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

吳靄儀﹕反駁譚志源《聯合聲明》失效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在立法會宣稱《中英聯合聲明》已在1997年移交 主權之後「完成任務」,「50年不變」只是中方的聲明,與英國下議院議員指中國外交人員宣稱的聲明已「失效」("void")互相呼應。這個說法,不啻中 國單方面推翻先前與英國簽訂的國際條約,不但影響中國的國際聲譽,更直接打擊香港居民的人權、自由及原有生活方式所得到的保障。譚志源有沒有顧及香港人的 利益和感想?

 譚志源言論,不但一看《中英聯合聲明》文本已可見荒謬,立法會的官方檔案也清楚證明其與事實不符。

  中英談判歷時兩年,過程保密,香港人最擔心的是,不管將來簽訂的條約寫得如何美好也沒用,因為信不過中共政權會遵守信諾,讓香港人繼續享有自由。正因如 此,1984926日,港督尤德爵士向立法局提交《中英聯合聲明》文本白皮書的發言,一方面指出《中英聯合聲明》的主要內容是,英方繼續管治香港至 199771日,在交還中方之後,為高度自治的特別行政區。香港獨特的社會、經濟、法律及其他制度在1997年後得以維持,50年不變。同時,要令香 港及全世界對《聯合聲明》條文有信心,就必須有「對雙方政府實踐所有條款的有約束力的承諾」:

 "The key provisions enshrine an unequivocal commitment by the two Governments to implement the terms of the agreement and its Annexes, all of which are equally binding. In entering into such freely negotiated commitments, sovereign states stake their reputation and standing in the eyes of the world."

 由是,任何一方毀約背諾,都要面對全球的目光。

  19841015日、1618日,立法局一連3天辯論「本會支持聯合聲明」的「羅保動議」。布政司夏鼎基在1018日總結政府回應時,再次提及 《中英聯合聲明》"contains a binding commitment on the part of both the British and Chinese governments to implement all the provisions of the agreement."大多數議員願意向香港人推許這份《聯合聲明》,正是基於條約每個部分對雙方有約束力,保障原有制度50年不變的承諾。

須深入追問條約失效的根據後果

 30年後,特區官員推倒一切,忽然說條約早就失效了,因為收回主權,中方的目的已經達到。這是何等無恥之言!是否意在說明中國財大氣粗,就可以目空一切?

 英國議員,不過是要自己的政府向國會問責,干卿底事?其實香港議員,更須深入追問條約失效的根據和後果,請北京當局清楚說明,是否真的出爾反爾,當年接受回歸的基礎已不復存在。世人不禁要問,大國崛起的中國,究竟是個怎樣的國際伙伴?看「人心回歸」還是愈行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