方多元共存。1917年俄國革命之後,曾有很多車臣知識份子對為弱勢社群打拼的共產黨人寄予厚望,憧憬新政權會為身處俄國邊陲的北高加索人帶來自主與自決權,但最後終歸失望,本地人的文化、信仰、經濟與語言均受擠壓與踐踏,為車臣與莫斯科埋下更多衝突種子。
至於中國,嚴格來說一國兩制最先試行的地方,是西藏而非香港。1951 年,北京與西藏達成17條協議,承諾西藏在新中國內仍能維持原來的宗教信仰、社會與 政治制度,任何最終改革方案,需事先徵得達賴喇嘛的同意才可通過。當時西藏政策的主事人,也是鄧小平。但到了1956年,中國國內掀起大規模農村集體化運 動與土改,西藏無法置身事外,最終釀成衝突、17條協議不能維持。80年代初,鄧小平對英國外相說,香港的一國兩制設計,正是參照當年西藏與北京的協議, 這不免留下未來香港會否西藏化的隱憂。

香港本土意識:「不確定的未來衝突因素」?

Tai-Kwan Au 在1984年寫成的博士論文 Possible Political Futures of Hong Kong 已預測 ,回歸後的香港存有「不確定的未來衝突因素」(Uncertainfuture conflict factor, 頁261)。因著鮮明的地方身份認同,香港社會對中國主導香港未來事務的抗拒,很容易會令港人本土意識更強、離心力更大,意味這個因素會否出現,關鍵在於 客觀效果上已將中港差異制度化、中港區隔明確化的「一國兩制」能否落實。

的確,八十年代香港革新會有關香港前途問題的調查顯示,九成三受訪者贊成「維持現狀」;港督尤德委託行政局成員以港府名義所做的民調,也有類似結果。九十年代南華早報的民調發現,當被問到末代港督「彭定康應當不顧中共反對加快民主化?」,83% 受訪者贊成,反對者只有12%。不過,這些民意在回歸進程上的 影響力相當有限。1972年,當中國駐聯合國大使要求將香港從涵蓋在「賦予殖民地獨立宣言」的殖民地名單上除名時,便已暗示港人不會在香港前途問題上有任 何角色;而在1980年代中英談判期間,中方阻止港督尤德在談判中使用港人代表的身份,拒絕承認港人對前途問題態度的民調結果的重要性。
其實早於1980 年,著名學者、前港大校長王賡武教授已著述指,港人有獨特、在政治與法律層面與中國大陸徑渭分明的身份認同。儘管港人在文化層面承認中國人的身份,王賡武 認為港人的身份認同,仍然包含一些由香港的南來人口、教育與科技水平等條件所產生的獨特地方元素。去年,以評論深刻見稱的練乙錚更甚至認 為,港人具備斯大林所論的四大條件,足以構成一個少數民族。

回顧歷史,香港獨特性的建立,源於它既屬於中國、也屬於世界的自由港定位;「外國勢力」的一直存在,為香港「本土」添加了環球性格。剛開埠時,西班牙洋銀、墨西哥鷹洋、印度盧比以及中國銅錢均為香港法定貨幣。19 世紀末的書籍記載,香港鬧市「滿是英國人、德國人、英印混血、廣東人、來自加爾各答的美國 人、孟買的帕西人、巴格達的猶太人」,被評為「世界上最國際性的都市」。香港亦曾為菲律賓獨立運動份子、共產國際、東南亞共產黨的政治活動基地。胡志明領 導的越共,甚至成立於香港。日本學者濱下武志指,香港橫跨東南亞、東亞與東北亞的八大腹地,造就其經濟成就。時至今日,香港仍被評為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 香港「本土」的環球性格,既孕育了全球最大的採購和物流公司利豐,亦可透過與南亞、中東與非洲有緊密連繫、被《時代雜誌》選為「全球化最佳例子」的重慶大 廈充分體現。

