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李天命 - 從血路之旅到天國之旅




The challenge to think better is a challenge to our integrity
                                                                ---- A. Flew

序幕:「反詭辯系統」之建構

有兩種情況不宜詭辯,其一是在立論正確的時候,其二是在立論不正確的時候.詭辯的兩大支柱是盲辯與狡辯.盲辯愚蠻,狡辯偽詐﹔其為詭辯則一.本文的主要目的,是要建構一個展示如何破斥詭辯的「反詭辯系統」.(1)

Michael Horner 和我之間的那場台上辯論(2),以及其後我所寫的《思辯與宗教》一文(3),觸發了相當多的回響.我一直沒有再寫文章對這類回響作出反應,因為不認為有此需要.事隔三年,最近明報出版社要出版《李天命的思考藝術》(戎子由牧師、梁沛霖教授合編),打算從上述「回響」之中選出幾篇文章,收入作附錄資料供讀者參考.本文就是在此機緣下著手寫的,寫時採取這樣的策略:從那些「回響文章」之中挑出最有趣的一篇加以批判,其用意則在於構造剛才提到的反詭辯系統.

挑選出來的文章是梁燕城博士(以下簡稱為「甲」)所寫的二萬言長文:《評李天命的〈思辯與宗教〉》(以下簡稱為《評》).

本文大概不能歸入論戰的範疇之中,因為一來在時間上(或非時間上)相距太遠﹔二來《評》文的大部分如今已是「無人認領」之物(見下面「窮途」一章)﹔三來重點不在《評》文,而在反詭辯系統,就是說不在所批判的對象,而在所指向的思考法度.

本文以「綜貫文理」的方式論述思考方法思考方法可以論述,思考藝術卻難以論述,或只能「展示」而無法「論述」.比如在論述思考方法的同時,或可透露出一點思考藝術.近似《易系辭》所謂「神無方而易無體」,思考藝術的唯一「公式」就是:思考藝術沒有公式《文心雕龍》有言:「詩有恆裁,思無定位.」思考藝術運用之妙,存乎一心.雖不能至,心嚮往之.

一、血路之旅的寓言

(A)錯的故事

西風殘照,塞外秋寒,萬裡黃雲壓著萬裡黃沙.天山腳下,一個身形瘦長、書生模樣的漢子,橫越瀚海,在戈壁上獨行.

斜陽照眼,無法看清這人的容貌.只見他似漫不經意地踱步,其實疾如流星,朝著天山的方向,轉瞬間已沒入蒼茫裡.

月初升,那人已來到天池.縱目四望,盡是白皚皚早雪冰封.這人走到一塊形狀奇特的岩石旁坐下,閉目養神,靜候約定在此相會的紅顏知己,江湖第一美人花非花.

月已中天,仍未見人忽想起原來又記錯了時間,應是去年今日、此時此地相會才對,如今只有悵然離去.臨走時,心意一動,運氣於指,在石上題了一詩:

登山之時無法卸下的
就是自己
思念之中無法卸下的
就是你

詩成,剛欲離去,突覺下方數十丈外,有一臃腫身影晃動.影漸近,來者手拿一根蛇
身狗頭棍,口中哼著兒歌:

一閃一閃亮晶晶,
滿天都是小星星......

一面唱一面蹦蹦跳跳向上爬,情景滑稽,原來是專靠邪功在江湖上混的莫東西.
莫東西一見那人,頓時面如死灰,腳底抹油,轉身欲逃.怎知眼旁一閃,那人已在眼前.莫東西發覺退路已全被封殺,唯有誠惶誠恐地說:

「您老人家......
「誰說我老?我只是出生得早.本人百載修為,神功內斂.你根基全無,看起來比我老得多了.
莫東西一聽,心想這回糟透了,記起江湖傳聞:那人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老.叫他「老人家」,真是犯了大忌.只好巧言賠笑說:
「是是是,您內斂的神功......
「內功就是內功,什麼內斂的神功?
「是是是,但剛才您不是說您神功內斂的嗎?
「我說就是老實,你說就是諂媚.
「是是是,您武功蓋世......
「胡說.誰都知道我的武功也有弱點的,就是分不清‘犬’和‘太’,往往犬吠就
以為太太追來.
「是是是,您講笑了.
「當然是講笑,我的武功哪有弱點的呢.
「是是是,所以小人不敢跟您過招比試.
「什麼過招比試不過招比試?你還差得太遠.我只是要順手一刀,給你一個教訓.那是教訓,不是過招﹔是演示,不是比試.

