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星期四

林天悟: 關於警察涉嫌打人,最危險的6個觀點





雨傘運動滿月,香港早就不一樣了,這場運動無疑令社會正在撕裂,從年齡分層到職業再到朋友兄弟父母夫婦,黃絲帶、藍絲帶、綠絲帶,還有最新的紅絲帶,政見不同者碰頭,輕則口角翻面,重則繼絕交動武,全民都捲入這場政治旋渦中。

香港警察無疑是佔領行動其中一個大輸家,除了施放催淚彈的決定惹起極大爭議外,亦被質疑對示威者使用過份武力,其中1015日金鐘佔領區發生警民 衝突期間,無綫電視新聞部拍下7名警員涉嫌群毆一名示威者,片段播出後令社會各界嘩然。目前涉案的7警已停職等候進一步調查。事件令撐警與責警陣營互罵不 休,警民關係緊張,令撕裂的社會增添深深的裂痕。

記者每天在港九佔領區游走,同時要採訪不同陣營的發布會和活動,這邊廂的佔旺群眾包圍警員,一邊爆粗一邊高呼「黑警」、「警犬」、「可恥」;那邊廂 別着藍絲帶的巿民高舉拳頭亦是爆粗,高叫「撐警察」、「真英雄」、「支持警方執法」,主題不同但氣氛同樣高漲。然而細心觀察,就會發現一些危險的觀點正在 「同聲同氣」的圈子裏不斷壯大,最終非但無助化解戾氣,反而會令警隊和社會進一步受傷,絕對非好事。

綜合前線記者經驗,關於警察涉嫌打人事件,有6個危險觀點正在莊大,各界應予警愓:


1.警察會疲倦、有情緒,一時失控值得原諒

佔領行動持續至今,退場無期,全港巿民都倦了,但香港警隊一向以「專業」見稱,警察學校亦有提供情緒控制訓練,如果以疲倦、受到挑釁或情緒失控作為做出偏差行為的借口,那無疑是在說,警隊已偏離「專業」的界線,那是貶不是褒,這種說法只會在幫忙倒。

佔領運動以來,警方承受着極大壓力,能幫助警方的,不是把警員的失控行為合理化,而是設法疏導和減輕其壓力。如果把焦點放錯,那警隊就如從未受訓、動輒以暴易暴的社團人物無異,以「警察也是人」這種觀點去撐警,完全錯誤矣。

有傳媒報道,涉嫌打人的7名警員被停職時需交出委任證,堂堂男子漢都不禁抱頭痛哭,連收取證件的警隊高層人員都「眼濕濕」,警隊同袍則提出發起籌款 活動,希望助7警渡難關。筆者看到有關報道亦眼框一熱,他們原本警隊尖兵,職責是對付重犯暴徒,該受到巿民尊重,如今卻被停職且可能被起訴,在感情上確值 得同情。但理性上,就算警員背負再多壓力,如果因一時衝動而捲入罪案,就應該依法處理,至於個人苦衷,只能留待向法官講述,那才是堪稱專業的警隊。

事實上,警方應該明白,由他們親手處理過的無數案例,犯人就是因一時失控而抱憾終身,如果受過專業訓練的警員在執勤時進行情緒渲泄,而社會仍然容許,那法治的防線將由內部開始腐爛,然後逐步崩潰,民眾對警隊失去信心,後果將會更嚴重。


2.佔領者犯法,該打!

「示威者嗌極都唔走,抵打」、「先撩者賤、打死無怨」、「警察打人有理」、「警察開槍都得呀!」、「係咪想犧牲做烈士呀?成全佢啦!」……,所有前 線記者都遇過以下情況:在撐警集會上,巿民口裏說要社會要和諧,支持警方嚴厲執法,但同時露出兇惡神情咒罵佔令者,對記者則粗言穢語辱罵,那種措辭和神 情,令人質疑到底是在支持暴力還是支持文明執法。

目前社會上有一大群人,把佔領者造成的不便及經濟損失,化作對暴力期望,期望有人出手代為實行,把示威者全部打退,那管是白道的警察還是黑道的社團人物,有人出手就好。但是,政治問題如果以武力解決,非但無法驅散佔領人群,反而令警方疲於奔命。

遺憾的是,「佔領者犯法,不值得同情」這種扭曲法治的觀點,獲得不少高官和名人支持,連民望高的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都說,佔領人士一方面犯法, 另一方面又要求警方執法,需要好好反省。有關人士似乎忘掉,世上之所以有「犯法者」,原因就是有法治;如果犯法的人就不應要求警隊執法,那才是真正無法無 天。


3.警員受挑釁,反擊合理

我們必須承認,部份佔領人士對警員並不禮貌,不斷作出語言上的挑釁,有人更會借機包圍警員起哄;而警員涉嫌打人前,電視台亦拍到有人向警員淋潑液體(肯定不帶腐蝕性)。然而就算是淋潑液體,那就代表示威者應該被打嗎?