因此要成功實施一國兩制,要務是認識與尊重香港的環球性格、避免因為過於擔憂「外國勢力介入」香港事務,將一國兩制的詮釋偏向一國、加強操控,令其失卻原有保存「世界香港」的精神。

但一國兩制先天傾向一國, 而回歸後,亦一直不乏與原來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圖像有所出入的例子,如近月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指,基本法不是香港的小憲法、法律位階次於中國憲 法,其後觀點受到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訪問學者質疑。港人愈來愈容易從小至街道生活文化、大至法制(如 法治廉政)變異,感覺到資深記者程翔所講的「四化」(「兩制」漸趨「一國化」、西環治港「常態化」、意識形態日益「大陸化」、治港隊伍「左派化」),以及 「本土」的生存空間日益狹 小,故此港人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下降、中港矛盾加劇、本土意識崛起,可謂歷史的自然發展結果,不算意外。

國際案例影照下的中港矛盾

放眼國際案例,自主甚至分離意識,往往源於對地方意識的擠壓排斥;繼續強調「權在中央」與「大一統」論述、不確保地方多元空間,無助理順中央地方關係。

例如五、六十年代,獨裁者佛朗歌(Francisco Franco)治下大量輸入外地人口、推行各種語言文化政策進行文化清洗、積極消滅根植於語言與經貿網絡的地方身份認同所造成的傷痕,正是加泰隆尼亞省及 其省府巴塞隆拿本土意識政治崛起的重要成因。70年代後,雖然西班牙民主化,加泰隆尼亞與馬德里關係比以往對等、92年巴塞隆拿奧運會開幕禮上省歌先於國 歌播放,但因近年地方財政自主權受到削弱引起不滿,支持獨立的聲音愈來愈多。最近便有160萬人組成人鏈,為明年獨立公投造勢。

在英國北愛爾蘭,親倫敦、屬於外來英國國教的勢力曾長期壟斷政治,本地親愛爾蘭的天主教徒被政治邊緣化、受不同的社會政策歧視,因此在六十年代,民間掀起平權運動,但後來焦點議題由公民權利演變成警察暴力打壓問題,最後釀成由激進分離組織愛爾蘭共和軍(IRA)策動的血腥星期五(Bloody Friday)恐襲。英國首相貝理雅上台後,堅持和平進程不能將本地激進政團排拒於外,才能平息兩派紛爭,在98年達成歷史性的 Good Friday 和平協議。

美國統治波多黎各的其中一 個主要方法,是透過美商大舉投資,令其依賴美國經濟、強化波多黎各人的次等意識,讓他們相信自己無法自理、受美國主導不是壞事。但即便是有很強宿命論文 化、獨立一向不是主流訴求的波多黎各人,他們無法當家作主、居住地淪為殖民地的意識也日益強烈,對美國立場逐漸激進化。在1948 -1976年間的大選,要求與美國關係更對等、反殖民的訴求愈趨明顯,支持升級成為美國州份或獨立立場的選民增加一倍、佔逾一半。去年波多黎各有關前途問題的第四度公投,反對維持現狀的比率更創下新高、「建州」首次成為支持率最高的選項。

六、七十年代,台灣國民黨 的威權政體因為沒有對新生代漸起的本土意識予以足夠重視,令其用以統治台灣、強調「血濃於水」、以血緣串連文化與政治的大中華史觀與沙文主義受到愈來愈大 的挑戰,使原來相容的台灣與中國身份認同割裂、日本與國民黨同被視為「外來政權」、台灣非漢人原住民的歷史與文化成為地方身份認 同的一部份。這股本土意識浪潮,為民主進程打開缺口,促使政權開放。