說罷袖角一拂,手刀過處,莫東西就此被廢了邪功,軟倒在地,像一泡泥.

(那人記錯了約會時間而遇見莫東西,順手把莫東西那錯漏百出的邪功廢了,莫東西會不會知錯認錯,決心改錯呢?)

(B)錯的教訓

上帝永無錯,凡人皆有錯,這就是上帝的錯.
既然凡人皆有錯,所以大人犯大錯,小人犯小錯,準時的人準時犯錯.
以上的論調,當然有錯.沒錯的是:智者知錯,誠者改錯,盲狡之人死不認錯.
死不認錯,那是自閉之道.盲辯狡辯,終會陷入血路窮途.

二、四盲

《思辯與宗教》例示思考方法時,用了部分篇幅批判甲的論調.甲認為自己的論調半點沒錯,寫了《評》文回應.從以下的分析可見,《評》文本身又犯了十二種錯謬,可歸類為四盲、三妄、五伎[]4 .現在先剖析四盲.

(A)喻盲

王老五登報征婚,應征信如雪片飛來,都說樂於把自己的太太轉讓給他.這就是「有人辭官歸故裡,有人漏夜趕科場」的一種比喻性的闡釋了.

比喻在語言中有十分重要的功能.若嚴重欠缺對比喻的了解能力,便可稱「喻盲」.「喻盲」一詞本身即含比喻的性質,像「文盲」、「科盲」等詞亦然.《評》文顯出甲似乎嚴重欠缺對比喻的了解能力.

例一《思辯與宗教》有一章順便破斥甲的論調,該章的標題為「順手一刀破盲辯」.甲認為這個標題是不可解的.他說自己「初看時用頗冷靜和嚴肅態度[不知道看下去時能否保持這個態度]......但一讀其標題卻不禁失笑,所謂‘順手一刀破盲辯’,使人完全摸不著頭腦,思辯的探討又如何有‘順手’,如何有‘一刀’.‘順手’一詞的日常用法是指一身體的隨意動作,‘一刀’一詞是用刀斫去一些物件,這斫去物件的隨意動作,又如何和‘思辯與宗教’的主題有關呢?[]5

例二「歷史教訓我們......」、「歷史的裁判是公平的」、「真相如何,歷史終會知道的」......這類常見的說法能否成立是一回事,但不能說那是不可解的句子.由於我寫文章比較謹慎,至少希望寫得比較謹慎(加上這句「至少......」也是為求比較謹慎),所以上述那類語句雖不難解,但《思辯與宗教》在說到「歷史終會知道的」這句話時,還是立刻加上一個詮釋句:「我的意思只是說.......甲在引述時,很碰巧,把那個詮釋句剛好漏掉了,然後批評「歷史終會知道的」,認為這是一個沒有意義的語句.甲說:「‘歷史終會知道的’更是莫名其妙,‘知道’一詞是指一個具體而有思想的生物體()用其感覺或思維去理解,難道‘歷史’是一個‘具體而有思想的生物體’,可以去知道嗎?‘歷史’一詞不是指一個實實在在的生物,何以又能‘知道’呢?這是語言分析ABC也未懂的表現.

例三《思辯與宗教》以「‘盲撞式’的、盲目胡混的詭辯」一辭去刻劃甲的論辯,甲這樣回應:「從‘盲撞’一詞的日常用法看,盲是指‘盲眼’,即生物失去視力的狀態,‘撞’是兩事物的相碰擊,‘盲撞’當是指‘生物失去視力而碰擊一些事物’,這在經驗上有時可以見到,但這經驗上所見的狀況如何可以用‘式’這個字連起來呢?......又‘盲目胡混的詭辯’,亦是扑朔離奇的語句,‘盲目’一詞是生物失去視力的狀態,‘胡混’似是一形容詞,一般指‘糊塗混帳’,‘混帳’可指‘混亂帳目’,有時也意指‘男女發生同帳的婚外性行為’,請問‘生物失去視力’如何會和‘糊塗地混亂帳目或男女發生同帳的婚外性行為’連起來呢?而且又忽然拿來形容‘詭辯’,更是風馬牛不相及.

上面三段引文,是從《評》文之中順手舉出的一些例子.倘若循著《評》文的思路(如果有的話)來看,那麼我們甚至不能說「順手舉出的一些例子」,因為(按其思路來說)舉例又如何有「順手」的呢?「順手」一詞的日常用法是指一身體的隨意動作,這身體的隨意動作又如何與「舉例」有關呢?不單如此,連「舉例」一詞也是不通的,因為「舉」是某種向上的動作,這向上的動作又如何與「例」關連起來呢? 以上那種「喻盲思路」,是一種作繭自縛的思路.《評》文本身就有不少含比喻的詞語,例如開首第一段即有「問題的漏洞」一詞出現.依據喻盲思路,這個詞就應刪除,因為問題怎麼會「漏」,怎麼會有「洞」的呢?

