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

蘇賡哲:兩大社會事件比較



香港傳統左派領軍人物曾鈺成在董建華時代就說過,他們跟隨政府是有辱無榮。其實傳統左派在港英時代反對政府,同樣是有辱無榮。 港英時代,他們追隨北京路線,把文革式鬥爭火頭帶到香港搞暴動,失盡香港民心,所以有辱無榮;主權易手後,他們又作為特區政府護航人,替政府失民心的政策 背黑鍋,因而依舊是有辱無榮。最近,有人把1967年的左派暴動和現今的雨傘運動相提並論。我看,它們可以相提並論的只是,兩者是香港在1949年以來, 兩次最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就沒有甚麼共同點了。

香港左派67年暴動和雨傘運動的差別很多,首先是參與者社會身分不一樣。左派在67年是社會上的弱勢族群,但因為在潛意識中,他們自覺為「偉大祖國」在香 港的代表,和社會上歧視他們的「左仔」稱呼,形成巨大心理落差。左派受到歧視,和昔年香港人口結構有關。從1949年到1967年,有大量政治難民或經濟 難民抵港,這些人在情理上肯定對共產政府欠缺好感。港英沒有民主政制,與中國的欠缺一樣,但起碼給港人自由和法治,沒有階級迫害,沒有政治運動,沒有大躍 進,也就沒有因之而來的大飢荒,不論貧富,基本上生活無憂。

因此,對於香港居然有共產黨同路人,心中不免有所鄙視。左派當然也知道主流社會對他們的看法,覺得自己是被壓抑的一群。相對來看,雨傘運動的啟動者是佔中 三子和「十死士」,他們來自高教界、宗教界、金融界、文藝界,全是社會地位較高一群;即使專上學聯的學生,也是官辦大學學生領袖為主導;在佔領行動中,甚 至包括律師、醫生、會計師等專業人士,和左派學校參與67暴動的群眾和學生不在同一水平(參與67暴動的雖然也有曾德成這種著名中學的學生,畢竟是極少數)。

其次,左派群眾雖然生活在香港,精神與大陸政權是相通的。中共以暴力造反起家,直到文革,毛澤東見到紅衛兵宋彬彬,還是說「要武」,因此香港左派在對敵鬥 爭時不可能產生超越暴力、揚棄暴力的鬥爭哲學。尤以暴動時隨街放置炸彈,在北角清華街炸死八歲的黃綺文和三歲的黃兆勳,用汽油燒死電台評論人林彬和林光海 給人印象最為深刻。曾在北京對港聯辦工作的吳荻舟在事後透露,左派曾把一批護航槍枝運進香港,擬以新華社、招商局及中國銀行三座大廈作堡壘與港英對抗,後 被北京制止。

近期香港雨傘運動之初是「以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發起人的構想是萬人靜坐,任由警察拘捕,不來拘捕就自首。這是受甘地、馬丁路德金公民抗命思想的影響,也是強弱對比下不能不採取的策略,此外又和佔中三子、陳日君、黃之鋒等都是講自我犧牲的耶教徒有關。

當然,以前香港民主回歸派與虎謀皮已告失敗,用愛與和平同樣不可能感動老虎,行動升級是不得不爾的應對手段,將來是否發展到本來沒有條件的武鬥尚在未知之數,只能說在和平非暴力的基調上,他們與67暴動時的左派大不一樣。

第三點分別是外部勢力參與問題。北京官方媒體和香港建制派宣稱雨傘運動是外國勢力煽動和支持的。可是一直未能提出具體證據。行政會議成員甚至荒唐地說,因 為他相信,所以一定有。但67年左派暴動和中國政府這外部勢力有關卻是事實。北京除了發動龐大文宣攻勢外,更火燒英國駐北京代辦處,邊境民兵又以強大火力 打死打傷港方多名警察,這都是外部勢力對左派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