雖然香港情況與這些案例不盡相同,但變化主軸大同小異 — 地方自主被認為得不到重視,催生本土意識的政治崛起。案例中激發本土意識的因素,包括一.地方經濟逐漸被中央壟斷,其原有經濟網路的多元與重要性乃至經濟 自主度被削弱;二. 地方語言與文化空間被擠壓;三.警察親中央、高壓的公眾形象令地方怨氣加劇;四.地方新生代的本土意識與政治參與訴求被壓抑,在近年香港都不乏身影。
對於為何本土意識該受重視、不宜從略,案例之中還有兩點值得注意:

一)研究巴塞隆拿、波多黎各、台灣等案例的學術著作,均不約而同地強調,本土意識的存在,都是由實在與獨特的歷史記憶、文化價值觀、地方語言、經濟網絡所構成,並非只是憑空的想像、流於本質論;

二)更重要一點,是台灣案例說明,本土意識不一定就是保守內向。身份認同轉變的重要特徵,是各方對地方歷史敘事的競爭。台灣本土意識崛起、重視在地文化的多元起源,與期間有論者倡議,將台灣置於區域甚至世界史中,書寫「台灣人觀點的台灣史」不無關係。

引伸而論,如果將台灣經驗套在香港,像著有《香港大視野》的日本學者濱下武志那樣,將香港置於不同地域網路(例如英殖時與香港關係密切的東南亞與南亞), 重新定義地方,那大概可以避免出現「血緣 — 國家」意識之下,有家族早於1915年來港、在港出生、念書和工作的南亞裔人士,因無「中國血緣親屬」而不合資格申請特區護照的情況。

國際案例對中港矛盾前路的啟示

國際案例不單說明理順中央地方關係時為何需要以地方為本位,也為具體操作留下若干啟示:

一)給予地方更多自主空間,能紓減分離意識。法律學者佳日思(Yash Ghai) 研究世界不同中央地方關係案例的學術論著Autonomy and Ethnicity: Negotiating Competing Claims in Multi-ethnic States,都有提過這點:有異於一般想法,實現真正的地方自主,反而更有助國家統一;
二)談判過程若只集中與地方溫和派溝通、同時把激進派邊緣化,將無助化解中央 - 地方的衝突。事實上,在七、八十年代,倫敦已嘗試終止北愛爾蘭政治壟斷局面、推動親倫敦與愛爾蘭兩派權力互享,不過未能成功。及至貝理雅在97年上台,雖 受到親倫敦勢力的政治壓力,但仍然堅持向與愛爾蘭共和軍關係密切的激進政團新芬黨(Sinn Féin)打開談判之門,最後終在98年達成 Good Friday 和平協議,相當有創意地建立讓各派管理政府不同部門的聯盟政府;
三)國際參與對化解中央 - 地方矛盾、鞏固地方自主,往往能扮演一定角色。例如新近學術著作Diminishing Conflicts in Asia and the Pacific:Why Some Subside and Others Don’t 就指,國際參與是印尼 - 亞齊案例成功處理中央- 地方矛盾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尼官員原本擔心國際參與會加劇分離主義,但由前芬蘭總統主持的協商,最後卻能同時確保國家統一與地方自主。所以早前袁瑋熙、何 雪瑩在明報撰文,說香港問題要「跳出本地框架」、「應當在國際公民社會、媒體之間大聲疾呼,告訴世人表面繁榮下香港困局, 亦應思考香港民主化對中國、區域以至全球的戰略意義,說服外界香港民主對國際形勢有影響。」,有一定道理。

香港問題在中國

對中國來說,理順中國 - 香港關係,有其國家戰略價值。按照前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新著《回歸後的香港政治》的觀點,隨著「美國重返亞洲和它對華的『包圍』 (encirclement) 策略逐步形成」,同時提升國家的國際形象與軟實力、進行新發展模式的壓力不斷上升,未來中國會更需要確保一國兩制、穩定香港人心,以善用其潛在的外交網 絡,和建設中國軟實力時不可或缺的香港文化。

有這種戰略考慮、以中國之大、加上近來上海自貿區一度被稱為「新租界」、與世界接軌的改革氣勢,中港關係大可不必以零和遊戲作唯一出路。

2014年1月29日星期三

852郵報: 為封殺公民提名 袁國强可以去得幾盡?