喻盲思路會使自己的詞匯變得極度貧乏,因為語言裡有大量包含比喻或源於比喻的字眼.「山腰」、「床腳」、「盲婚」......都屬於這類字眼.仿照喻盲的說法,腰是生物體的某柔軟部分,山怎麼有腰的呢?腳是生物體咽氣(譬如被人氣死)的時候用來伸直的部分,床又怎會有腳的呢?「盲」是指生物失去視力的狀態,「婚」是指男女發生同帳的婚內性行為,請問「生物失去視力的狀態」和「男女發生同帳的婚內性行為」又有什麼關連呢?

諸如此類的質問,在明眼人看來固然是荒謬的,但在喻盲看來卻很有道理.不過,在喻盲看來,「在喻盲看來」這個片語也是不通的,因為既然是「盲」,又如何能「看」呢?

(B)諷盲

地球不能踢,傻瓜不好吃.「地球」一詞原有比喻的性質,「傻瓜」一詞則有諷喻(諷刺性比喻)的性質.地球上有沒有傻瓜的呢?當然有,有小傻瓜,也有大傻瓜.最大的傻瓜有多大呢?讓我們用「諷盲」一詞指謂那些對諷刺的了解有極大困難的人.《思辯與宗教》以「雜亂、胡混、血肉模糊的‘一團推理’」去形容甲的「推理」.這個形容明顯含有諷喻的成分.

甲不喜歡這個形容,提出了下邊的反駁:

「‘雜亂’一詞日常用法是形容‘事物不整齊的堆放’,‘血肉模糊’一詞日常用法是形容‘生物體血肉分不清’,通常形容人被汽車輾過或生物體受傷害的狀況.很奇怪,竟然這兩個形容事物和生物體的詞句,竟被用來形容‘推理’!而且還加上‘一團’這形容詞,有‘推理’是‘一團’的嗎?有‘推理’是‘一團’事物或‘生物體’嗎?

甲這種回應好不好笑?設若有人用諷喻來譏笑你,笑你是「一條傻瓜」,如果你想還擊,想令對方笑得人仰馬翻,敗下陣來,那麼最好就是作出諷盲式的回應了,比如這樣說:

「‘一條’的日常用法是形容‘一枝或直或曲的棒狀物體’,‘傻’的日常用法是形容‘生物體笨得滑稽或蠢得瘋瘋癲癲’,特別是形容腦袋像被汽車輾過而受到傷害的怪異言行,‘瓜’的日常用法是指‘某些植物的某些形如香蕉鼻的通常可吃部分’.很奇怪,竟然‘傻’和‘瓜’這兩個詞句,竟被用來形容我這個人形生物體!而且還加上‘一條’!有人形生物體是‘一條’的嗎?有人形生物體是‘一條傻瓜’或‘一條生物體’嗎?可見閣下連語言分析ABC 都不懂!

要是別人聽了你這麼「反駁」之後,雖笑個半死,但沒全死,反而宣稱你的反駁有理,宣布以後不再叫你做「一條傻瓜」,決定改稱你為「一隻傻蛋」,這時你如要乘勝追擊,務求對方笑個氣絕身亡的話,那麼可以進一步回應如下:

「‘一隻’的日常用法是形容‘一個單位的非人形生物體’,‘傻’的日常用法前面已有界定,就是形容瘋瘋癲癲或腦袋像被汽車輾過,‘蛋’的日常用法是指‘某些生物體的某些可分離的部分,狀如甩掉了尾巴的怪Q .很奇怪,竟然‘傻’和‘蛋’這兩個詞句,竟被用來形容我這個人形生物體!而且還加上‘一隻’!有人形生物體是‘一隻’的嗎? 有人形生物體是‘一隻傻蛋’或‘一隻生物體’嗎? 可見你連語言分析ABC 都不懂.須知道,我雖然傻,卻不是蛋! 我媽媽經常叫我經常記住:我是胎生的,不是卵生的.

(C)語理盲

甲認為凡是論辯必須「對其中每一個字詞都有界定」,否則的話,整個論辯就會「自動潰退」(甲如是說).[]6

這個看法,姑名之為「字字界定主義」.依據字字界定主義,古往今來一切論辯均已「自動潰退」了,因為從來就沒有論辯「對其中每一個字詞都有界定」的.下文分析字字界定主義的荒謬性.