警方是執法者而非行刑官,如示威者犯法,應該將之拘捕交由法庭處理,絕不能私下用刑。如果濫用私刑獲讚許,那下次處理襲警案時,是否又可以當場對把疑犯一槍轟斃?

年長一輩的港人都記得,在廉政公署未成立之前,警察被稱為「有牌爛仔」,對流氓或巿民都經常濫用私刑。其後警隊肅貪及推行文明執法制度,且奉行高薪 養廉,警察並非免費為巿民服務,穿起制服就是公僕,負起執法使命同樣需要守法,而警方之所以受到巿民尊重,並不是因為拳頭夠硬,而是效率高及專業的辦案態 度。勿忘初衷,能毁掉警隊的並非外界的批評,而是警員本身的行為操守出了軌。


4.把涉案警員標籤為「魔警」

傳媒或網民最愛在一件事情加上搶眼的稱號,那無疑有助凝聚眼球,而今次涉嫌毆打巿民的警員,有些媒體直接標籤為「魔警」,該形容詞本身極具導向性,亦令警方極為反感。如果警員做出毆打示威者行為是有失專業,而輕易把涉案者以妖魔化,是否也過於偏頗呢?

許多巿民都記得,「魔警」是廣泛於用20063月揭發的徐步高案,事中的警員徐步高暗裏策劃多宗嚴重罪槍,非法殺害了兩名警員及一名巴基斯坦籍的銀行警衛,他在槍戰中被轟斃後,事才被逐步揭露出驚人案情。

因此,就算警員涉嫌打人,案情與徐步高可謂差天共地,以過火的標籤加諸於事件上,那等同施以文字欺凌,只會激化仇恨,卻無助思考和化解矛盾。


5.把所有警察當作敵人

警方於9.28施放催淚彈後,據說不少人在facebook把任職警隊的朋友unfriend了,亦有網民表示:「邊個話警察做得啱,我哋唔再係朋 友!」其後有黑幫人物和反佔中者到各個佔領區毆打示威者,有人被打至頭破血流,亦有女學生被非禮,警方被炮轟執法不力。從此以後,旺角示威區經常出現巿民 辱警的場面,而警員涉嫌在暗角打人事件,成了最後一根稻草,令某些人把所有警察視為敵人。

平情而論,警方在佔領運動中的表現並不理想,但不能否認絕大部份警員都盡力維持法紀,然而走到佔領區內,的確有些人無理地呼喝或爆粗辱罵警員,做出這種行為的人,是令警員情緒失控的導火線之一。


6.認為警察全是對的

按記者觀察,巿民把所有警察視為英雄,要比「把所有警察當作敵人」更危害社會。
根據政府《香港便覽》內有關警務的內容,指截至今年630日,警隊的人數為28,347人,另有3,751名輔警和4,412名文職人員。從以上 數字顯示,香港逾700萬人口當中,有約0.5%是警隊中人,即200人當中有1人是支取警隊薪酬,如連同相關家庭成員,已是極龐大的社群。要警察廉潔奉 公,除了高薪養廉外,對警員操守要有嚴密監管,因此香港設有監警會及警察投訴課,由於警員較平常人更熟悉法例,一旦違法就是知法犯法,罪成時法庭往往會判 得更重。

在這麼龐大的隊伍中,無論是蓄意策劃抑或無意干犯,免不了有人會有人出軌違法,警方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公事公辦」,按一般程序去處理涉及警員的案 件。可是,在警員涉嫌毆打示威者的事件中,保安局局長長黎棟曾向傳媒表示「希望大家了解事件的前因後果」,那就是極不專業的回應。警察犯法比庶民更重罪, 如果普通巿民涉嫌毆打他人,試問保安局局長會呼籲先去了解前因後果嗎?又或者說,在有新聞影片佐證和報案人的情況下,涉案人身份鎖定後,是否亦會遲遲不立 案呢?案件拖得愈久,愈易予人「警警相衛」之感,警方不能不察。

警方擁有槍械、警棍、手銬、胡椒噴霧、催淚彈、橡膠子彈;亦可穿上防暴服裝、避彈衣及配備頭盔盾牌,攻擊力或保護裝備較普通巿民充裕,執法時有機會 使用武力,但必須在合法合理的範圍上使用。撐警人士對於警方處理佔領運動的有行動,從施放胡椒噴霧或催淚彈,到用警棍向示威者扑頭,或者這次暗角涉嫌打人 士事,都全盤讚好,更形容涉案警員是「警隊七雄」,稱要捐款相助(警隊本身已有福利部)云云。這種「全面唱好」的態度,令有些自人自視為「警察之友」,其 實是把違法的暴力文化延續開去,令人看見也心寒。

說到底,大家不妨以「警隊的專業」去看全局,是其是,非其非就好。香港警隊絕不弱小,毋須巿民盲撐,對收受捐款物資亦有嚴格規定,以免觸獨防止賄賂 條例;至於那些添煩添亂的撐警行動,其可免則免,否則警隊要動用派員維持秩序,遇有暴力事件又要拉人辦案,變相增加警員壓力,有害無益也。