律政司司長袁國强本月初才 以所謂「幽默」的方式,表示不會評論公民提名是否合乎《基本法》的問題,而且現階段仍會採取「曖昧」的態度。但到今天,這位資深大律師卻忽然「出櫃」,畫 出腸地質疑公民提名以及政黨提名會令提委會的實質提名權被削弱,「可能被認定為不符合《基本法》」。



袁國强作為特區政府的最高法律顧問,在5個月諮詢期還剩下3個餘月的此時此刻,忽然不再曖昧,更反守為攻,究竟要意味些什麼?而事實上,過去兩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和黃仁龍,雖與袁國强一樣在其任內身兼政制3人組成員,卻甚少會如袁國强般親自出擊,宣示特區政府的立場。


政制3 人組以至袁國强本人要意味些什麼,只有他們才知道;實際效果,卻顯易而見:就是餘下3個多月的諮詢期中,大家都知道特區政府不會接納公民提名乃至政黨提 名。袁國强的文章將能收灌輸之效,以致公民提名的討論將在和平佔中暫且乏力之際、學民思潮主張的5區公投成勢之前,無以為繼。


袁國强對公民提名的立場忽爾不再「曖昧」,卻不代表他的行事方式不帶曖昧:他的「鴻文」正好向全港關顧政制前途的人說明,為封殺真普選,此君可以去得幾盡,可以要多曖昧有多曖昧,要多過分有多過分。



例如,袁國强引用到普通法中的expressio unius原則(此拉丁文全句本為expressiounius est exclusio alterius,意指當條文已具體列出某件事的一項內容,則代表已排除沒列出的其他情況 ),去「解釋」《基本法》第45條的寫法「只明確指出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其他人士或機構不可能同時享有提名權。」


此一說法,在文章刊出當日同一日的《信報》報道之中,已被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秒殺」。張達明舉例,《基本法》第158條規定,若香港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應由終審法院在判決前提請,但1999年的特區政府卻堅持自行提請釋法亦符合《基本法》。


袁國强的文章使出expressio unius這個原則,一方面顯示他為封殺公民提名,就連打倒「昨日的特區政府」都在所不惜。而且,袁國强更選擇在終審法院1999年就港人內地子女居權案(吳嘉玲案)頒下判決的15週年正日,在11份報章及政府網站刊出他的「鴻文」。


或者袁國强還嫌expressio unius這個普通法詮釋原則不夠明白,因此還要舉例。他稱,《基本法》第59條說明特區政府是香港的行政機關,第62條則列舉特區政府的職權,「《基本 法》雖然沒有明確指立法會不能行使行政職權,難道可辯說立法會有權取代政府行使行政職權嗎?答案顯然不是」。


只要稍讀過一下《基本法》的人都可按同一邏輯反問袁司長,《基本法》第73條詳細列出立法會的10項職權,但其中卻不包括成為選委會組成部份,可是過去4次行政長官選舉之中,全體立法會議員都是選委會的當然成員,毋須再行選舉或互選晉身選委會,這樣安排有否超越《基本法》給予立法會的職權?


究竟,是expressio unius只對《基本法》某些條文適用,甚至只在袁資深大律師認為適合的時候適用?還是,過去4次行政長官選舉根本都是在違反《基本法》的情況之下舉行?


而如果過去4次行政長官選舉都沒有違反《基本法》,那麼為何將《基本法》第45條解讀為可以包括由提委會提名以外的其他提名方式,卻是違反《基本法》?