(1) 字字界定主義的荒謬性

我在其他地方已多次論述過語理分析,這裡只稍提幾項有關的注意點.

a.必須與無須--哲學家詹姆斯(W.James):「智慧的藝術,就是知道什麼東西可以省略的藝術.」恰到好處是最考功夫的.略言之,在思考或討論時,若有概念或用語曖昧不明或帶誤導性而使得思考或討論無法有效地進行下去,那就必須釐清那概念或用語﹔反之就無須如此.否則便是庸人自擾,節外生枝.一句話:有病要醫治,無事不開刀.[]7

b.定義與釐清--定義(界定)是釐清概念或用語的一種重要的模式,但不是唯一的模式,也不是最基本的模式.定義不是釐清的唯一模式,因為除了定義之外,還可藉著展示、例釋、詮述、比喻(以及較專門的公理法、還原法等等)去進行釐清.至於說定義不是釐清的最基本模式,則是因為我們初學語言的時候,不能靠定義,而只能通過展示、例釋等途徑在具體的經驗情境裡學習最初的用語.(誰是從定義學會「吃奶」一詞的,請舉手.)

c.倒退與循環--要有效地界定每一個字詞,可能嗎?在界定第一個字詞的時候,若要避免循環(見下一段的解說),便需要用其他字詞來進行界定.假如必須「對其中每一個字詞都有界定」,那就必須界定那些用來界定第一個字詞的「其他」字詞,於是終須用到「其他其他」字詞來進行界定......照此類推,結果就會出現無窮倒退的困局--仿佛狗打架時用警犬去維持秩序,但警犬又參加打架,於是再用其他警犬去維持秩序,可是其他警犬又加入戰圈之中......

另一方面,倘若字詞數目有限而非無窮,這時雖不會出現無窮倒退的局面,但如果要「對其中每一個字詞都有界定」的話,卻又會產生循環.譬如第一個字詞由第二個字詞界定,第二個字詞由第三個字詞界定,第三個字詞又由第一個字詞界定,那便是循環.循環界定類似循環說理.比方路中有塊石,石上有盞燈.問為什麼置燈於石上?答曰「為免行人踢著那塊石」.再問何不把石塊移開?答曰「為了承托那盞燈」.

d.自打嘴巴--即使撇開上列各點不談,甲的論調還有一大漏洞,就是自打嘴巴,因為《評》文本身並沒有「對其中每一個字詞都有界定」.單以「對其中每一個字詞都有界定」這個片語來說,甲就沒有界定其中每一個字詞,甚至沒有界定其中任何一個字詞,例如沒有界定「界定」這個字詞.

(2) 無謂的何謂

《思辯與宗教》有這兩段話:

「沒有任何說法是所有人都接受的說法--包括這個說法本身在內﹔然而一種說法是否正確,跟別人是否接受它是無關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作品的高下之分該是如此,論辯的是非之分亦是如此.是非高下既分,愚人不曉得又有什麼關係呢?明眼人能看得出來的.明眼人的人數不多又有什麼關係呢?歷史終會知道的.我不是說歷史會記載我們,我的意思只是說:如果我們的立論確當,儘管往昔屢有是非顛倒的時期,儘管現世常有黑白混淆的詭辯,但只要人類基本上是講理的,只要人類的發展過程雖有曲折但大體上還是朝著理性的方向邁進,那麼,終有一天,人類所知的真理或確當的論斷就會包括我們的立論在內,要是人類不會在那天之前已經滅亡了的話.

「其實,就算歷史不知道又有什麼關係呢?如果上帝存在,上帝定會知道的.但就算上帝不存在又有什麼關係呢?如果我們有理性,我們應能知道的.我們能知道、能思考、能分辨是非高下,這種能力便是我們的理性.我們的理性正是我們最可珍貴的‘自己的核心’或‘核心的自己’.那就是我們的‘裁判者上帝’,也就是‘得失寸心知’的‘寸心’或‘寸心上帝’.人的生命在升進的歷程中,第一階段面對朦朧的自己,第二階段面對家人,第三階段面對朋友,第四階段面對社會,第五階段面對當代,第六階段面對歷史﹔在最後也是最高的階段,人面對裁判者上帝,即面對寸心上帝,亦即面對自己的核心、核心的自己.[]8

上面所引的「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乃是名句,一般人都知其義.......能思考、能分辨是非高下,這種能力便是我們的理性」這句話則是「理性」一詞的詮釋句.引文內還有幾個詮釋句表明了「自己的核心」、「核心的自己」、「裁判者上帝」、「寸心」、「寸心上帝」諸語在文內全都指謂理性.理性的裁判如同上帝的裁判一樣,我們騙得了別人也騙不了自己的理性,我們最終要面對的就是自己理性的裁判.

甲在征引前面的文字時,又是很湊巧,把幾個關鍵詮釋句恰好刪去了,無影無蹤,然後聲稱「全段沒有一句話講得清楚」、「無法令人理解」、「一片糊塗含混」、「簡直是不知所雲」.甲提出以下一連串詰問:

「何謂‘作品高下’?何謂‘該’?‘作品的高下該如此’的‘如此’是什麼?......‘歷史終會知道的’更是莫名其妙......難道‘歷史’是一個‘具體而有思想的生物體’,可以去知道嗎?......然後一句‘只要人類的發展過程雖有曲折但大體上還是朝著理性的方向邁進’,簡直是不知所雲.何謂‘人類的發展過程’,完全沒有交代,‘發展’是指什麼,‘曲折’是指什麼又沒有交代,然後來一句‘大體上’,也是不明所以,何謂‘理性’,何謂‘朝著......的方向邁進’,又無交代,只是‘信口開河’......何謂‘自己’?何謂‘核心’?[]‘自己的核心’?反過來說的‘核心的自己’又是什麼? 是否等同於‘自己的核心’? 何以面對‘寸心上帝’即面對‘自己的核心’和‘核心的自己’? 何謂‘寸心’? 何謂‘上帝’?何謂‘寸心上帝’? 又何謂‘人的生命’?何謂‘升進歷程’? 何謂‘階段’? 何謂‘面對’? 何謂‘朦朧的自己’? 何謂‘當代’? 何謂‘歷史’? 何謂‘最高的階段’?階段之間有何連結關係? 全段沒有一句話講得清楚」.

這一大堆「何謂」,是否有點不知所謂?在討論時,倘若(比如說)「自我」是當時的關鍵概念,那麼追問「何謂自己?」這當然沒有什麼不妥.大為不同的是,設想A B :「早知如此,就不生你出來了,!不過我要面對既成的事實.總之你得記住自己是胎生的,不是卵生的呀!B 這樣回應:「沒有一句話講得清楚,一片糊塗含混,無法令人理解,簡直是不知所雲.何謂‘如此’?沒有交代!何謂‘面對’? 沒有交代!何謂‘自己’? 沒有交代!」你要是聽到有人這樣說話,我猜你一定能猜到說話的人是誰,換言之就是能夠猜到「何謂B 」了.

碰到這類孩子氣的胡鬧質問時,有三條藥方或三種辦法可試用來點醒問者,助其心智成長:

()問者用「何謂x?沒有交代.何謂y?又無交代」這種套式來不停發問,我們可以反問他:「何謂‘何謂’?何謂‘沒有’?何謂‘交代’?你並沒有交代‘何謂’,又沒有交代‘沒有’,更沒有交代‘交代’.

()拿上一小節的a d 四個注意點向他宣讀一遍,教他明白字字界定主義的荒謬性(尤其讀到「有病要醫治, 無事不開刀」這句話時,要唸得特別大聲).

()經過剛才兩步提點之後,如果對方仍然不醒,那就不妨將我多年前寫的《語理分析的思考方法》一書找來,翻開第31 ,盡最後努力,讀這一段給他聽:「這種方法並不是要漫無目標地去分析任何語辭,而只是要分析論題中的關鍵用語.就以‘人是否命定?’這問題來說,我們不必追問‘「人」是什麼意思?「是」是什麼意思?「否」是什麼意思?’可是我們卻要分析清楚‘命定’的意思,因為這是解決那問題的最起碼的條件.[]9

總括言之,像前述B 的那種「何謂......,可謂無謂.B還以為提出那連珠炮似的「何謂......」就叫做語理分析呢,其實那只能叫做「傻析析」吧了.只會傻析析的人可稱為「語理盲」.語理盲的傻析析絕不等於語理分析的思考方法,語理盲的傻析析僅能轉用做華爾滋舞的口述示範方法而已--

縫拆拆,縫拆拆
傻析析,傻析析
縫拆拆縫拆拆
傻析析傻析析

(D)邏輯盲

我在所教的「數理邏輯」和「高等邏輯」的班上發現,有許多相當聰明的學生都表示很難掌握高度抽像的思維(這種專門的思維方式亦非人人需要懂得的).另一方面,在「思考方法」和「普通邏輯」的班上則發現,班上所有學生都能學會一般的邏輯推理,具備起碼的邏輯思維能力.