此外,這位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更在「鴻文」中點出,「由於該條款的文字十分清晰,政府一直強調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若任何提名方法繞過提名委員會的提名程序,或削弱其實質提名權,都可能被認定為不符合《基本法》。」



而同一時間,他又引述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2013年4月一次演講中的話,指出「若文字清晰及不存在模稜兩可之處,則也許沒有空間或需要去作進一步推敲。」


惟試問,《基本法》哪裏有提到提委會的提名權是實質的?各位《852郵報》的讀者大可跟我們一同翻遍整部《基本法》,試試尋找《基本法》裏頭哪兒曾出現過「實質」一詞或任何相同意思的字詞,證明《基本法》關於提委會提名權的規定,是「文字清晰及不存在模稜兩可之處」。


找到的話,請聯絡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的律政司司長辦公室或山頂施勳道19號律政司司長官邸,看看有否獎品或獎金。


若然《基本法》真的沒有指明提委會的提名權必須是實質的,那麼同時容許公民、政黨、及/或立法會議員平衡地提名候選人,又或由他們聯署後交由提委會確認為提名這些候選人,又如何與《基本法》的條文相違背?



袁國强除了是律政司司長和資訊大律師,還當過大律師公會主席兩年,並在第一年任期快將完結時獲委為廣東省政協委員。此外,他還當過高院原訟庭特委法官和暫委副司法常務官,和樹仁大學法律與商業學系兼任教授。



如此履歷在官場之中相當完美,卻不代表袁國强就是intellectually honest(知識上具誠信)的人。


為阻截公民提名,袁國强不惜以「有意見認為…」、「亦有意見強調…」這些字眼,去不具名引述並且反駁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1999年吳嘉玲案的判辭的內容。


李官當年在判詞中提出,《基本法》是一份「活的文件」(living instrument),應透過詮釋相關條文確定其立法目的(purposiveapproach)。袁國强則認為「這些意見雖然符合解釋《基本法》的基本原則,但卻忽略了《基本法》第45(2)條的清晰文字」,繼而再藉先前提到馬道立的話去駁斥。


李官那份判辭,在1999年1月29日頒下,翌日有親北京報章在社評中指出,「毫無疑問﹐終審法院昨日就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問題作出的裁決﹐是本港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下﹐按照「基本法」有關規定﹐行使終審權力的一次充分體現﹐是司法獨立精神的一次高度展現。」


不過,這份「充分體現」、「高度展現」的判辭,在5個月後,亦即6月26日,便被全國人大常委會以「釋法」為名變相推翻。


而至到15 年後的同一天,在忽爾出手封殺公民提名的律政司司長眼中,已變成「有意見認為…」、「亦有意見強調…」。如果,袁國强出手就是意味特區政府正式宣告「有商 有量」、「一齊講、一齊聽」都不再,那麼,同一份判辭15年後的再遇,是否就正意味着法律、法治,都已淪為包裝政治的遮醜布?




盧先亞:為己爭光





■李娜的敢言敢作,無疑就是對建制和權威的挑戰,甚至是冒犯。

昨天借用了李娜贏得澳網冠軍後的玩笑,不過她最為人樂道的可不是這些佻皮話。事實上,除了球技出色,她的言論同樣出位。而職業運動員的個人意識向來較強, 一般言行亦多率性自我,在西方社會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不過李娜卻出身自一個只講求「集體」,事事以群眾,實質卻是領導旨意先行的國度,她的敢言敢作,無疑 就是對建制和權威的挑戰,或是冒犯。而以她自我自強的性格,現若仍委身在這抑制個人的環境,只怕心力都虛耗在無關「運動」的地方,更遑論盡展所長。

「舉國體制」犧牲運動員


李娜賽後出席記者會,就是身穿一件印有「心敢比天高!」的T 恤。這五字不但道出李娜的心聲,當然也是運動服贊助商藉以宣傳的大好機會。既為職業運動員,欣然接受商業的擁抱無可厚非,據她自己透露就有超過10個商業 贊助商,完全明碼實價,各取所需而已。總比體育加政治的那種不清不楚的關係要強得多,說的也就是內地由來已久的體育發展模式──舉國體制。