欠缺起碼的邏輯思維能力,可以謂之「邏輯盲」.必須分清的是,「沒有學過邏輯」不等於「邏輯盲」.很多人都沒有學過邏輯,但有很強的邏輯思維能力.我們可參考一些實例來檢查一下自己是不是邏輯盲--

(1) 自相衝突

例一「明明是笨到連日常語言也看不懂,卻又要字字句句故意不明白一番」.說者以為這句話可用來批人,然而世界上是不會有人給這句話「批個正著」的,易言之,世界上不會有人「明明是笨到連日常語言也看不懂,卻又要字字句句故意不明白一番」的.因為:如果是明明笨到看不懂,那就不是「故意」不明白﹔如果是「故意」不明白,那就不是明明笨到看不懂.

「明明是笨......」這種不太聰明的話是誰說的呢?你參觀過前面三節展覽出來的那種頭腦或思路之後,這次我不用猜就知道你不用猜也能算到「明明是笨......」是誰說的了.是的,在《評》文的結尾部分可找到這句話的出處.

例二甲說:「‘思’文[即《思辯與宗教》]是一篇無法令人讀得明的文章」,同時又說這篇文章「在論辯上錯謬百出」.我是人,如果要我讀一篇無法令人讀得明的文章,我可沒有本事分辨那篇文章是否在論辯上錯謬百出了.但甲就有這種本領.

自相衝突的說法,就像用鬧鐘來叫醒自己吃安眠藥那樣滑稽.[]10

(2) 倒顛邏輯

從事邏輯証明,需要邏輯頭腦.沒有這種頭腦就不要假裝有,根本沒有頭腦就更加不宜假裝有.在風水星座等問題上假裝,還較容易騙倒人﹔在邏輯問題上假裝,卻只會為識者笑.底下就是一個好笑的個案.

世上有沒有矛盾命題的呢?當然有.例如「世上有矛盾命題並且沒有矛盾命題」,這述句便是一個矛盾命題.但按照甲的論調,世上是沒有矛盾命題的.甲說:「因邏輯矛盾而被取消,又如何能構成一矛盾命題呢?」我們知道一個命題有邏輯矛盾就成為矛盾命題,唯獨甲知道一個命題因邏輯矛盾就會被取消,結果宇宙間就不可能有矛盾命題了.

這種顛倒的想法導致甲顛倒了歸謬法.

什麼是歸謬法呢?比方我們要論証「所有人都是歐洲人」這個斷言有錯謬,我們暫且假設這個斷言為前提,推出「所有中國人都是歐洲人」的結論,再由結論有錯謬而逆推出前提有錯謬.這論証過程即採用了歸謬法[]11 .歸謬法是一種簡單易明的論証方法或推理方法,中學數學都常使用.邏輯家數學家要証明某個假設有矛盾(矛盾乃典型錯謬)的時候,往往採用此法,就是從假設推出矛盾的結論,再由結論有矛盾而反推出該假設(前提)有矛盾.

現在甲把這種推理方法剛好顛倒過來,認為前提涵蘊矛盾結論並不表示前提本身有矛盾,因為從前提推出來的那個作為結論的述句既有矛盾,便可以取消:「這述句是矛盾的,是假的,故可以取消」甲說.[]12

這是一種匪夷所思的顛倒思路.正常思路是這樣想的:「從‘所有人都是歐洲人’可推出‘所有中國人都是歐洲人’,由結論有錯謬可逆推出前提有錯謬.」顛倒思路卻是這個樣子的:「從‘所有人都是歐洲人’可推出‘所有中國人都是歐洲人’.結論既有錯謬,故可以取消﹔既被取消了,就不會影響前提,因此不能証明前提有錯謬.

這種驚世駭俗的「顛倒歸謬法」,會使全世界的邏輯家和數學家頭痛不已.如上所述,邏輯家數學家要証明某個假設有矛盾時,常會試行從那假設推出矛盾命題﹔但如今矛盾命題「因邏輯矛盾而被取消,又如何能構成一矛盾命題呢?」這確是一個難以取消的頭痛問題.

《思辯與宗教》給甲這種聞所未聞的推理取名叫「顛倒邏輯」,甲在《評》文裡表現得異常憤怒.其實改個稱號也行,譬如把「顛倒」二字顛倒過來,叫「倒顛邏輯」,亦可.【附帶一提,甲說:「筆者沒有研究邏輯和思想方法,只懂一點皮毛,但從皮毛來看,也發覺‘思’文是一篇無法令人讀得明的文章」.要注意的是,甲所說的「沒有研究邏輯和思想方法」這句話雖明顯為真,但「只懂一點皮毛」這個說法卻是自我估計過高了.邏輯可沒有倒顛邏輯那樣的「皮毛」呢.倒顛邏輯不是邏輯的皮毛,倒顛邏輯根本不是邏輯.

三、三妄

甲宣稱《思辯與宗教》有「三度[]板斧」.從下文的分析可見,甲的說法全屬虛妄.

(A)標準妄

期待自己的女朋友變成美人,不如期待有個美人成為自己的女朋友.憑什麼標準斷定前一期待不如後一期待?答曰:以積極性為準--前者無所作為,後者進取.

但是憑什麼標準採取上述的標準呢?答曰:以前景為準--無所作為者沒有希望,進取者大有希望.可是又憑什麼標準接受這個「標準的標準」呢?......

以上的問答顯示,若要追問標準,總「可以」沒完沒了、一直追問下去的,關鍵在於對當時的情況來說有沒有追問標準的必要.比如立法機構為老人救濟金訂立如何算是「老人」的標準,那就是有必要的,可防止未老先衰的人一股腦兒跑來領取救濟金.反之,當動物園的告示牌聲明籠裡的蛇有毒,會毒死人,這時如果批評該告示「沒有先列明何謂‘死人’的標準」,那卻是一種愚蠢的批評了.

分辨一個人是否愚蠢的標準之一,正是觀察他是否在無須追問標準的情況下追問標準.

甲聲稱《思辯與宗教》的第一道板斧就是「先把批判標準模糊化」.這是什麼意思呢?甲說:「如果想批判他人,先要列明何謂‘是’、‘非’、‘對’、‘錯’的標準」,亦即先要回答(甲問)「何謂‘真’?何謂‘假’呢?」這種問題﹔不然的話,所作的批判便會「自動潰退」[]13 .甲說:「其實‘盲辯論’者[指《思辯與宗教》的作者]在還未談到論題時,已經輸定了,因為他連拿去批判的標準也無交代」.現在批判甲這種論調.

(1) 濫索標準--以理性和事實為判斷是非對錯的依歸,這是文明人的共識[]14.「是就說是,非就說非,那便是真﹔是卻說非,非卻說是,那便是假」,這是亞裡士多德關於真理的經典界定[]15 .諸如此類的「批判標準」[]16,若要在進行批判時拿來先唸一遍,有何難哉?但有什麼必要這樣做?古往今來一切批判性的言論有哪些是先列明了是非對錯的標準或真理標準的?試想一個小學生把乘數算錯了,或一個中學生把歸謬法顛倒了,被老師批評,卻反指老師「連拿去批判的標準也無交代」,這樣的回應是不是強詞搪塞、逃避問題的狡辯?

(2) 自掘陷阱--據上所論,可知「如要批判先給標準,否則還未談到論題就已經輸定了,自動潰退了」這種論調,實屬妄見.姑名之曰「標準妄」.在《評》文裡,標準妄有自掘陷阱的特性,因為《評》文本身並沒有「先列明何謂‘是’、‘非’、‘對’、‘錯’的標準」,並沒有回答「何謂‘真’?何謂‘假’呢?」的問題,所以按照其自定的標準,《評》文「在還未談到論題時,已經輸定了」,「自動潰退」了--潰退到自掘的陷阱裡面去了.

(B)斷章妄

頭腦糊塗的人,只知道自己說了話,卻不知道所說的話有沒有漏洞.這種人最害怕逐點分析會使他們的錯漏纖毫畢現.當他們說了錯漏百出的話時,如果只給以籠統的批評,就只能評之為(例如)「錯漏百出」﹔但如果逐點分析,則可揭出(比方說)其中第一句話自相矛盾,第二句話以偏概全,第三句話犯了偷換論題的謬誤......這麼一來,那種種不同的破綻就無所遁形了.

《思辯與宗教》逐點分析、逐點批判了甲的論調,揭示其中有「概念錯亂」、「顛倒邏輯」、「胡混推理」等等弊病.甲無法作出針鋒相對的辯護,就把逐點分析說成是「拆散一段完整說話」(並稱之為批判者的「第二度板斧」),認為批判者「斷章取義」.甲說:《思辯與宗教》「先曲解一番人家的意思」,「把原是清楚的意思,安排成不清楚」.此言是否屬實?