所謂「舉國體制」,簡單來說就是國家以政策主導和資源調動,重點發展個別體育項目,同時間亦只會栽培個別運動員,以期他們最終能夠代表國家出賽,唯一任務 就是「為國爭光」。過往因經濟條件所限和資源不足,方要因時(體)制宜,但國家今天不是已經富起來了嗎?否則官員的海外資產怎會有30多萬億這驚人數額? 再者運動產業早已滲入大量的經濟利益,商業以外也多的是,不然李娜又怎會曾經一度在2002年隱退,並坦言:「你們這些領導和教練讓我出成績,不就是要升 官發財、分房子嗎?」


其實當政者,尤以專制政權為甚,總想千方百計透過國家運動員在國際比賽取得佳績,同時期盼那30多萬億句的「中國!加油!」可以牽動國民的愛國情緒,轉移他們的視線,過往是一窮二白,現在卻是貪腐不公,最終也就是疏導社會怨氣和憤懣,河蟹可期。


至於體制產出的運動員,不過就是國家爭榮奪譽的工具,所以他們得到獎牌時又怎能不感謝國家的栽培。所以李娜當年贏取錦標不知要感激國家,馬上惹來官媒,也 少不了愛國同胞的痛罵,且不說她那更大逆不道的說話:「不要說我為國爭光,我是為自己。」捱出頭的運動員還好,只要謝恩,可惜那些犧牲了半生時間訓練,摧 殘了身體,卻未能奪取獎牌的「失敗」運動員,遭國家棄之如敝屣,倒不如要向誰討債?說到底舉國體制既滿足了當權者的虛榮,且開愚民統治的方便門,卻不惜犧 牲無數運動員的人生,這不就是「愛國的其中最佳寫照」。


李娜贏得錦標後,更有網友希望她能上央視春晚。春晚是內地新春期間的焦點,不知多少名人夢寐以求擔任嘉賓,然中國的搖滾之父崔建,亦因表演歌曲的歌詞需事 先呈送審查,而謝絕這千載難逢的亮相機會。至於娜姐被記者問及若今年的春晚導演馮小剛致電邀約,會否上春晚,她的回答同樣硬骨盡現:「我關機。我不會上春 晚,難得有時間陪家人,我會在家,不接受任何邀請。」


新春之際,我祝願各位可以多點時間陪伴家人;來年也要為己爭光。

蕭雪樺: 花點心思送大「福」



  

每年歲末給親友、同事寫揮春,除了傳統的四字句,都必附上一個大大的福字。今年同樣寫了不少,而福字寫得特別多,給同事就寫了幾十個。原因大概是大家看到今年的福字「唔止福字咁簡單」。

福字的寫法很多,查查書法字典,看看名為「百福」的書法作品,會見到各種不同結構、形狀、書體的福字,琳瑯滿目。但福字的原來意思是什麼?

福字可以追溯到甲骨文,《殷墟甲骨文》實用詞典有對福字的圖例分釋,圖中左邊的「示」旁是為祭台:(1)是祭台上的貢品,(2)是祭台。福字右邊:(3)是酒爵,(4)是酒瓶,(5)是一雙手。《說文解字》說,福,「祐也。從示,畐聲。方六切。」意思跟從造字原意,就是祭祀神靈,祈求庇祐。
大抵,人所祈求的內容,隨時代而不同,而且越來越多。清代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說,福者備也,「無所不順者之謂備」。福與富同音,富當然就是福的主要內容之一。依五福之說,除了富貴,還有長壽、無病、子孫滿堂、善終。



如今的福字右邊從「畐」,直觀是「一口田」,但有「一口田」就算有福嗎?據《漢典》,「『畐』,本象形,是『腹』字的初文,上像人首,『田』像腹部之形。腹中的『十』符,表示充滿之義,則『畐』有腹滿義。」