甲的錯謬在於把逐點分析和斷章取義混淆,說別人斷章取義但卻完全指不出別人到底歪曲了什麼原文原義.這一類的謬妄,讓我們名之為「斷章妄」.茲申論如後.

有的人從「斷章取義」的「斷」字著眼,以為將原文的一部分「斷」開來征引便是斷章取義.這是對「斷章取義」的一種望文生義的曲解,其荒謬程度不低於把「交頭接耳」了解為某種非常吃虧的舉動:把自己的頭交了出去,只接回來一隻耳朵.

其實任何征引都必須將原文的一部分「斷」開來的(除非全部轉載).每逢征引就全篇甚至全書征引一遍,那恐怕並不明智,因為一來浪費紙張,二來侵犯版權,三來讀者不見得會有興趣,尤其征引像甲所生產的那一類言論.

然則怎樣才算斷章取義,怎樣不算斷章取義呢? 假設我說:「古人以為地球是平的,現代人都知道這個看法不對.」而你說:「李天命說‘地球是平的’.」那就是斷章取義.但如果你說:「李天命說‘古人以為地球是平的’.」那就沒有斷章取義--雖然你「拆散一段完整說話」而沒有把「現代人......」這一句也一起征引.簡言之,斷章取義與否,關鍵系於有沒有歪曲原義.
要是能夠給出確鑿的証據,指明原文原義如何被歪曲了,從而將混淆視聽之徒的痛腳抓住、釘住,釘在恥辱柱上,那確是一件不容錯過的賞心樂事.我是不會拒絕這種樂事的.前面「語理盲」那一節之所以不厭其煩,把拙作一大段征引一次,就是為了讓大家了解一下甲那種專把關鍵句子漏掉的、「獨具慧眼」或「一眼開一眼閉」的引述是什麼樣子的.相反,甲看來厚道得很,不喜歡抓住別人的痛腳不放.他只是口頭上怨對方斷章取義,實際上卻沒有指出自己的原文有哪一段、哪一句、哪一個字被歪曲了原義.為什麼如此寬容,只空說一下對方「先曲解一番人家的意思」、「把原是清楚的意思,安排成不清楚」,卻沒有把自己的原文征引出來,讓大家看看那個「原是清楚的意思」?這麼輕而易舉就能釘死論敵,何以舍此不為,客氣如斯?
這樣逼問其實是很殘忍的.一個人雙手掩面,說攝影師把他的臉扭曲了,「把原是好看的臉安排成丑陋」.你問他為什麼不拿開自己的手,讓大家觀賞一下那張「原是好看的臉」呢?這樣逼問就是十分殘酷的了--不是因為他的臉本來丑陋,而是因為他原來是沒有臉的.

(C)不相干妄

曲解相干性,把不相干的當做相干的,或把相干的當做不相干的,這樣的謬妄,且稱之為「不相干妄」.甲說《思辯與宗教》的第三道板斧就是「講些不相干的例子和判斷來混淆視聽」.實情是怎樣的呢?《思辯與宗教》採用「反例法」(method of counter-example)來論証,甲卻聲稱那是「利用舉不相干的例來放煙幕.但凡受過思想訓練的人,都知道舉例頂多可讓讀者增強聯想去理解一些抽像的推論,卻不能作為論辯的理由」.[]17

這個說法暴露了甲全然不了解舉例的相干性.著名的雄辯者如西方聖哲蘇格拉底,固然會得在辯論時以舉例作理由,一般的辯論隊成員也懂得這個辯論要訣.下面就用反例法來駁斥「舉例不能作為論辯的理由」這個論調.[]18

符號邏輯有一條表述反例法的簡單定理:

~Fy ~xFx

即使沒有學過符號邏輯也不要緊,只要知道這定理的涵義就行.這定理表示:一個反例便足以推翻一個全稱命題.譬如辯題是「所有人都孝順父母」,此全稱命題一碰到「不孝的人」這種例子(該全稱命題的反例)就會被推翻.換言之,舉出一個不孝的人即構成了「駁倒該全稱命題」的充足理由.又如大家正在辯論是否凡人皆老實,反方只須捉一個不老實的人來示眾,主張「凡人皆老實」的正方就要舉白旗投降的了,除非他是那個不老實的人的同黨.

一言以蔽之,凡受過正常思想訓練的正常人都知道,所謂「凡受過思想訓練的人都知道舉例......不能作為論辯的理由」這個論調,無非歪論而已.[]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