這「田」中裝滿什麼,代表着你對「福」字內涵的理解。我今年寫的「福字」就往「田」裡裝上不同的東西。這是受一位習書法的朋友啟發的。朋友不久前在臉書貼上兩個「福」字,一個在田字的四個方格中以陰文(「福」字為陽文)寫上四個福字,合起來寓意五福臨門;另一「福」字的「田」中寫的是2014。這是朋友的老師和師姐寫的。

  

這很有意思,我也仿照着寫了送給朋友。後來覺得還可以有更好的發揮,「田」裡於是就熱鬧起來了,馬、惜、大順、靚、平安、大吉、大吉大利、春、財、勤等字陸續進佔。「福」字裡嵌入不同的字,意思都一看就明。同事們見到,很歡迎,還有人提出新的要求。

有人要求嵌入「贏」字。筆劃很多,頗有挑戰性。後來一試,其實不難。有人恐怕自己不「贏」即「輸」,也要「贏」。有人要求嵌進「發」字,但這麼一來就變成「發福」──發胖──了;有人因而要嵌進「秀」(瘦)字。

最受歡迎的是什麼?答案是「平安」,平安是福也。

我相信,華夏先民幾千年前以各種祭品向上天祈求的,首先是平安。「平安是福」一語其實是人生在世最大的祈求,幾千年不變,社會富裕了亦一樣。沒有安全,其他的都失去意義,或者根本無存。這句話不是隨便說說的,而是源自《莊子》的「平則福」一語。

送出很多「福」字,換來很多感謝。很開心,感覺是,「施比受更有福」。


  

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

蕭雪樺: 從「南蓮園池」看粵語之變調




在〈怎樣貼春聯?擲骰子決定算了〉這篇舊文中,曾拿香港近年新建的「南蓮園池」為例,說明什麼是陽平聲──「南蓮園池」四字就都是粵語中最低沉的陽平聲。四字連讀,說者聽者都不暢順。近日有讀者留言說:「園字且讀陰上聲,可免拗口,又更合廣東話之語言習慣,何必故()?」這就是說把「園」讀作「院」,讀成「南蓮『院』池」。

我也聽朋友這樣讀過,有「耳」目一新之感,可是覺得很不自然。這樣的讀音是否會為大眾接受、約定俗成?我大有疑問。

粵語有很多變讀字,「園」是其中之一,花園、幼稚園、頤和園、醬園中的「園」都從本來的陽平聲讀作陰上聲。可是,並不是所有「園」字都可以這麼變讀的,下列這些詞中的「園」字就不變:墓園、大觀園、動物園、田園、庭園、樂園、陵園、果園、清華園、校園、莊園、茶園、伊甸園。以上的「園」字都在詞尾,都不變。也有可變可不變的,如御花園。

再看這些構詞:園藝、園圃、園地、園丁、園田、園林、園陵、園區、園子、園遊會,「園」字在詞首,音調都不變。就我所知,沒有「園」字在詞首而變調讀出、說出的。

所以「園池」中的「園」讀陰上聲以成特例,難免奇怪。

黃錫凌在《粵音韻彙》的〈廣州標準音的研究〉一文中,對廣府話的變音有不少論述。文中列舉的變調詞彙甚多,例如:前年、上樓、書枱、冇錢、花藍、南洋、沙梨、工頭、鎖鏈、祠堂、公園、紙牌、木鉋、芥蘭、耳環、香芹、圍棋、畫眉(鳥名)、竹簾、二弦(樂器)、風爐、旗袍、楊桃、燒鵝、車輪、臘腸、對聯、笑話、圖畫、燒賣、監犯、鋪位、地下、雞蛋、臘味、有料、隨便、書薄、歸隊、草帽、模樣、姊妹、太太、花旦、小販、金鋪……系統地列舉出各個聲調字的變調。

他接着指出:「由上面的許多例子看來,我們卻發現了一個通則,就是從文法上講,差不多都屬名詞類,而變聲都是末後的一個音。」還可以補充一點是,都是從低往高變。他又指出,類似的詞不一定要變讀,例如鐵牀、紅茶、精神、白鹽、鳳凰等的尾字不會變讀。變讀的音有時會在詞首,如黃沙(廣州地名)、綢衫、絨衫、轎伕。我還可補充皮褸、婆(「頗」音)乸數、腸粉、帽徽、樣靚聲甜。相對於尾字的變調,首字的變調少得多。

名詞以外的變調,主要是雙字副詞,如:慢慢,漸漸,都是尾字變音。若把首字變調,詞義也變了。紅紅、白白、重重、靚靚、壞壞……的首字若變調了,都有「很」的意思,語氣加重。我覺得,這也是西關口音的說話,年輕一輩好像不會這麼說了。

有時,音調改變是為了表示不屑、輕蔑之類態度,例如說橫門、後門的「門」字讀 mun2,沙塵友、西裝友的「友」字讀「柚」(奇怪的是道友不叫道「柚」),嗰個人的「人」字讀「忍」。所以「中華」若是鋪號,「華」可讀作「畫」,否則「華」仍讀陽平聲。

香港的電視、電台的新聞報道員似乎都不知道粵語變調之微妙,愛把兩個人、三個人讀成兩個「忍」、三個「忍」,我聽到總覺得礙耳。

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

添馬男: 厭惡




北京維權律師許志永被判囚四年,北京仲好意思問香港人心點解未回歸,仲詐儍扮懵。今時今日,唔少香港人厭惡內地一切,由行為層面如自由行行李車轆腳、財大氣粗、隨街吐痰蹲坐,到反內地新移民來港爭資源,攞福利,再到內地制度敗壞,貪污橫行,貪婪、行騙、社會道德淪亡、領導人醜聞,再加上近年瘋狂維穩,壓制異議聲音。許志永為民工子女爭取平等教育機會,要求領導人公開資產,就被判四年,政治如此黑暗,你話有冇人會真心支持共產黨。整個共產黨政權形象,由2008京奧後一路變壞。你可以講係一種集體情緒反射,唔一定理性,但我絶對理解厭共情緒。

華叔那代一直期望中國會逐步變好,即使在香港爭取民主,其終極目標仍然係希望香港可以影響內地,將中國和平演變。呢種大中華膠家國情懐,同屈原一片丹心為楚懐王一樣,折磨死多少中國知識分子。你叫香港人理性地區分內地好與壞,既有壞一面,亦有好一面,不應過分偏激,但我相信,香港人會逐步走向徹底否定共產黨及內地一切,因為過去香港人謹守一套禮義廉恥公正公義等價值觀,今日正正被共產黨打倒。許志永一案,共產黨站在香港人核心價值對立面,一個只要具備常識之人,都會對此政權感到厭惡。

呢種厭惡情緒,會隨住內地官員及官媒指指點點而加劇,大家睇到自扶植梁振英上場後,一大棚古靈精怪紅衛兵式團體湧現,用內地一套不文明方式去扮壓力團體、搗亂、搞事,製造人為混亂,呢棚人每一次出現在電視新聞,共產黨形象就會再減分。周融愈高調去宣傳其歪理,巿民就愈慶,等待大爆發。

中國窮得只剩下錢,離現代文明標準愈來愈遠,大中華膠們一直天真認為巿場改革會帶來中產社會,創造民主化社會條件,三十年後,大家要承認係錯誤,內地中產只會爭取消費自由,其餘一切漠不關心。內地大量留港大學生,在香港這片仍相對自由的土地上,會為許志永判囚四年一事,站出來抗議嗎?才不會。我曾幾何時也自認係一個理性香港人,唔應該全盤否定內地一切,要分進步與落後,要支持內地走向中產社會,對中國變革抱有希望。

今日望返轉頭,只有用三個字作總結:「戅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